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花(玉华)
简介:
李玉花(玉华)(Li,Yuhua),
女 ,
68岁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法轮大法修炼者。退休工人。2000年12月底,李玉花被浩良河化肥厂派出所警察以找有事为名骗到派出所,绑架强行洗脑一个半月。恶人荣纪民,孙永宽强迫李玉花看、听诽谤大法文章。并强迫家人代写不炼功的保证。2001年12月底南岔政保科警察韩振忠、谢伟拿着搜查证又来到李玉花家抄家搜查,李玉花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4个半月。在南岔法制科,那里的警察对李玉花非法刑讯逼供,强行认定与法轮功有关的活动,如发传单,打横幅是违法行为。强行起诉,不允许李玉花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只能请律师做有罪辩护。在法院非法开庭时,强行戴手铐,穿马甲,在庭上不允许说话,只能说是还是不是,剥夺李玉花并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非法判刑四年半,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那里不让睡觉,强迫“转化”,每天做奴工。在李玉花被迫害期间,她的退休工资被原单位扣发四年半。后来李玉花的儿子李军也被邪恶迫害非法判刑四年。李玉花的老伴,既要去哈尔滨女子监狱看老伴,还要去七台河监狱看儿子。整整四年多的时间李玉花的老伴在路上来回奔波。家中仅有的一点工资收入全部用在探望亲人来回的路费上了。 至2005年5月仍被非法关押哈尔滨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兴安血泪(五)
亲眼所见哈尔滨女子监狱的罪恶
黑龙江省伊春市恶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恶警绑架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恶人荣纪民,孙永宽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局犯罪恶人榜: 派出所所长 文满辉 0458--3655494 手机 13945871599 安局长手机 13845891003 李技晨局长 0458--3652668 政保科科长手机 139458795947 哈女监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监狱长徐龙江、刘志强 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 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 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 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 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 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 集训队队长吕某某: 大队长康×琴、夏某 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 (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 总机 0451-86684001、86668488(打总机后说人名或职务即可找到) 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1:00-3:00,电话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电话 0451-82359148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驻女子监狱电话 045186663178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哈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邮编150080 电话0451-6335924 每周三为局长接待日 电话0451-86316442,0451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乌马河公安局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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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
韩振中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3日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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