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大年初七,法轮功学员孙丽娟和姐姐孙宪华等四姐妹从舒兰市吉舒镇乘坐榆树到达长春市火车到长春去游玩,上车不久,一男警察让孙丽娟和孙宪华出示车票,并给孙丽娟、孙宪华的车票和姐俩拍照。而且询问孙丽娟带包否。这次出行,给四姐妹带来心理压力和不悦。
迫害类型: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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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4日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