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清
简介:
冯俊清(Feng,Junqing),
女 ,
年龄未知 ,
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彭岩峰和妻子冯俊清被闯进家里的向阳分局警察等绑架,在拘留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亲属不得不交了二万元“保释金”,他们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一点左右,鹤岗市向阳分局大概七、八个人,身着便衣来到法轮功学员彭岩峰家敲门。门一开,他们立即拥进来,控制住彭岩峰,同时询问“是不是彭岩峰?”然后,又问他旁边的人:“是不是你的妻子?”彭岩峰问他们来干什么?一个便衣不许他说话,让他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儿,向阳分局下属的光明派出所几个警察身穿警服来到彭岩峰家,大概五、六个人,没经过彭岩峰同意,也没有出示证件或其它有效文书,不顾彭岩峰的阻拦一拥而上,把彭岩峰强行按倒在地,然后,强行把他从家里劫持到楼下,推进了警车。 大约在当天下午两、三点钟左右,彭岩峰与妻子冯俊清被劫持到了光明派出所,分别被非法关押在两个讯问室。彭岩峰被戴上手铐,当天晚上他的妻子也被戴上手铐,手铐被固定在凳子上,在凳子上煎熬了一夜。而彭岩峰被关在另一处,他被关进铁笼子里,被戴上手铐,在地上熬了一夜。 警察在把彭岩峰劫持到派出所的同时,非法抄了他的家,掠夺了《法轮功》及相关书籍、师父的法像、香炉、光盘、手机、2019年台历等多种私人物品。 彭岩峰与妻子冯俊清于二月十五日至三月一日,在鹤岗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与外界失去联系十几天。十五天后,警察又把彭岩峰和妻子劫持到鹤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到第二十七天时,所谓办案单位的警察以“取保”的名义把彭岩峰带到向阳分局,又非法做了一次笔录,然后,让他签“取保”相关的文书,他一看案由又是所谓利用×教扰乱社会秩序,就拒签。办案警察在旁边说:“不签字,就把你送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彭岩峰的亲属交了上万元“保释金”后,彭岩峰才得以回家,冯俊清仍被非法关押,没有放回家。 后来,冯俊清被非法批捕,非法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 鹤岗市五位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李春辉、冯俊清、彭岩峰、庞中艳,被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属于跨区起诉。(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法院日前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冯俊清。外地律师为员冯俊清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冯俊清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证实了大法。兴安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孟宪荣多次打断律师的正义之声。 近日 (二零一九年十月),冯俊清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罚款四千元,她不服,已经上诉到鹤岗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铐在某处上;
交保证金;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鹤岗市李春辉、冯俊清等三人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冯俊清遭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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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跨区起诉
黑龙江彭岩峰夫妇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相关单位及个人:
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尤丕林;
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检察长、批捕科科长、起诉科科长谢丽梅(谢丽梅手机13069946661)、公诉人孟宪荣
兴安区法院副院长:张 志15846698880、
兴安区法院副院长:邢金萍18704680099
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忠兴13054389580
副庭长:沈会丰13946738988
兴安区法院
地址:兴安区兴东路 邮编:154102
区号:0468 值班室:3621472
院领导:
齐强(音)
轩瑞凯:3621861:13019024789
宫敬杰:3621530:13946776668
副院长:邢金萍:3621273.18704680099\18904680099
李守华:3621990.。18646809798
副院长张志15846698880
院长助理:
胡寅超:3621229:13054389366
政治处:
季宪柱:3621272:13091490676
索建国:3624085:15946619840
办公室:
王福义:3620494:13163464777
方玲玲:3621459:13624686666
王春光: 18646809733
吴佩俊:3621715 15604880606
郑学丽 3621468 18646809776
立案庭
谢峰华 3621623 13214689917
孙天鹤 3620495 18604680678
穆志刚 3620495 18246660680
王超 3621479 13054389580
刑庭
杨忠兴 13054389580
王淑云 18646809768
张洪涛 18646890696
沈会丰 13946738988\ 18646809767
民一庭
徐维琴 3621050 13009789394
吕乃顺 3621738 13846817345
张 芹 3621729 13846838348
姜海波 3621165 13946791900
张崇明 13613647500
民二庭
吴宪波 3621859 13624687138
李守来 3621148 18646809179
杨 欣 18646809178
行政庭
周同顺 3621746 13349588888
陈国军 3621446 18646809771
审监庭
刘悦 18646809758
倪忠耀 13946721921
执行局
李守华 3621990 18646809798
赵 军 3621796 18646809709
曹德全 3621532 13904682266
李 瑶 3621721 18646809708
王福军 13945750600
法警队
穆志刚 3620495 18246660680
王福军 13945750600
赫凯 3621622 18646809706
杨欣 18646809718
张洪涛 18646890696
郑学丽 18646809776
峻德法庭
张志聘 3702766 18646809785
付庆伟 3704966 18646809786
戚秋敏 3703766 1864680978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中级法院
鹤岗市向阳区光明派出所
向阳分局刑警队
兴安区检察院
:
尤丕林,
孟宪荣
鹤岗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4日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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