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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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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伦

简介:
姚永伦
(Yao,Yunlun),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腊月十七),日照市东港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和巨峰镇派出所警察在巨峰镇大集上绑架了公华、孙平两名法轮功学员,当日又指派昭阳路派出所和泰安路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屈正蓉家中,绑架了屈正蓉和屈家六姐屈正华及姐夫姚永伦,同时绑架了在另一处租房居住的李惠娟。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公华、孙平、屈正蓉三人被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继续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另外五人李惠娟、王均玲、王延周、屈正华和姚永伦夫妇则未予批捕,分别被勒索三千元所谓保证金之后,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检察院将屈正蓉、孙平、公华、王延周、姚永伦、屈正华六人非法起诉至五莲县法院。

日照市五莲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公华(女)、屈正蓉(女)三年,孙平(女)二年,王延周(男)判一缓一。法轮功学员姚永伦和屈正华夫妇免于刑罚,分别被勒索罚金三千元和二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判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莒县六旬农妇崔建秀遭枉法判四年
二零一九年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3631.html#1937231731
山东省日照市公华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日照市五莲法院该非法庭审审判长:郑雷 0633-5338181 18706335696 , 审判员:李佃芹(女),孙贵民, 法官助理:刘国庆 0633-5338162 15263330750 , 书记员:李金玉, 非法庭审中五莲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孙光山 18606332567 该迫害案的检察官 尹鹏 0633-3011515,17806336882 主诉检察官 李建波 0633-3011503, 13376333777 ,1870633150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昭阳路派出所
日照泰安路派出所电话:0633-3664319,0633-3664315。 : 刘涛
五莲县检察院地址:山东日照 五莲县利民路15号(五莲县北京路与山东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br>电话:0633-3011501<br>邪党组书记、检察长:武传忠<br>检察官:尹鹏 0633-3011515(办)、17806336882;李建波 0633-3011503(办)、13376333777 、18706331507(手机)。<br>非法庭审官派公诉人:孙光山18606332567 : 李建波尹鹏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院长:韩涛、13562396777<br>[办公室] 0633-5338001<br>张兰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刘国庆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长:王善军13706331723<br>庭长: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执行庭庭长:高显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长:贾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张琳0633-5212713<br>审判长: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审判员:李佃芹(女),孙贵民。<br>法官:刘国庆 0633-5338162、15263330750;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张琳0633-5212713;张兰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书记员:李金玉。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7日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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