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淑娴
简介:
幸淑娴(Xing,Shuxian),
女 ,
51岁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梅州兴宁市第三小学教师。二零零一年,幸淑娴向北京上访反映修炼大法真实情况时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幸淑娴因向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学生家长诬告,其办公室和住家遭兴宁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查抄,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部,手机六部,法轮大法书籍三十九本,以及大法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一批,之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遭非法逮捕。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兴宁市教育局已通报了幸淑娴被非法逮捕的决定。在被绑架当时,幸淑娴还戴着手铐被兴宁市国保大队十多人押送,在其环城北路的住家非法搜查,抢劫去家用的电脑、打印机、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四千元。 广东兴宁市大法弟子幸淑娴是小学教师,在向学生讲真相中,被不明真相学生家长诬告,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抄家,绑架并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在不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今年(二零一九年)八月底已经秘密开庭。 据了解,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提起非法公诉的可能是梅县区检察院,参与绑架及非法审判人员待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劳教;
非法审判;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廣東梅州女教師幸淑嫻遭誣判三年
广东省兴宁市大法弟子幸淑娴已被秘密开庭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已被非法批捕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法弟子幸淑娴被非法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提起非法公诉的可能是梅县区检察院,参与绑架及非法审判人员待查。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2019年8月起任),手机13723687687,男,1974年3月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人,原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2、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温启龙,手机13823868698,男,1971年7月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 2010年11月-2014年9月左右任梅州市大埔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大埔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力主对涂晴光等判刑,其中2011年11月后,任大埔县副县长),2014年9月后任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局长、政法委书记,2018年8月后任梅州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3、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原610办头目:张海荣(2012年4月起任)
4、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原610办副头目:黄平波(2012年7月起任),男
5、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
6、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手机13823832438,住宅电话0753-2260852,男,1970年2月生,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 2014年3月-2016年1月任梅州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2016年4月7日左右任梅县区法院代院长,2016年11月10日为梅县区法院院长
7、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副院长:古英智(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手机13823819238 宅电0753-2522618;
8、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潘伟熙,手机13560968198(13018789217),宅电0753-2240760,男,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经手多起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件
9、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吴文龙,手机13823800298,宅电0753-259365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东省女子监狱
兴宁公安局
:
何文峰
兴宁看守所
兴宁市公安局
梅县区法院
:
潘伟熙
梅县区检察院
兴宁市教育局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14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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