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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汇江(陈会江)

简介:
陈汇江(陈会江)
(Chen,Huijiang(chenhuijiang)), 男 , 53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陈会江现年五十三岁,系宾县鸟河乡三姓村淳朴农民,近年来到宾县县城打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清晨,法轮功学员陈汇江在住处被警察绑架、抄家,大量个人物品被抢走。陈汇江被非法关押在宾县看守所至今已经半年之久,被迫失去工作,等待春耕的土地无人打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无法估算。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案子已经到宾县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由宾县检察院转到依兰检察院,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如下:
男性:李维库、王德、陈汇江、王连权、安国强。
女性:白丽艳、谭桂琴、宋久香、王亚琴、孟庆兰、王小荣、曲红华、谭广梅。 

宾县构陷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卷宗都是由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组织、拼凑、上报的,大队长张庆雷,此人非常积极主动,据说卷宗是他亲自组织、积极拼凑的。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有部份学员的卷子已经被转到依兰县法院。他(她)们是:李维库、陈汇江、谭桂琴、宋久香、王亚琴、孟庆兰。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检察院将宾县公安局警察构陷陈汇江、王德、利瓦伊库、王连权、安国强、白丽艳、王亚琴、孟庆兰、谭广梅、王小荣、曲洪华等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给宾县公安局补侦。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宾县公安局又将补侦完的案卷再次递交给依兰县检察院。

对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宾县绑架案负有直接责任的是: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宾县国保大队长张庆雷。

二零一九年六月月三 日,陈会江、王德、安国强三人的辩护律师来到依兰法院依法要求阅卷和递交辩护手续!接待这三位律师的是依兰法院刑庭案件承办人吕守方态度蛮横,每人只给两本卷,初期公安阶段的原始卷宗不给律师。

依兰县法院欲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分别对宾县法轮功学员李维库、陈会江、安国强、王德、曲红华五人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依兰法院电话通知五位法轮功学员李维库、陈会江、安国强、王德、曲红华的七位辩护律师,要集中在七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两天的时间全部开庭。陈会江的两位律师由于时间的冲突都无法来参加庭审!但是这两位辩护律师已经把提前收到的其他法院的开庭传票用快递邮寄给依兰法院,希望法院能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推迟庭审另择开庭时间。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十点半左右,陈会江被强制带着手铐脚镣劫持到依兰法院第三审判庭,非法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辩护人首先指出陈会江案异地审判的违法性,审判长张安克自知理亏,说辩护人可以就这个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诉。

当公诉人非法指控陈会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时,陈会江答辩说:对我的指控不能成立,真、善、忍是教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面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辩护律师依据法律逐条予以澄清:审判长走到律师面前接过这两份文件。庭审接近尾声时,审判长问陈会江:还有什么要说的,对法庭有什么愿望。陈会江庄严慈悲的说道:请审判长和各位法官做出最公正的裁决!

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学员陈会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绑架、构陷,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在依兰法院遭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依据法律逐条驳斥公诉人的指控,要求无罪释放,当时公诉人建议量刑三年以下。然而,检察院和法院合谋“变更起诉”,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并于十月二十五日再次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款六万元。
陈会江提出上诉,案卷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的第一周已转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起诉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审讯非法判刑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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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依兰县法院 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 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 吕守方13904640390 宾县公安局捕侦科主要负责案件人:张庆雷(电话:15604807699、13504809797) 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 依兰县刑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张安克13351817678 依兰县检察院: 检察长司铁峰 57283388、15945976669 副检察长刘东 57283366、13936066888 副检察长孙立斌 57283377、13845172877 副检察长张广志(已遭报锒铛入狱) 57283477、13674640077 侦管科 崔英凯。57221845.13936533666 张伟川。13603676911。 王梦婷,18346126349 孙冬梅,13936352111 陈 思,15045014455 公诉科 陈玉杰,57283351,15104564356(宾县案件主要负责公诉的人) 张 博,13796124307 曲珠衡,18545048222 赵 蕊,18646256883 李 玥,13159993828 控申科 孙庆和,57224606,13936659666 王迎春57232000,15114633012 田伟锋57226300,13763431888 案管中心 耿晨光57283389,15590883888 赵 佟18045128898 张 岩17188528887 聂梦杨13836833512 依兰县法院(区号:0451) 单位电话 手机 院长 孔庆春 57239229 13303607168 副院长 史锦田 57222378 13804502882 13845028828 副院长 陈佰新 57223862 15104509997 副院长 熊双龙 13100953444 审委会专职人员 郎继娟 57223531 13604815363 审委会专职人员 王友 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 王冲 57221091 13845026999 立案庭负责人 郭利 57222467 18945018818 刑庭庭长张安克(所有绑架宾县大法弟子的案件承办法官) 座机:0451-57226583、手机:13351817678 13234501063,13904640569 张丽红 13314506788 王永军,办公室主任 1334613338 审判员:吕守方 办电57221136 手机13904640390(案件主要负责人) 书记员:崔景凤 (民一庭庭长) 办电57221420 手机15114636888 魏晓军,监察主任 13766923335 吴 红,立案庭庭长 13329310606 宾县公安局: 邮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 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这次宾县大绑架的主要指挥者) 国保大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钟军刚13604880736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孟凡军0451-57912842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文国0451-57912842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 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县委领导: 郑永刚 县委书记0451-57984474 任延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0451-57983017 县长热线》 0451-57902345 陈 重 县委副书记0451-57984474 苏晓明 常务副县长0451-57921132 陈艳荣 纪委书记0451-57982895 李卓勋 政法委书记 0451-57986615 鲍士杰 组织部长0451-57916757 马 哲 宣传部长0451-57982107 王晓曼 统战部长0451-57984744 宾县委防范办主任奚玉会0451-579196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杨波
宾县公安局邮编 150000<br>电话:0451-57907286、0451-57913842。<br>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br>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br>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br>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br>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br>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br>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br>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br>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br>国保警察:刘建华13796700966<br>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br>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br>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br>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br>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br>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br>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br>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br>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br>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br>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br>网监大队:王林13904666029<br>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 张庆雷
依兰县法院(区号:0451)<br>院长:孔庆春 办电57239229 手机13303607168<br>依兰县法院:<br>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br>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br>吕守方13904640390<br>副院长:史锦田57222378、宅电57283066、13845028828;陈佰新57223862、15104509997;熊双龙13100953444。<br>副书记:张丽红 办电57221788 手机13314506788<br>审委会专职人员:郎继娟57223531、13604815363;王友13263617999。<br>执行局长、审委:王冲57221091、13845026999。<br>执行局副局长:郭利 手机13845028818<br>立案庭负责人:郭利57222467、18945018818。<br>刑庭长:张安克13234501063、13904640569。<br>张丽红13314506788<br>办公室主任:王永军 办电57223229 手机13304613338<br>监察主任:魏晓军13766923335<br>立案庭庭长:吴红13329310606 : 张安科
宾县检察院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办公电话:0451-57913549 <br>办公室电话:0451-57910005、0451-57983422、0451-57907296、0451-57910026<br>
依兰县检察院程 菲:检察长 办电:0451-57283388 手机:13206666638<br>赵常普:副检察长 办:0451-57283366 手机:15945104643<br>汝少华:公诉科副科长 手机:13766945877<br>陈玉杰:公诉科长 手机:18246127222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6日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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