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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芹

简介:
刘子芹
(Liu,Ziqin), 女 , 年龄未知 , 通河县浓河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一月廿八日(小年二十三),刘子芹、姜淑媛、林艾花三位老太太到浓河镇解放村向村民讲法轮功真相,送福字和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时,在中午时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电话打到县国保大队,被浓河镇派出所绑架到浓河镇派出所,又被国保大队绑架到国保大队。三位老太太认为法轮功资料是救人的,不违法,拒绝在“不再发放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的所谓“保证书”上签字。当天下午国保大队勒索姜淑媛老太太的外甥人民币2000元后让家属接回;刘子芹、林艾花各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当天下午也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恶人举报勒索钱财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通河县姜淑媛、刘子芹、林艾花遭国保绑架、罚款

相关单位及个人:
【通河县国保大队】
队长:张士国 15326628122
台凤海、王姓警察。
【浓河镇派出所】
副所长:王汗富
钟玉春57475899宅、13936055078。
夏立民57491123宅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河县公安局局长:王强0451-57422895<br>副局长 杨小旭(专管法轮功)0451-57422614、13351916705<br>副局长室电话:;0451-57422447;0451-57429775<br>[国保大队] 0451-57428425<br>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其妻(老师):18004503497,其父:张殿武0451-57475856<br>前队长 刘培敏13351916992<br>[通河县行政拘留所] 0451-57426228;0451-57425628
浓河镇派出所电话 0451─57490021<br>所长:李光军<br>副所长:王汉富(王汗富)0451-57490658(宅电)13796711377(手机)<br>王汉富妻子:韩庭梅13074526658(手机)<br>指导员:左晨辉 15326628131<br>警员:夏立民 15326628125、57491123宅<br>警员:钟玉春 13936055078、0451-57475899(钟玉春的儿子也是警察,每次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都是他给拍照或录像)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9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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