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信田
简介:
孙信田(Sun,Xintian),
性别待查 ,
81岁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五月,孙信田老人在一栋公安家属住宅发真相资料时遭一名退休警察恶告,被丹东东尖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在被囚禁的二十四小时内,孙信田不停向派出所警察讲大法好真相,在场的警察都默默听着,不做声,最后派出所以孙信田年事已高为由,让儿子拿钱“办理保外”,孙信田老人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孙信田老人还是被非法起诉至丹东元宝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家属接到丹东东尖头派出所姓王的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在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到振安区检察院了,让孙信田到派出所来一趟。”孙信田老人不知为何案子又被转到振安区检察院,到了东尖派出所,姓王警察告诉他:“接到上面的通知,丹东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办理,得去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移交手续。” 王姓警察用警车把孙信田老人带到检察院,在办理移交案件过程中,副庭长郭连河走过来问孙喜田多大岁数,怎么还炼法轮功?孙信田老人就跟他讲法轮功真相和修炼法轮功的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被废除,是由国务院公告的,具体文件内容官方网页上可查到,可郭连河不敢承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末,孙信田向振安区检察院递交了依法撤销非法案件的请求。信中写道:希望振安区检察院遵循宪法及法律,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依法撤销非法构陷案,因为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审理,两次将案件退回元宝区公安分局,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孙信田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做出对法轮功学员孙信田不起诉决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起诉;
恶人举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月份3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图)
孙信田信仰法轮大法-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构陷八十岁老人的“案卷”被移交检察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电话 区号:0415 邮编:118000 汤文兵 丹东振安区政法委书记 13841589881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振安区国保大队 地址: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118001 崔忠贤 大队长 办公:4144831 住宅:4148717 手机:13941583840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振安区检察长:李琦 电话: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 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 朱科长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科长 陶霞 办公电话:6276658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院长 宋丹13942599336 刑庭庭长:郭忠仁 办公电话:13358781609 2277335 刑庭 王玉鹏 18641518657 立案庭庭长:刘丹 办公电话:2277310 法官:张杨 办公电话:2277306 法官:刘海涛
责任单位及恶人:
振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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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连河
丹东元宝区检察院
元宝区东尖头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27日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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