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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华

简介:
李艳华
(Li,Yanhua), 女 , 年龄未知 , 与姐姐李晓华都是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法轮功学员。

李艳华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绑架到围场看守所,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女警张亚芹积极参与迫害,后李艳华又被绑架到承德洗脑班迫害,致使李艳华在洗脑班让妹妹在所谓的“转化书”上代写签字,才放出来。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保大队对李艳华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女法轮功学员王素芳、王海芹、杜桂兰、李艳华、葛素芬、汤凤霞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老西营看守所非法关押。

滦平县法院通知律师,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两天,对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十三位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是:王广学、陈海东、刘志峰、王永兴;现在被非法关押于滦平县看守所的杜桂兰、王海芹、王素芳、戈素芬;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的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汤凤霞以及被取保在家的刘凤霞。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滦平县检察院下达非法起诉书。因为疫情原因,该冤案一直拖至现在。案件初期,一直由刑事庭庭长李双利负责,律师近日被告知案件转由民事庭庭长赵亚军负责,担任审判长。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
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王广学、陈海东、杜桂兰、王海芹、王素芳、戈素芬、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汤凤霞、刘凤霞)都被戴着手铐脚镣,身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带入现场。在两位律师的强烈抗议下,镣铐被去掉。因为公示期不合规范,律师首先要求合议庭人员回避。法官没有回应,继续开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磕磕绊绊,念不成句。在念完有关材料后,再没有对当事人和律师做任何提问。

两位维权律师一直占据主动,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与会人员和旁听家属都静静听着,能感受到所有人都非常认可律师所讲,有的庭审法官不住的点头。期间,刘志峰夫妇和王永兴都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没有罪错。

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中间无休息。公诉人是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审判长是法院民事庭长赵亚军。围场县公安局该案的组卷人鲁淑云、贾立新到场。共有十一位律师介入,其中刘志峰和王海芹夫妇分别聘请了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除王海芹的妹妹作为辩护人允许进入庭审现场外,其他当事人只允许有一位家属在隔壁房间通过同步录像旁听。

庭审结束没有宣布结果。

据说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就下了非法判决书:刘志峰被非法判刑6年、勒索罚款1万;王广学被非法判刑5年、罚款1万;王永兴、王海芹各被非法判刑4年、罚款1万;陈海东、王素芳、杜桂兰各被非法判刑1年8个月、罚款5千;葛素芬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罚款5千;李艳华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缓2年、罚款5千;刘凤侠、汤凤侠、刘丽娜、王海冰被非法判刑各1年2个月,缓2年,罚款5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抄家非法批捕非法起诉非法审讯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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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27号,邮编067000 刘福明 院长 2177001 承德市中级法院院长(书记):刘光辉 18832467777 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雪峰 13733240088(妻子电话:15003140658)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丛云峰 18631410082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浩东 13832461533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孟路遥 13903240294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审判员:赵辉 13831410629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孟昭鹏 15733970171 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淮志 13903149901、15733979999 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马瑞卿 13903246168 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程中平 13315888866、15733970006 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潘洪泉 13903149911、15733973333 刘宪海 副院长 18903140699 叶宏东15733970333 田云敏15733979777 李亚平13803148020 王毓兰18331426633 王景林15733970016 李 莉13731447998 (注:承德市北部县市的所有法轮功冤案都交由滦平县检察院和法院审理,南部地区都在遵化县审理。)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法院: 地址:滦平县滦平镇滦阳路 邮政编码068250 主要成员: 孙绍刚 13103041296 0314-8583393 滦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注:2015年前前任院长是谢孟水13903245012) 周玉秋 13831448978 滦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周建成 13703143175 滦平县法院副院长 宗建刚 15733979286 滦平县法院副院长 康宏伟 13831408136 滦平县法院副院长 李双利 15733979208 0314-8582573 刑庭庭长 (案件原办理人) 赵亚军 0314-8585494,或拨打其它座机查询(担任该案件审判长) 滦平法院办公室:0314-8582293 24小时值班电话:8583660 机关接待室:8581272 机关传真:0314-8583523 刑事庭:0314-8582573 庭长:李双利 15733979208 庭审员:初伟,夏丽娜,金建国,李朋圆,张雯雯 民一庭:8585494 庭长:张连军 职员:崔晓明,周曼,赵晓月,林辉,张建,王倩,安然,贾慧新 审监庭:8580263 庭长:赵云峰 职员:周颖,王丽伟 监察室:8587045 立案庭:8581345 执行局:张伟8586409 朴金利8584187 闫秀春,王玉东,王树臣,曹树东,曹建华,孙秀清,佟巧娜,丁超,初文鹏,缪如宪,郝中怀,安凌志,孙立军,陈杰。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检察院: 案管办 0314-8585187;0314-8589778 鲍振贤 13831435885 0314-8585842 公诉一部主管检察官(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委会委员,鲍振贤是该案件的公诉人。) 任淑文(女) 13831407699 0314-8589878 党组书记、检察长 ( 程秀林 13931419565 0314-8583787 副检察长 黄友仁13932406310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建成13703143175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谭树平 查询电话0314-8582317 滦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高 猛 18131486665 公诉科职员 于永元 0314-8582063 二部检察官 李景啸 8589778 三部主任检察官 李立新 8582718 一部主任 郝雪梅 8586047 人监办主任 鲍振贤 8582035 一部主任检察官(注:本案公诉人) 王富东 8582895 三部主任 黄保德 8585614 一部主任检察官 孙常树 13833430070 8583906 一部副主任,公诉科科长(负责案件办理) 张涛 8585593 二部副主任 肖玉芳 8585948 二部主任 卢秀云 8580815 一部副主任 黄 华 8582000 三部副主任 张占祥 8582895 三部主任检察官 李淑华 13091336166 0314-8586022 科长,检委会委员 段凤娟 13932451831 0314-8582420 纪检组长 米百波 13931417998 0314-8582000 控申科科长 承德市公安局: (该案是河北省公安厅督办,由承德市和围场县两地公安实施监控抓捕) 副局长徐品刚13903146868、13903240112(主抓迫害) 副局长马占林13903148486 副局长徐振山13831465888 辛彩霞 13903149017 国家安全局局长管正华13333148859 国安副局长于希文13603149768 国安副局长王耀东13333398002 承德市委政法委: 综治办主任李海健13603341518 防范办副主任 李大庆 13832494666 徐鼎铭 13832443538 张艳秋 13932456711 丁乙 13503141138 承德市国保支队: 电话:03142373080 政委李北13333399666、13363148166 副队长李佩13703140828 张大鹏 13831400800 承德市看守所: 电话:03143145425、03143145212、03143145322 围场县公安局: 局长石树俭13903143468 政委佟铁牛13932421838、7517765(主抓迫害) 政委秦二利 7515662 副局长李国军13703142695、7519195 副局长李玉方 13932463998、7515629 副局长宋景坡13503348975、7512596 纪委书记唐仕荣 13643141868、7513192 政工监督室主任夏敏军 15133853028、7511587 指挥中心主任孙恒 13653347678、7516010 国保大队队长刘海东 13931409073、7513619 围场县国保大队李虎13831422576(主要迫害者) 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立新 13903242002 国保办案警察韩立 13831440800 围场县河西派出所: 副所长梁涛、15933661966 刘姓警察电话:15028981155 围场县政法委: 常务副书记 高秀明 13932438221、7512536 王东兴 副书记13831482968、7518028 张振坡 副书记13832458000、7512536 张学敏 副书记13932462666、7512570 张彦君 政治处主任13315899298、7512570 高明 综合办副主任13832415068、7518028 富云峰 主任科员13932429501、7512570 吴晓东主任13931411106、7512536 韩旭东 科员13831412789、7512536 刘瑞敏 国安办副主任15930095685、7518028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检察院: 任淑文 13831407699 0314-8589878 检察长 程秀林 13931419565 0314-8583787 副检察长 孙常树 13833430070 0314-8586047 公诉科科长(案件办理) 李淑华 13091336166 0314-8586022 科长 步显军13832410861滦平县检察院检察长 黄友仁13932406310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建成13703143175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占海13932433578 滦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编办主任。610办公室主任尹玉兰的丈夫 案管办03148585187

责任单位及恶人:
老西营看守所
围场县看守所
承德洗脑班
围场县公安局局长 林树刚 13903142842、7510656<br>政委 石怡行 18731498816、7515662<br>李国君 13703142695、7519195<br>佟铁牛 13931421838、7517765<br>李玉方 13932463998、7515629<br>宋景坡 13503348975、7512596<br>唐仕荣 13643141868、7513192<br>刘海东 13931409073、7513619<br>夏敏军 15133853028、7511587<br>孙恒 13653347678、7516010<br>张立新 13903242002<br>韩立 13831440800<br>常务副书记 高秀明 13932438221、7512536<br>王东兴 13831482968、7518028<br>张振坡 13832458000、7512536<br>张学敏 13932462666、7512570<br>张彦君 政治处主任13315899298、7512570<br>高明 综合办副主任13832415068、7518028<br>富云峰 主任科员13932429501、7512570<br>吴晓东 主任13931411106、7512536<br>韩旭东 科员13831412789、7512536<br>刘瑞敏 国安办副主任15930095685、7518028<br>宋利 13831457226、7512046<br>潘尚勇13931402010、7517792<br>杨旭 18631439708、7517794<br>王利峰 机要局长 13932426813、13932426813<br>孙艳新 机要副局长 18631450831、7512579<br>李海东 机要密码督查员 13832435925<br>贾秀丽 党史办副主任 13833431458、7512523<br>张志文 防范办副主任 13503342881、7515725<br>张勇成 副科级 13831482911、7520649<br>徐海英  13513144448、7512221<br>许艳峰  13831432885、7512221<br>殷立刚 防范办科长 18631463963、7515725<br>庄洋  18603147349、7520649 : 张亚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8日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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