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学明

简介:
刘学明
(Liu,Xueming), 男 , 五十多岁 , 四川成都市新津县大法弟子。

1999年7月22日,新津县普兴派出所恶警王建军(现五津派出所副所长,长期迫害大法弟子)等人闯进他家,强行抄家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法轮图等物品,并威胁全家人不准再炼了。

2000年元月9日,刘学明夫妇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在成都市驻北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了7天后押回新津治安拘留15天。15天后,继续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此后,普兴派出所强令他一家每天去派出所报到,不去报到,恶警便每天到家里骚扰,强迫签字,证明在家,没有外出,有时还深更半夜到家里来查看一家人是否在家。

2000年6月30日,他一家三口到新津金三角广场炼功,被警察抓到五津派出所,普兴镇政府政法委何书记赶来叫骂:“我将你家的房子给炸了,看你们还炼!” 他一家被关进了派出所留置室,2天后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抓走刘家人的当天,普兴镇政府伙同普兴派出所共几十人开了2辆大卡车去他家抄家,撞坏了果树和庄稼,抢走了家中所有的财产,连锅、碗、瓢、盒都不放过,拿不走的或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的,统统砸烂。抢走的东西有的被镇政府工作人员私分,有的被非法变卖。他家三口被非法关押了30天才放出来。

二零零零年九月,普兴派出所前所长聂宗建受邪党成都市公安一处指使,带着一伙警察将刘学明女儿抓走并关押了一个月,仅几天时间刘家被普兴派出所非法抄家三次;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深夜,普兴派出所前所长聂宗建一伙人闯入刘家,以怕刘家人上访为幌子,非法带走刘学明夫妇,软禁于普兴派出所一周。

2001年元旦前夕,他们夫妻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公安押回成都新津县拘留所,他被判劳教1年,非法关押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他的妻子也被判劳教1年,非法关押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他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因拒绝妥协,被杂案犯“包夹”(24小时形影不离监视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受到“严管”。一次劳教所召开诬蔑大法的大会,他起来喊“法轮大法好”,遭到毒打、电棍电,并被延教1个月。

2002年1月底,他及女儿被解教回家,妻子于2002年2月解教回家。由于多次抄家,家中只剩下破墙烂瓦。

2002年9月13日,普兴镇政府和派出所又对刘家抄家,并绑架了他们夫妻,关进看守所。刘学明被非法判刑七年:当时他的女儿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他遭到新津公安局和普兴派出所的刑讯逼供,新津公安一科的姜红曾得意的宣扬:“有些人不是很硬吗,怎么样,我们收拾了他9天9夜,他还是受不了了!”在恶警严密封锁消息的情况下,究竟对他采取了什么样的酷刑,现在还无从知道。

他们夫妻被抓捕10天后,新津公安局一科原科长徐长安带人再次到他家抄家,撬墙破壁,翻箱倒柜,竭尽破坏。他还被公安局押到街上游街示众。

他在新津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近一年后,被判劳改7年,非法关押在四川自贡唐家坝监狱六监区。在新津关押的一年里,他的亲戚多次去探望,但都被拒绝。送到自贡监狱后,亲属前去探望仍被拒绝,几经交涉,才允许见上了一面。这也是他被非法关押2年后与亲属首次见面。

2005年十月份,家属见其时身体还很好。2006年一月份家属寄的钱被退回。据消息人士称,刘学明现被非法关押于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的监狱卫生所遭受迫害。

至今(2006年9月)他仍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二医院。

他在03年7月24日被劫持到四川省自贡监狱遭受迫害。自贡监狱副监长刘远航和狱警杨建春一边口头承诺帮助解决问题,一边卖力做洗脑转化,常将刘学明叫到他的办公室“做工作”。但是,刘学明始终坚决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杨建春大为光火,很失望,最后恼羞成怒,撕下了伪善的面纱。

2005年4月开始,每天上午8点以后,恶警肖权文(教育科主任科员)、杨建春等6个狱警就来到监区办公室,对刘学明实施围攻、殴打、逼其转化,一直到中午12点下班。下午两点钟又重新开始。,天天恐吓、逼迫11天后,恶警开始强迫刘学明每天吃完饭就开始罚站,站军姿,连吃中午饭和晚饭都不许坐凳子,晚上9点半以后才允许回到监室,并且还要写思想汇报,直到晚上十点以后才允许睡觉。

2005年8月初,教育科副科长安泉又开始对刘学明进行洗脑转化。同样先软后硬,软硬兼施。安泉见刘学明这样不为所动的态度,恼羞成怒,用电警棍对刘学明进行迫害,并叫狱警肖权文用手铐将刘学明铐起来送到严管队,将他铐在刑床上。 刘学明被铐在刑床上折磨了26天,一直不许洗脸,洗澡,直到刘学明被折磨得肠胃功能失调,吃啥吐啥,体重下降了20斤才被从刑床上放下来。

新津县法轮功学员刘学明自2002年9月起含冤入狱,至今(2007/7/29)已近五年了。五年来,监狱方为了逼迫刘学明“转化”思想、放弃修炼,对他采取了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长时间面壁罚站、手脚大字形捆绑在死刑床上,等等,让刘学明的精神长期处于强大的压力之中,致使五十多岁老人的身体健康被严重摧残,患上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2007年4月,亲友接到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通知,要求将刘学明保外就医,但同时要求当地派出所签字同意才能完善手续。亲友去了普兴镇派出所,但普兴镇派出所要求找上级有关部门。于是亲友当天又去了县政法委副书记王峰。王峰书记以刘学明思想没有“转化”为理由,拒绝签字将刘学明保外就医。

2011年5月25日晚上9点左右,陈继林及综治办成员岳龙贵,带一帮人到法轮功学员刘学明家敲门。当时没有给开门。这伙人就开始撬门,并冲进家中抄家抢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和大法真相挂历,而且抄家没有任何手续。当晚刘学明夫妻不在家中,陈继林一伙便威胁说“如果刘学明夫妻不回去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他们就要抓人了”。 致使刘学明夫妻有家不能回。

自从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刘学明家中被普兴镇政府及派出所非法抄家已达10多次,刘学明全家被反复关押、劳教、判刑。迫害已达极致。

在恶党、恶党政府、恶党监狱、恶党劳教所、恶党普兴派出所的长期迫害下,刘学明被非法关押、监禁了近九年,反复的流离失所的情况下,原本强壮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下午高血压发作昏迷,家人将他送到医院抢救,刘学明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了九天,花去了几万元,最后医生告诉家属无法救了,二月十上午家人将他接回家,于次日凌晨二月十一日离世。

二零一一年六月中旬至今,四川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子贾某某、毛某某及政法委头子欧泽高等正在加紧把绑架洗脑任务强制压向四川各地,要求各地六一零开会落实上报。攀枝花米易、达州、德阳广汉、乐山、绵阳江油、南充等地六一零、国保实施绑架。据在明慧网曝光的案例不完全统计

成都市绑架110人:

邓朝忠、张承琼、郑应秋、王美珍、何国章、黄浅、叶素华、李蓉,袁素昌母子、卿光容、杨玉华(非法判刑三年)、郭光艳、黄天明、冯萍、钟其秀、薛兰英、胡玉清,卢三福、李永贤、李俊其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刘存旭,杨小林、胡秀华、张群英、王月仙、李应芬、古生菊、李芳林及其丈夫、赖先慧、陈胜群、黄淑芳、王晓林、苏伟容、张明芳、任明芳、廖沛敏、田桂花、张碧如、谢成新、吴竞江、魏大姐、张志芬、田素华、周双红、郑启兰、杨建美、陈正碧、郭玉英、邓谊德、李英、施兰芳、李长利、张姓法轮功学员、薛兰英(再一次)、骆玉英、杨倩、李文风、魏素芬、周月新及儿子、刘学明、二幼退休职工、航校退休职工、南小青,李碧东、余桂芳、陈会计、沈君、谢美常、郭世才、周心琼、尹思荣、宿刚、何平、喻惠君、韩光荣、徐芬秀、甘学梅、蒋开贵、谢长秀、杜书梅、刘伟、邱燕、修俐、小红、向秀华、王晓玲、高桂容、高桂苹、王红霞、施秉均、魏克东、刘晓红、陈玉芸、周智、周玉松、张清素、丁月英、孙毅、李光艳、唐英、谭顺敏、张国方、杨延珍。

迫害类型:
四肢铐于床上高强度超负荷劳动体罚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骚扰毒打/殴打电击非法劳教严管逼迫放弃信仰非法拘留抄家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威胁/恐吓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冤狱迫害近九年 四川新津县刘学明离世
四川省“六一零”半年绑架四百多人
新津县普兴镇政府综治办陈继林迫害法轮功学员
十年间胥斌持续遭邪党牢狱迫害
四川邪党牢狱对大法弟子的残暴迫害
四川五马坪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事实
亲友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冤狱五年的刘学明老人
刘学明被四川自贡监狱、五马坪监狱迫害生命垂危
被非法囚禁的部份成都大法弟子现况
四川五马坪监狱残害大法弟子 数人命危
40名大法弟子正在四川五马坪监狱遭受迫害
四川新津县大法弟子刘学明一家遭受迫害纪实
四川新津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实
四川省新津县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非法劳教、勒索的事实(部分统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马坪监狱及警察人员
通讯地址:乐山市犍为县清溪镇五马坪监狱  邮编614503 区号0833
监狱长祝伟,男,五十几岁,一米八,胖。
副监狱长田某某,男,五十几岁,主管迫害法轮功, 办 0833--4652032
教育科副科长罗江涛,男,三十几接近四十岁,伪善 办 0833--4652032:
狱政科科长袁定兴  办 0833--4652031
副科长王正强  办 0833--4652031

四监区设有洗脑班、制茶厂、茶科所、严管队、入监队(一分监区)。四监区洗脑班任职的应文辉升为二监区办公室主任、文艺队队长。四监区入监队副监区长高虎,三十几岁,周身都是病,心脏、肺、胃病很严重。四监区入监队管教王忆军、干事何清泉(毒打法轮功学员龚文友)、恶警杨某某(男,四十几岁);何勇智(升为茶科所管教)、钟世斌(男,三十岁出头;每天在洗脑班诽谤法轮功,后升为制茶厂管教)

七监区(磨宝石)车间主任张某某(绰号张冒火,南充人)
监狱医院院长邬志杰
教导员罗家春
恶警(干事)
杨建元
恶警管教薛坤

新津县普兴镇邮编:611434
直接参与迫害刘学明的恶党机构:
四川省新津县公安局
四川省新津县政法委610邪恶机构 邮编:611430
直接责任人:王峰,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手机 13982162615
四川省新津县普兴派出所 邮编:611434
四川省新津县普兴镇政府 邮编:611434
四川省新津县普兴镇政府综治办 邮编:611434
恶主任:陈继林 手机 13982162718
四川省自贡监狱
自贡监狱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唐家坝监狱, 邮编:643000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
地址:四川乐山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邮编:614503
监狱长电话:0833-4652001,0833-4652002,0833-4652003
纪律监察举报电话:0833-4652004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阳监狱(德阳市九五厂)四川省德阳监狱(对外称四川省德阳市九五厂)<br>地处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   邮政编码:618007<br>电话号码:0838-3820115,3820224<br>原监狱长:马爱军<br>监狱长:刘远航(二零零六年八月到任)<br>副监狱长:石军华<br>“六一零”主任:吴跃山 <br>狱政科0838-3820225<br>狱政科科长:王刚  吴庭海<br>生活科:李凯丽<br>二监区监区长:曾国富<br>二监区管教:陈平<br>一监区管教:宋新<br>一监区:唐北洲 警号 5127323的警察<br>二监区:曾贵福、马成德、陈平、崔维刚、张俊<br>六监区:崔维刚<br>四监区狱警:蓝福兵<br>四监区六一零恶警:赖登洲 : 刘远航
新华劳教所(0816)2830543,(0816)-2280410,(0816)-2830117, 管理科电话0816-2280410<br>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电话:0816-2274441<br>
新津县公安局电话:028-82530510<br>局长 晏文万<br>副局长 陈建清:13882020266 宅28-82526787<br>副局长 帅静:13908201260<br>副局长 张锦军、倪水彬<br>国保大队:28-82530521,28-86353185 <br>大队长 曾维仲<br>教导员 杨桂华:宅28-82520205<br>政委 刘晓:13908082850宅28-82520251<br> : 徐长安
新津县普兴镇政府 : 陈继林岳龙贵
新津县政法委新津县政法委:28-82515066 <br>书记:刘显勇、王二勇 82526105办、13882115858移。<br>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远志82522562办、13568898575移。<br>防邪办副主任、纪检副组长:李培德82515066办、15928586913移。<br> : 王峰
新津县公安局 : 姜红
新津县普兴派出所 : 王建军聂宗建
五马坪监狱乐山有关人员名单:(区号)0833<br>乐山市委书记-于伟2449108(办);2430918(宅)1398137888<br>乐山市政法委书记罗建安-2444039(办);2127721(宅)13908130320<br>国安局长:游东宪-2138147(办);2495636(宅)13308130323<br>市公安局长:陈正权-2499001(办);2455638(宅)13908130638<br>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江499007(办);13908132790<br>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队长-孙建平2499181(办)2433383(宅)13808137799<br>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李德友2499118(办)2440500(宅) 13908130670<br>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大队长-万朝英2499174(办)2437233(宅)13036456979<br>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副大队长-李洪涛 2499174(办)2495858(宅)13908130315<br>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加新2124091(办)2448667(宅)13708130838<br>市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卢德富2124033(办)2123866(宅)13908131802;13308133068<br>市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吴畏 2124033(办)2495582(宅)13006428152<br>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所长-王跃东2193718(办)2432569(宅)13808131339<br>沙湾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长-周建军3432459(办)3442219(宅)13908139507<br>
自贡监狱 : 杨建春刘建兴安泉肖权文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1日 21:1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