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玉
迫害发生前王洪玉与儿子的照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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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洪玉(Wang,Hongyu),
女 ,
48岁 ,
山东龙口市北马镇法輪功學員。迫害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洪玉曾被山东龙口市公安局于界军严刑拷打过。 二零零零年一月,去北京上访,被抓到驻京办事处,并被强行搜身,身上的2100元钱全被搜去。将她和另一功友铐在了一起,一整天不给饭吃,第三天被拉回了当地镇政府,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四楼,被迫写了不炼功保证书,这才放她回家过春节。 正月初八日,她被抓进镇安装公司,被非法关押17天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镇派出所警察把她戴上手铐,拉到北马集游街,然后被非法拘留。 三月一日,被恶警提审,身上被倒凉水,又往她脸上、头上吐痰,还不准擦。罚蹲马步,毒打,又逼他的家人交上225元钱,非法拘留15天。期满后又拉回镇安装公司非法关押20天,逼家人交了5100元罚款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被非法关押了21天。 同年八月五日中午,被绑架到龙口市公安局,被非法拘留了10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再次进京上访,被抓到了天安门派出所,然后送进西山看守所,遭双手上下交叉反铐在背后长达半小时之久。两天后被送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又被送进洗脑班,她趁机逃出了魔窟,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她租住的楼房被警察包围,她从四楼窗口跳下,送去医院抢救,第二天,被送进监狱,她又从三楼跳下,把腰脊摔成了粉碎性骨折,落下腿部残疾。 二零零三年中共人大会的前几天,她被绑架到龙口市张家沟拘留所,二月二十八日凌晨,被送进山东淄博劳教所,判劳教三年。不“转化”不让睡觉,逼她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书籍。在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十多天日日夜夜坐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导致臀部溃烂出一个大洞,大夫当时检查无法医治,因害怕承担责任给办了保外就医,一年半后离开魔窟。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前后,大法弟子王洪玉在集市上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北马镇派出所恶警曲厚民便衣非法拘捕,并非法抄家,抄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而后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在看守所内,王洪玉坚持讲真相,拒不配合邪恶,遭到毒打,使原已遭迫害腿有残疾的王洪玉身体状况急下。 龙口市公安伙同“六一零”又预谋将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现已上诉烟台市中级法院。二零零七年一月,王洪玉六旬老母上告无门,身穿要求释放女儿的外衣,在看守所门前喊冤,被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琪恐吓,强行拖入警车送回当地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山东龙口市不法人员将身体被迫害致残、至今身上钢板未取的大法弟子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并劫持到济南监狱。 后来王红玉被分押至六监区,因不放弃信仰,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她再次遭到了六监区恶警邓艺霞、郑立的迫害,她们指挥刑事罪犯董华对王红玉拳打脚踢,一顿暴打。四月份,王红玉和大法弟子张志刚说了句话,被恶人董华发现,再次遭到了董华的一顿疯狂打骂。恶警们对此不闻不问。在六监区里,恶警恶人们对王红玉24小时看管,而且不管干多少活,只要不骂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就不减分、不减刑。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晚,王洪玉在大街上講真相時被無理構陷,遭到龍口市龍港分局惡警綁架,與王洪玉相依為命、生活無法自理的母親頓時失去依靠,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殿後村邪黨書記帶了一幫人到王洪玉家入室搶劫,搶走了大法書和一些真相資料。現王洪玉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王洪玉在芦头镇大集上讲真相时,被芦头派出所便衣特务诬陷,打电话叫来四名警察,将王洪玉和一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芦头派出所,强行将包中的真相台历、光盘等资料抢走,四个男警察还将王洪玉的羽绒服拉开,抢走真相币180元整,这180元至今没有归还。 警察逼迫王洪玉说出家庭住址,王洪玉不配合,一个年轻的身穿蓝色羽绒服的便衣(就是他打的诬陷电话)手拿一个盛满辣椒粉的黑色塑料管,直接向王洪玉眼睛喷去,王洪玉当时就被呛得喘不上气来,另一个四十岁穿米黄色上衣的便衣警察直接用钥匙抽王洪玉的嘴。 王洪玉被带到芦头派出所后,扣下了真相币,后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王洪玉与另外两位善良妇女殷淑云、周春华,本着一颗为别人好的心在大陈家集上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九点左右,被北马派出所巡逻警察张作春、王成、曲厚民等人在众目睽睽下绑架。拉扯中周春华身体突发不适:腹部剧痛,瘫倒在地,十多个警察对她们进行围堵,几个警察抬着将人劫持到警车上,分别把三人控制起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北马镇派出所,被非法讯问,追问资料来源?谁做的谁给的?有个叫明亮的警察参与了记录,北马派出所尹国能狂妄的污蔑大法。当天,警察在王洪玉所在的村--北马殿后村村委主任王磊的带领下,对锁着大门室内无人的王洪玉家进行疯狂扫荡,据目击者称:计算机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拉走两车。几天后,王洪玉家人回来才发现冰箱电源被弄掉,储存的鱼肉全部坏掉屋内散发着恶臭。家人找国保办案警察询问,其暴跳如雷手点着家人说:你爱上哪去告上哪去告,律师来了我也不见。王洪玉、殷淑云、周春华三人被拉到医院体检,周春华血压220,腹部剧痛,殷淑云、王洪玉出现心脏绞痛症状,体检指标均不合格。警察对医生说她们是装的,王红玉、付淑荣、张妮妮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后来家属得知:殷淑云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周春华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后取保候审。王洪玉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王洪玉因讲真相被绑架,家被抄,目前被诬判四年六个月,什么时间开庭的,家人没接到任何通知。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龙口市政法委、610的操纵下,龙口法院对王洪玉非法庭审,从100多公里以外的烟台看守所到龙口市法院,在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到场的情况下,只有王洪玉一个“被告”,龙口市公、检、法自导自演了一场庭审闹剧,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王洪玉的家属冒雨赶到烟台看守所探望,被告知不许会见,因为王洪玉正在上诉。 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王洪玉接到通知,被非法判处四年半冤狱。王洪玉不服,提出上诉,烟台中院故意拖延,隐瞒事实,数次欺骗律师和家属:案子还没到中院、还没立案等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烟台中院派人去烟台看守所了解所谓的案情,王洪玉表示自己做好人,信仰无罪。 山东省龙口市北马镇法轮功学员王洪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二审非法维持冤判,刑期四年半。十二月三日,王洪玉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被非法关押在山东济南女子监狱的龙口法轮功学员王洪玉,历经4年半的冤狱迫害,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骚扰;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剥夺睡眠;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殴打;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亲属;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7858.html#2311320254
曾被五年冤狱-山东法轮功学员王洪玉又被劫持入狱
山东省龙口市王洪玉遭诬判上诉案责任单位信息
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2430.html#1997231422
举报山东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郭福兑
学大法做好人-山东龙口市王洪玉被批捕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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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涉案单位:
烟台中院,烟台看守所,龙口法院,龙口检察院,龙口公安局国保大队,北马派出所
部份责任人:
龙口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文业(一直用特务手段监控法轮功学员,策划多起抓捕行动,拒听真相)电话:18660067115
警察:郭福兑18596118718 18660067090(受谎言毒害严重,不信善恶有报,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警察邢世俊18660067071
龙口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翔18353502858
北马派出所所长:管延海18866380333
北马派出所副所长:王常龙18863859666
警察张作春18865590001 王成18806382679
曲厚民13589861081孙伟还有警号是4545300的警察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口市公安局
:
王琪,
徐文业,
于界军,
郭富兑
龙口市下丁家镇政府
:
孙绪超
龙口市610办公室
北马镇派出所
:
曲厚敏,
张作春,
王成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
邓艺霞,
郑立
济南监狱
张家沟拘留所
龙口市芦头派出所
烟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4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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