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根生任职期间诬判、枉判法轮功学员。仅举梁根生任沧州市肃宁县法院院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自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六年底,梁根生操控的肃宁县法院对至少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被肃宁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二零零四年,裴文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黄振英,年逾七十,被非法判刑四年;宋凤芝,被非法判刑三年;王成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运河区法院 : 梁根生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5日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