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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寒

简介:
刘若寒
(Liu,[Re;Ruo]han), 女 , 年龄未知 , 天津市河北区法轮功学员,北辰区集贤里小学当老师。

2018年12月3日晚,刘若寒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河北区看守所。警察让家属请律师。刘若寒的老母亲80岁,身体不好,每天需要刘若寒做饭,现在暂时由邻居帮忙。刘若寒的儿子还在读书。

刘若含在北辰区集贤里小学当老师,12月4日被绑架,具体情况不详。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天津市河北区法轮功学员刘若寒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二审开庭,维持一审原判,枉判刘若寒五年。刘若寒现已送往天津女子监狱迫害。
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北辰区法轮功学员马淑芬、河北区刘若寒同时被非法抄家、绑架。

马淑芬,76岁,是退休教师,二零一九年九月,被检察院、法院构陷,准备对她非法判刑。不法人员他们以岁数大可以从轻处理,但是不放弃炼法轮功,就严判为条件,企图让马淑芬放弃修炼法轮功,马淑芬拒绝。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马淑芬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经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二审开庭,维持一审原判,法轮功学员刘若寒被非法判刑五年。刘若寒被构陷、非法开庭的细节,不详。

目前,马淑芬和刘若寒都已被非法关押到天津女子监狱迫害。

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是信仰自由,根本就不应被抓、被打、被判刑。他们讲清真相,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判刑迫害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未来法制健全之时,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迫害亲属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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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区看守所河北区看守所:<br>地址:天津北辰区新宜白大道普济河道立交桥下,邮编30040<br>电话:26309891、26309892、26309893、27535659<br>所长:郭向东,电话13820720986<br>教导员:杨宝琴,电话13752456552<br>副所长:杨 健,电话26418822<br>副所长:吴凤起,电话13820631692<br>警察:刘睿 <br>
河北区公安分局地址:天津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邮编300150<br>电话:022-26447412、022-26462622<br>局长:杨秉魁<br>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20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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