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春(井春)
简介:
刘景春(井春)(Liu,Jingchun),
男 ,
66岁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上午,承德市大法弟子郭欣的家突遭恶警查抄,绑架了郭欣及去她家的法轮功学员刘景春、米铁奎和邵建国,恶警非法抄走打印机4台、刻录机2台、笔记本电脑3台及大法书籍若干。 下午,郭欣、刘景春、米铁奎被放回,邵建国被非法刑事拘留。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国保、610人员参与了这次绑架。刘景春、米铁奎已回家,郭欣取保候审,邵建国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非法判刑刘景春判拘役四个月,处罚金二千元。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点多,承德市双桥区国保大队有预谋地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桂芳、于素华、杜凤娟、赵宝利、赵晓红,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个人财产。七月十九日绑架法轮功学员刘井春(刘景春)。据悉,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四名警察(一名警察自称是桥东派出所的),只有一名警察穿警服,其他三人未穿警服(违反《警察法》第23条),未给家属扣押清单,未出示搜查证,非法搜查、抄家抢劫。 李桂芳、于素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承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被双桥区检察院以承双检刑诉【2023】Z2号起诉书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李桂芳、于素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遭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近悉他们已经被非法判刑:李桂芳,四年;于素华,三年零七个月;刘井春,三年零六个月;杜凤娟,三年零四个月;赵晓红,三年零四个月;赵宝利,三年,以上六人均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下达(二零二三)冀0802刑初461号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樊晓军,审判员:邓立靖,陪审员:赵志国,法官助理:刘荣利,书记员:杨壮。承德市政法委幕后操控双桥区法院枉法裁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9年河北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3835.html#2384225822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91097.html#1986231138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河北承德市郭欣的家突遭恶警查抄 四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承德市公安局
双桥区法院
双桥区公安分局
承德市610
承德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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