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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莺香

简介:
吴莺香
(Wu,Yingxiang), 女 , 44岁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学员,家住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附近。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下午,吴英香在一大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和保安诬告,后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傍晚,荷塘派出所警察挟持吴莺香到她家中,未出示收查证,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5000元现金等个人财物。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吴莺香被非法关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吴莺香被秘密开庭。据悉,在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没有依法讯问吴莺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辩护。

吴莺香的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九月二十九日,律师向闽侯县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吴莺香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预审理决定》的文书,“要求闽侯法院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决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不应审理并立即释放吴莺香。”

同时,律师依法要求闽侯县检察院撤诉。

吴莺香被非法开庭之后,律师只能用书面辩护词的方式为吴莺香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辩护(编者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在辩护词中,律师说:“吴莺香一个普通女人,不可能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福州闽侯县法院枉法使用刑法三百条,枉判吴莺香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批捕非法判刑非法关押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律师-中共迫害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吴莺香被非法判刑
近一年来福建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75225.html#1810205024
福州市闽侯县吴莺香被秘密开庭

相关单位及个人: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镇环城路154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62333
传真:0591-22063799
检察官何洁0591-22070887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省大道39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70801
法官李贤森0591-22193033

荷塘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梅园1B座,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82110
警察:黄亮伟、吴凡

责任单位及恶人: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高新区上街分局荷塘派出所
乙烯司法所
闽侯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8日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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