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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明


王子明

简介:
王子明
(Wang,Ziming),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寿光市古城街道北冯村法轮功学员。

王子明在东营打工已八年左右,2018年11月24日被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东营市看守所。其家属于2018年11月26日左右收到非法刑事拘留通知书。王子明于2018年12月29日左右被非法批捕。王子明的二哥和他的大女儿于年前到看守所探望王子明时遭拒。

目前(二零一九年六月),夏德云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回家,法轮功学员郭树森、高宏伟、张爱丽、王子明、商兆香五位仍然被非法关押。

山东市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张爱丽、高宏伟、王子明、商兆香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位于六户镇的东营市看守所。期间东营区检察院两次将构陷他们的案卷返回国保。大约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案卷第三次送往检察院。有律师为当事人提出了不上诉申请,但检察院仍蓄意错用刑法第三百条非法起诉,现(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案卷已移交到东营区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法院预谋二零一九年九月下旬要对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高宏伟、王子明、张爱丽、商兆香、王连忠进行非法庭审,时间待查。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主要负责此案人员:赵鹏、李铮。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对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王连忠共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戴着手铐、脚镣,加之被取保候审的王连忠逐个被法警带入,分别进行庭审。张婷开庭前恐吓律师说:“你们做无罪辩护,你们要注意你们的律师立场!”这一荒谬绝伦的要求,也只有被邪党控制洗脑的“党法官”才能提出来。

在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刘树洲、法官张婷、公诉人赵鹏、李铮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罔顾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执法犯法的丑剧。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法官张婷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只能根据所谓“事实”,回答“是”与“不是”,而不让有其它的回答形式。至于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则不许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依法进行辩护。

当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提出法轮功合法的法律依据时,法官张婷多次粗暴打断律师的话。当高宏伟的律师提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不是邪教时,张婷马上打断他:“是不是邪教,法律说了算。”张爱丽的律师提出两高的司法解释实质是两高越权另行立法,不能成为判案依据时,审判长刘树洲立即制止他:“两高制定的法律,这不是你来评论的。”

张婷、刘树洲身为法官,却不讲法律,不许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这是最典型的侵犯当事人合法的诉讼、辩护权利,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

在个人陈述时,王连忠讲到自己修炼前腰椎间盘突出、痔疮、胆结石等顽疾,在修炼法轮功后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的事实,张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说你还炼不炼!”相同的问题她还质问了张爱丽、商兆香。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赵鹏、李铮出示的证据无法证实案件涉嫌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公诉人没有找出法轮功是“×教”的法律依据,没有出示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的证据,没有说明他们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从而导致该法律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实施。不仅如此,公诉人出示的“鉴定意见书”把法轮功学员持有和制作的资料鉴定为“×教宣传品”。“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机构竟然是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国保),然而它根本不具备鉴定资质。且依照法律,鉴定人必须签名,而他们出具的“鉴定书”没有任何签名。这完全是采用非法证据构陷法轮功学员。东营分局国保既负责抓人,又负责认定“有罪”、抓人“有理”,这是赤裸裸的土匪流氓行为。

四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东营区法院非法宣判,王子明被非法判七年半,高宏伟被非法判刑四年,商兆香三年,张爱丽两年十个月。现上诉至东营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批捕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审判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2618.html#2031722307
山东东营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东省东营市高宏伟五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2213.html#1991212345
山东市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张爱丽等遭构陷近况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82934.html#192190652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官王芳号码:0546-6387758 东营区法院刑庭: 刑庭一办公室:0546-8265152 审判长刘树洲 05468265070、13856466986 法 官 张婷: 05468265070 15154638966 刑庭庭长 纪鹏辉:8265069 13864732209 东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公诉科): 科长李征0546-3012151、18661396376 科长赵鹏0546-3012158 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主要负责此案人员 赵鹏 18661396397 李铮 186613963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营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远 13305436800<br>[国保大队]大队长:郭春明、副队长:祁留生 13505436765。
东营市看守所
东营区检察院东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公诉科):<br>科长李征0546-3012151、18661396376<br>科长赵鹏0546-3012158<br>东营区检察院(区号:0546),<br>地址:东营区新区井冈山路910号,邮编:257000,<br>举报电话:0546—3012100<p>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br>李守勤 3012001 5620577 18661396601<br>冯宗利 3012002 8268936 18661396936<br>李乃煊 3012003 8201966 18678669966<br>李德智 3012005 8917611 18661396333<br>张 彬 3012006 8509950 18661396900<br>马红光 3012007 8255067 18661396960<br>王宝玺 3012008 8225696 18661396336<br>温夕辉 3012009 8093387 18661396377<br>李雪林 3012016 8209849 18661396387<br>张文成 3012057 8268959 18661396912<br>田居传 3012105 8268926 18661396939<br>控申科:<br>李志刚 3012050 8260688 18661396919<br>反渎局:<br>刘东峰 3012197 8306739 18661396396<br>监所科:<br>许新泉 3012099 8202920 18661396908<br>警务科:<br>任晓华 3012198 8268223 18661396300<br>公诉科:<br>周金锴 3012158 8268958 18661396300<br>反贪局:<br>李清泉 3012185 8268072 18661396388<br>办公室:3012068 传真:3012081 : 赵鹏李铮
东营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4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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