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菊
简介:
王维菊(Wang,Weiju),
女 ,
64岁 ,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贾秀花与家住十一道街的王维菊,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抚顺市国保支队科长警察魏振兴,伙同新抚派出所警察绑架,并翻家搜掠,抄走了大量的私人财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周六)王维菊被送往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南沟看守所),家属去要人,无法与她见面,现情不详。现王维菊已被刑事拘留中。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贾秀花、王维菊非法开庭。现得知,贾秀花被枉判九个月,王维菊被枉判八个月,各被勒索罚金3000元。 编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公诉人是东洲区检察院的王鹏(女)、王媛。 在法庭上,法官田浩嚣张蛮横,三次打断律师辩护,威胁律师不许讲法轮功合法的真相,不许做无罪辩护。律师反问:“哪规定不可做无罪辩护?”法官田浩说“国务院”。律师依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斥了法官的无理要求。 辽宁省抚顺法轮功学员王维菊、贾秀花、周玉芳、李翠红、秦曾云 、胡凤秋、彭杰陆续平安回家。(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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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74.html#19425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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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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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抚顺市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
电话:024-57567494
邮编:113003
院长:尹宪科 18641311202
副院长:冯绍谦 024-57567401、18641318701
副院长:于国徽 024-57567402、13942345556
副院长:黄涛 024-57567403、18641318703
政治处主任:杨奎全 024-57567409、18641318709
刑事庭庭长:董秀菊 024-57567434、18641318831
刑事庭副庭长:宋宝越 024-57567434、18641318737
田浩:18641318747
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浑河南路东段1号
邮编:113003
检察长:郭伟、
检察长室:024-54670281
副检察长室:024-54671674
东洲检察院王鹏电话:024-54628045
抚顺市中级法院
地址: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邮编113006
院长朱海涛 副院长蔡建忠 副院长 刘 岩 57719266 13304130075
副院长 张晓宇 57719355 13940007788/15604131788
副院长 王宪琪(分管刑事案子)15641389370
抚顺市新抚公安分局新抚派出所
地址:新抚路54号邮编113005
电话 024-58301155
所长孙海武
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公安分局
地址:新抚区新抚路六道街邮编113008
局长黄伟 13904133773
新抚国保 0242637861
贺伟新抚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电话:15504938155
新抚分局政委刘玉德
韩廷厚 姜燕 武广
杨国威 李伟 赵恒 金志宏 马明柳 郭金石
办公室 024-52631421 024-52624707
政治处 024-52622247 024-52645940
纪检组 024-52624559
社区警务科 024-52625329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邮编113006
局长孟祥斌
常务副局长孙得胜
副局长杨文君(主管迫害):15941388787 办024-52625821
抚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3楼
地址:西一路一号邮编113008
抚顺市国保队长彭越(审批人)13841334590
魏振兴 国保既盯梢抓捕又办案 13841301212
辽宁抚顺市市委(办公地点同政法委)
地址:新抚区永安路21号邮编113008
市委书记来鹤
市政法委书记姜群大137049349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抚派出所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东洲区检察院
:
王媛
东洲区法院
:
田浩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7日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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