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会
简介:
王会会(Wang,Huihu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法轮功学员。岐山县“六一零”公安系统调来三十多名警察,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上午闯进岐山县桃源居小区一住户,绑架了当时正在学习法轮大法著作的九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户主老李、王瑞琴、亚兰、徐明侠、焦炳兰、曹录侠、会会、老张、老邵,大多数是七十岁左右的老人。当天,法轮功学员宋红旗去那里给人们送了些自家树上结的李子水果,没停留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被赶来的警察非法抓捕。警察随后非法抄了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岐山县星期五宾馆非法审讯。几天后,年岁大的老人因身体原因被以取保候审放回,会会和宋红旗被分别关押在宝鸡看守所和扶风看守所,拘留后放回。 徐明侠、焦炳兰、亚兰、沈红奇一直被非法关押、构陷,曹录侠、会会、王瑞琴、李会琴、邵启虎五位老人被取保候审放回,现在九人都被构陷到岐山县检察院。最近一段时间,检察院经常骚扰这些老人去检察院询问,恐吓诱骗告诉他们认罪认错就少判,很明显意在编造所谓“证据”起诉到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岐山县法院枉法冤判沈红奇七年,罚金14000元;徐明侠四年,罚金8000元;焦炳南三年,罚金6000元;李会琴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王瑞芹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曹录侠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邵启虎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王亚兰 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罚金3000元;王会会 一年,缓刑二年,罚金2000元。 相关责任人:岐山县法院审判长晁宽宁 、审判员 陈永辉、人民陪审员 张洪恩、书记员 徐颉、 (岐山县检察院)公诉人 张军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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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0723.html#1972722494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宝鸡市看守所
岐山县公安局
岐山县610
岐山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19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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