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在云
简介:
刘在云(Liu,Zaiyun),
女 ,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刘在云屡遭迫害,二零零六年四月刘在云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第二看守所;还曾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等。 二零一八年六月,河北省沧州市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骚扰。六月廿九日,自称是机床厂社区居委会的两名男子晚上9点左右骚扰道东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被骚扰的学员向他们讲述:自己通过修炼,身心受益的情况,升华精神境界,做好人的真实感受,以及这十多年,法轮大法被邪恶的中共和江泽民惨无人道的迫害真相。不少派出所人员当场表示:通过和法轮功学员接触,确实改变了对法轮功的认识,纠正以前一些误解与偏见。个别人员当场三退,不与邪恶为伍,选择了美好未来。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至一月十六日,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县有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四次绑架事件中遭绑架,黄骅市滕庄子的庄子学、王德友(王德有)、沧州市区刘在云、孟村的侯东亮、沧县的张振伟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至今被非法关押。一月十六日晚,沧州运河国保,新华国保,市公安局,沧州东环派出所二十多人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家包围。晚九点左右,运河国保李毅将去刘在云家串门的侯东亮绑架。当晚十一点多,将刘在云家门强行撬开,将其和另一位张姓老太太绑架并抄家,抄走大量个人物品和一万多元现金。刘在云、侯东亮被非法拘押在新华公安分局。刘在云被绑架后,曾绝食抗议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点多,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刚下车,就被新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将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华分局刑侦大队非法关押审讯,随即非法抄家。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此次非法跟踪绑架案蓄谋已久,由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国保大队、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配合等多部门参与。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凤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通过去新华分局了解案情并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发现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涉嫌违法办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向沧州市、河北省、中央等相关监察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对高福松等人提出刑事控告并邮寄控告书。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下午,律师和家属接到通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遭新华分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新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但因证据不足,非法案件仍在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非法侦查。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移送给新华区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第一监察部耿伟接受该非法案件。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苏春风取保候审在家)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律师询问准确的退侦日期,孔令霞不予告知。后来才得知退卷时间是六月十四日。 案卷交道新华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检察院后,律师也同样上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新华区检察院耿伟没有回复,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同样说需要请示领导,最后未给答复。 目前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五个多月,迫害给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为拼凑所谓证据,公然违法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偷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被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苏春风、骚扰侯树元同事、市场上的商户。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早上,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给刘在云的儿子打电话,要求见面。中午12点多,高福松和三个警察来到刘在云家净水处理厂,找其儿子骚扰。其儿子表示我妈妈的情况我不清楚。详情待查。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两位律师因经常为正义发声而被邪党司法局吊销律师证),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律师并于七月十四日将控告内容邮寄给: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各级政府、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人大常委会、政协协商委员会等诸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新华公安分局信访处电话回复:会把法律意见交给领导来认真对待。新华检察院耿伟电话回复:会好好看看法律意见,但是案件已经移交运河区检察院了,由那边负责了。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电话回复:已经向领导汇报了,也将法律意见交给办案人(孔令霞)了。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办案检察官孔令霞与国保高福松等勾结,罗织材料,制造伪案。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电话告知孔令霞:“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将审查起诉时间延期半个月。半个月后,沧州市因疫情封城。解封后,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孔令霞称,已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的案卷,非法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运河区法院非法接受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等人的非法起诉。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立案。执行政法委和610的犯罪指令,妄图非法审判好人。 法官付饶、书记员王艳等人。因感染中共病毒,暂时请假半个月。 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被跟踪绑架,其中前三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两个月。他们的律师突破重重阻力,呼吁纠正司法冤案。二零二三年至今,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和阅卷,遭看守所人员和法院人员阻挠,律师几经上告,现已阅卷成功。
迫害类型:
骚扰;
非法关押;
抄家;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沧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一年多-律师艰难阅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信息-453428.html#221221221339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律师依法要求撤案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72.html#2281722216
河北沧州运河区检察院阻挠法轮功学员代理律师阅卷
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6132.html#2271123456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1388.html#22416211913
河北省沧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
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河北沧州市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7033.html#22119233513
河北沧州市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沧州大法弟子刘在云、胡秀梅等4位大法弟子被绑架
河北沧州市侯东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6773.html#2211222328
河北沧州市国保支队拒不归还个人车辆
沧州多位法轮功学员过年前被绑架-一直被关押
河北沧州、黄骅、沧县等地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河北沧州大法弟子刘在云、侯东亮被绑架
近期河北省沧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审法官:付饶(女) 电话:0317-2129709
书记员:王艳 电话:0317-2047884
副院长:马永胜15690269708、13903176216(曾多年参与审判迫害,因迫害法轮功而升迁)
刑庭:刘忠诚 0317-2129773 周化长13582675999 赵颖梅13903170786(此三人,曾经均作为主审或陪审法官参与迫害)
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查部负责人(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 0317-3166520
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
国保队长高福松18833751319
国保大队警察杨义贵13315782795
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电话 区号0317
姓 名 职 位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王锡忠 支队长 2170868 13903172931
吴云龙 政 委 2173567 13930795278
郭延正 副支队长 2170966 13603179223
王万山 副支队长 2170832 13903272555
二大队:
王明军 大队长 2170830 18931718079
张 震 教导员 2170830 13603170699
张吉明 副教导员 2170830 13082173558
三大队:
宋维东 大队长 2170830 13315782731
田生堂 教导员 2170830 13630846666
刘铁军 副教导员 2170830 18931700016
张 春 副教导员 2170830 13785711000
四大队:
郑福军 大队长 2170833 13832719555
万凌燕 指导员 2170672 13315788889
管军梅 副指导员 2170798 13930792761
五大队:
魏玉森 大队长 2170860 15003178817
陈金明 教导员 2170860 15031706118
孟 辉 13731751117
李华猛 13931759846
樊明辉 13784711111
六大队:
王国生 大队长 2170829 13903276886
张 辉 教导员 13703336311
董立国 13930773222
情报分析:
刘卫东 2170852 17803270768
律志勇 13931711699
运河分局国保大队成员及电话
孙华海 男 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警号55178 13831705950
李毅 男 警号 55950 13082177711
刘义 男 警号 55921 13833716089
王宇飞 男 警号 55980
王翠英 女 警号 56084
张开林 男 警号 55386
杨海燕 女 警号 56040
贾兆龙 男 警号 56108
国保大队办公室座机:0317-3776602
沧县公安局 区号0317
赵邯川 局长 电话:5525201
魏德国 政委 电话:5525202 15803175999
崔剑光 副局长 电话:5525203 13103272099
王海涛 副局长 电话:5525205 13315785007
王春亮 副书记 电话:5525206 13315761386
庞志刚 副政委 电话:5525208 13315785012
袁守增 副局长 电话:5525207 13315792661 17803276010
刘建广 副政委 电话:5525311 13931788638 13315785016
庞维利 副局长 电话:5525209 13932781998
张继中 纪委书记 电话:5525210 18931718008
庞亮 国保大队长 电话:5525260 13930798029
白建国 指导员 电话:13315785056 13832732345
白建华 国保副大队长 电话:5525261 13011999988 13315785111
韩之政 国保副大队长 电话:5525391 13315785219
高金贵 电话:13315739189
李永圣 电话:13315788698
沧州新华公安分局局长 代文福
电话:03173021542
手机:13315781100
二、沧州新华公安分局书记 赵福增
电话:03175523801
三、新华公安分局 张英杰
手机:13315782678
手机:13930799550
沧州市看守所:
电话:0317 5523136、0317 5523131、0317 5523111、0317 5523116(负责接待派出所送来的人,但白天才有人)
所长王双良03175523198
政委 03175523148
开发区分局:区号0317
副局长李海龙 5673628
分局相关负责人
张明亮 5673601
丁立国 5673602
张军 5673606
李光强 5673605
毕玉辉 5673610
三楼办公室 5676217 5673507 5676221
三楼情指中心 5673609 5673600 5519110 5672296
二楼警务保障 5672296 5673621 5672257 5676282
纪检督查 5673623
二楼治安大队 5673611 5673618
二楼法制大队 5673615
四楼信息合成大队 5672279
二楼经侦大队 5672295 5672291 5672290 5672292
一楼刑警大队 5673629 5673617 5676223
一楼现场勘查大队 5672293 5676268
沧州新华公安分局局长 代文福
电话:03173021542
手机:13315781100
沧州新华公安分局书记 赵福增
电话:03175523801
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 张英杰
手机:13315782678
手机:13930799550
运河公安分局(发布时间2018-08-21)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史忠义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副政委 郭键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副局长 张向东 分管刑警大队、网安大队、小王庄派出所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副局长 杨雷 分管经侦大队、消防大队、水月寺派出所。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副局长 崔永强 负责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科技信息科、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南陈屯派出所。(崔永强任运河分局原办公室主任时的电话13803175556 请参考)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副局长 张殿臣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邵群
运河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06-08)
张本刚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杨文献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公诉科、政治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法警队工作。
王东兴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
高树华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
王颖珂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监察室工作。
李志异 运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法警队工作。
李京林 运河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协助杨文献副检察长分管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
运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发布时间2017-11-23)
陈庆鑫 运河区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朱常利 副院长
邢荣智 副院长
徐兆和 纪检组长
张爱峰 政治处主任
杨桂玲 刑二庭庭长
马永生 刑庭庭长
徐鹏 办公室主任
王佳琳 审委会
中级法院(发布时间2018-02-24)
沧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光辉
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闫亚民
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望勇
沧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审委 单继泽
刑二庭 刘占英 审判员、庭长
沧州市开发区金岛派出所所长 郭增伟 13513175111
(郭增伟原是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派出所所长)
沧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明亮 13315788191
1.河北省沧州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专门
举报电话:0317-5670010、0317-5670018;
专门电子邮箱:shceczddz@163.com,
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邮政310邮箱;
专线电话开通时间:每个工作日 08:30-17:30;
电话:0317-2173022,0317-2173035,0317-110;
沧州市公安局扫黑办:czsgajshb@163.com;
2.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电话:0317-7559059;
电子邮箱:bhxqshcebgs@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综治中心;
邮政编码:061113;
3.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电话:0317-2286099;
电子邮箱:rqsshxsjbzx@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邮政信箱158号;
邮政编码:062550;
4.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
电话:0317110、0317-5588398、0317-5588399;
电子邮箱:hjsgajshb@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河间市曙光中路51号);
邮政编码:062450;
5.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
电话:0317-8194609;
电子信箱:btsshb8317515@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邮政0515信箱;
邮政编码:062150;
6.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电话:0317-5321024、0317-5337803、0317-5321116;
电子信箱:zfw1116@126.com;hhgaxj@sina.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黄骅邮政101信箱;
邮政编码:061100;
7.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
电话:0317-5015039;
电子信箱:snxshb@126.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肃水路39号政法委;
邮政编码:062350;
8.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电话:0317-4627701、0317-4623105;
电子邮箱:xxshcebgs@126.com;xxxjdd@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邮政001号信箱
邮政编码:062250;
9.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电话:0317-7341915;
电子邮箱:wuqiaosaoheiban@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府前路2号县委政法委;
邮政编码:061800;
10.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电话:0317-5536777;
电子邮箱:dggaj110@126.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600;
11.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
电话:110、0317-5256300、0317-5256341;
电子邮箱:npxgaj@126.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香涛公园内;
邮政编码:061500;
12.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电话:0317-4323684;
电子邮箱:qxshb4323684@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青县101号信箱;
邮政编码:062650;
13.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电话:0317-5525270;
电子邮箱:cxshce@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邮政002号信箱;
邮政编码:061000;
14.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县
电话:0317-6721553;
电子邮箱:mcxwzfw@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县邮政002号信箱
邮政编码:061400;
15.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
电话:0317-5125956、0317-5120701、17370970110;
电子邮箱:ysxjdd@126.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邮政信箱1806号;
邮政编码:061300;
16.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电话:0317-6612549;
电子邮箱:hxxzfwbgs@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002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061200;
17.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电话:0317-2023080、0317-2023810;
电子邮箱:yhqshbjbzx@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沧州邮政312信箱;
邮政编码:061001;
18.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
电话:0317-5295935、0317-5523810;
电子邮箱:xhsh5295935@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沧州邮政312信箱
邮政编码:061000;
19.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
电话:0317-3093135;
电子邮箱:xf3098612@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兴业路23号;
邮政编码:061000;
20.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
电话:0317-8697110、0317-8697505;
电子信箱:gxq939370956@163.com;
邮政信箱: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程庄子村高新区公安分局(凤泰起重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061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华区检察院
东环派出所
沧州市第二看守所
运河区公安分局
:
李毅
沧州市新华分局
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孟村县公安局
金岛派出所
运河区检察院
:
孔令霞
沧州市看守所
新华公安分局
运河区国保大队
新华区国保大队
沧州市政法委
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11日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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