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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秋武

简介:
赵秋武
(Zhao,Qiuwu),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四名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在松柏镇讲真相时遭松柏镇派出所绑架,他们分别是赵秋武、王洪武、小林(女)、赵玉花(女)。

其中两位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平安回家,均是取保候审,并且各被勒索二千元。王洪武、赵秋武至今被非法关押在五莲县看守所长达四十天,详情待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四名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在松柏镇讲真相时遭松柏镇派出所绑架,他们分别是赵秋武、王洪武、赵玉花(女)、小林(女),其中两位女法轮功学员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平安回家,均是取保候审,并且各被勒索二千元。王洪武、赵秋武至今被非法关押在五莲县看守所长达四十天,详情待查。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王洪武、赵秋武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五莲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继续非法关押在五莲县看守所。

据悉,该起迫害案是小林的丈夫向五莲县公安局国保支队恶告后,警察在几个月的秘密跟踪、监视、监听后实施绑架。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将五莲县法轮功学员赵秋武、王洪武构陷到五莲县检察院。二月二十二日,五莲检察院将该构陷案送至五莲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作出非法判决,王洪武三年,罚金一万元;赵秋武两年,罚金一万元;赵玉花被非法判管制一年,罚金五千元;林立丽被非法判处罚金五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批捕非法罚款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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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莲区检察院: 孙光山 五莲区法院: 审判长王善军 审判员孙佃芹 陪审员厉彦文 法官助理张兰姬 书记员郑德志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莲县看守所
五莲县检察院地址:山东日照 五莲县利民路15号(五莲县北京路与山东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br>电话:0633-3011501<br>邪党组书记、检察长:武传忠<br>检察官:尹鹏 0633-3011515(办)、17806336882;李建波 0633-3011503(办)、13376333777 、18706331507(手机)。<br>非法庭审官派公诉人:孙光山18606332567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院长:韩涛、13562396777<br>[办公室] 0633-5338001<br>张兰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刘国庆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长:王善军13706331723<br>庭长: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执行庭庭长:高显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长:贾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张琳0633-5212713<br>审判长: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审判员:李佃芹(女),孙贵民。<br>法官:刘国庆 0633-5338162、15263330750;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张琳0633-5212713;张兰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书记员:李金玉。
松柏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7日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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