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仙
简介:
董明仙(Dong,Mingxian),
女 ,
年龄未知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副书记李文友(原610办主任)、副书记梁忠喜(原综治办主任)、副书记范云喜(县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公安局长杨绍聪、副局长李兴隆、副局长夏跃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福、副大队长章建群、队员段庆波、李国雄马某某等,对嵩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同事、绑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对家属恐吓。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王彦明以扫黑除恶为由,指使嵩阳派出所八名警察抄了嵩阳街道东北街法轮功学员董明仙的家,抄走经书《转法轮》八本,小册子六十多本,之后又经常派便衣盯梢董明仙,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董明仙家搜查、恐吓。 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同事黄艳红被构陷案件均是交由寻甸县检察院侦查、非法批捕,负责具体批捕的检察员是彭朝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寻甸县法院对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和黄艳红共五人非法庭审。当天出庭公诉的是寻甸县检察官是赵建华、彭朝柱,主持庭审的是寻甸县法院法官郑红。
迫害类型:
抄家;
监视/跟踪;
骚扰;
威胁/恐吓;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2017-2019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云南嵩明县非法庭审四法轮功学员和另一位好心人
2019年1-7月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1314.html#1981022416
曝光云南省嵩明县嵩阳派出所王彦明的恶行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8119.html#196103744
相关单位及个人:
嵩明县政府:
县委书记:杨相来 电话:1370840942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北街,邮编651700
寻甸县检察院:
检察员:彭朝柱 电话:1588781328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梧路125号,此人此前就具体参与过颠倒黑白的公诉、枉判大法弟子,曾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出庭公訴支持寻甸县法院对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文春福和罗白秀的非法庭审公诉,导致文春福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罗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检察员:赵建华 (0871)6265658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梧路125号
寻甸县法院:
法官:郑 红
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凤梧路86号,邮编655200
电话:0871-62657394
嵩明县嵩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兴云路43号,邮编651700
电话:0871-67911422
所长王彦明18725199757
警察陈骐0871-67911422
顾成武0871-679114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嵩明县国保大队
:
李金福
嵩阳派出所
:
王彦明
昆明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5日 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