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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香

简介:
胡秀香
(Hu,Xiuxiang), 女 , 43岁 , 山东省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姜庄村民。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胡秀香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九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被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山东泰安肥城市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绪民、刘芊、韩雪华、鹿克芹、马俊亭、胡秀香非法起诉。

执行这次非法起诉的,是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员姚翠霞、纪文达。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山东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张绪民、刘芊、韩雪华、鹿克芹、马俊亭、胡秀香宣判:张绪民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刘芊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韩月华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马俊亭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罚款四万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这次非法开庭审理的审判长是钱华,审判员是霍玉君,陪审员是刘光民,法官助理是王树梅,书记员是李娜。公诉人是肥城市检察院的检察员纪文达和姚翠霞。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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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肥城市政法委 书记:贾同国 办公室电话:0538-3227628 肥城市检察院 检察长:杨希沧 检察院办公室:0538-3012115 30538-012116 公诉科:3012140 监察室:3012112 控申科:3012146 肥城市公安局 局长:褚 学 政委:邱士刚 副局长:杨毅、石杰、尹承民、杨立明、张忠民 副政委:陈军 纪委书记:汪顺才 公安局电话:0538-3212323 0538-3231902 肥城市看守所:3161532 3161532

责任单位及恶人:
肥城市法院東省山肥城市郵編:271600 電話區號:0538 <br>院长:石军,办电:0538-3212141、0538-3567266。<br>法院刑庭庭長:王宏波 家庭 電話:0538-3218083 <br>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3<br>副庭長:劉厚桂 家庭 電話:0538-321601<br>法院紀檢組長: 孟昭宏 家庭 電話:0538-3213389 手機:13325272389<br>法院審判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0<br>法院立案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49<br>法院刑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4<br>翟春峰 家庭 電話:0538-3212649<br>檢察院起訴人員:王啟莎 張海強 : 钱华
肥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希沧、副检察长:张海强,办电:0538-3012115、0528-3012209。<br>办公室:3270778 <br>批捕科:3270562<br>起诉科:3270663 <br>控审科:3270470 : 姚翠霞纪文达
泰安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5日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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