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兴涛
简介:
关兴涛(Guan,Xingtao),
男 ,
与妻子吴艳华皆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关兴涛于一九九九年进京上访,被黑龙江省海林市柴河镇派出所绑架,在派出所被体罚和打骂折磨后,又被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勒索罚金四千多元。在以后的两年里海林市柴河派出所对关兴涛进行多次骚扰和恐吓。 二零零二年,关兴涛去北京上访被绑架,由亲属和宁安市公安劫回,关押在海林市柴河派出所。关兴涛在二零零二年被哈尔滨市南岗法院枉法诬判十年,在黑龙江泰来监狱被逼迫看污蔑大法视频、背监规等等难以承受的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才结束了冤狱摧残。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在大庆负责督办和推动迫害。大庆公安局国保大队冯海波非常主动积极布署绑架、拼凑组织及上报15位法轮功学员的构陷卷宗。 二零一八年年初,社区人员几次打电话对吴艳华骚扰,让说不炼、配合他们工作。还有几次社区或派出所人员到家敲门骚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早上八点多钟,家住大庆新村滨州华府的吴艳华去交物业费,被物业所人员无理扣押,随后被高新区分局多个警察绑架。下午一点多钟,吴艳华的丈夫关心涛见妻子迟迟未归。就去物业所询问,也被绑架。然后警察拿着他们家的钥匙进行抄家,把法轮大法书籍等物品抢劫走。晚上,把二人绑架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十一月十一日,送进大庆市看守所关押至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吴艳华家人到高新区分局询问要人,警察态度恶劣,还恐吓、威胁、推诿。目前所谓案件被推到大庆市公安局。由于封锁消息,吴艳华、关兴涛夫妇在看守所的情况家人不知,又听说杨波、冯海波滥用职权,亲自到看守所“督审”,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生命出现危险,家人甚是担忧他夫妻二人的生命安危。 关兴涛、吴艳华夫妇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遭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让胡路区检察院已将构陷卷宗退回到高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证据。吴艳华、关兴涛已被非法关押已近两个月,一直被非法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家人没有他们在里面的任何消息,检察院、开发区分局互相推诿。 警察日前已将构陷都业成、关兴涛、吴艳华的案卷送回到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起诉科。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城被构陷的卷宗第二次返回高新开发区公安局。四月二十八日,被第三次返回让胡路区检察院 ,办案人丁宁说还要审核一个月。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都业成、关兴涛、吴艳华被让胡路区检察院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三人被构陷的卷宗,曾三次退回高新开发区公安局,现在被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十五分,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共二十五人进入法庭旁听。关兴涛和吴艳华夫妇的家人为他们请了律师做辩护。原定是十点开庭,拖到十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成,戴着手铐,穿着拖鞋,进入法庭,他们虽然都消瘦了,但精神还好。律师请求把当事人的手铐去掉,并让他们坐下,审判长张新乐并没有让法警去掉手铐,只是让三人坐下,然后分别询问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众亲属看到九个月未见的亲人站在了“被告席”上,难免有些心酸,都业成的老母亲不自觉地脱口而出:“我的好儿子!”却被法警立即制止并警告。接下来,公诉人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拼凑的一百多页的卷宗中,无非都是三人合法拥有的书籍、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 接下来审判长问吴艳华的律师有什么要问的吗,律师问吴艳华:“你修炼法轮功有组织吗?”吴艳华说:“没有组织,只是自己在家学炼,祛病健身,我没有犯罪,只是想做个好人。”审判长张新乐说:“你们总说做个好人,我们都在‘做好人’。”之后叫吴艳华出去。 审判长又分别叫关兴涛、都业成回答提问,律师又问了关兴涛相关问题,关兴涛平静地回答了律师的提问。都业成也回答了法官的提问,并提出了有异议的地方。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休庭,二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下午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进行法庭辩护。吴艳华的律师声音清晰、洪亮,首先他肯定吴艳华没有罪,然后逐一说明。 公诉人封光践踏法律,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关兴涛的私人合法物品:法轮功书籍、电脑、音频、视频等罗列了一百多页的所谓卷宗,非法公诉。公诉人给吴艳华和都业成的量刑是5~6年,关兴涛的量刑是7~8年。当律师指出,在国外劫持飞机的也就判5年,公诉人打断律师。关兴涛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律师希望本案依法公正判决。 都业成没有请律师,他声音清晰洪亮的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是为做个好人,没有犯罪,自己平时开店,为了维持生活,有什么能力去破坏法律实施? 法庭自辩时,审判长张新乐习惯性地打断三人的陈述,所谓的自辩成了审判长的“一言堂”。审判长张新乐没有当庭宣判。 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吴艳华、关兴涛,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大庆市让区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犯罪预备”等罪名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七年六个月、八年,三人不服枉法诬判,上诉到大庆市中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中院审判长张丹,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 大庆市高新区法轮功学关兴涛被非法判刑八年,吴艳华七年六个月,都业成七年。上诉至大庆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关兴涛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集训队,家属去探视,监狱不让会见。妻子吴艳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非法审判;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体罚;
威胁/恐吓;
骚扰;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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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看守所
大庆市公安局
让胡路区法院
:
张新乐
南岗区法院
黑龙江省海林市柴河镇派出所
泰来监狱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
王海燕,
徐曼,
赵鹏
呼兰监狱
呼兰监狱集训队
高新区公安分局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封光
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8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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