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业诚
简介:
都业诚(Du,Yecheng),
男 ,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冯海波指使有关公安分局按名单实施绑架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十七位法轮功学员是:闫玉珍、戴益、孟繁荣、瞿延来、王菊艳、赵文广、郑红军、杜业诚、吕冠茹、唐增叶、白玉福、张立新、金庙庆、金威、刘福林、陈丽萍、都姓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诚于有预谋的大抓捕时被大庆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绑架,经历让胡路检察院与开发区公安分局三次往返退卷与补充构陷,进入审判阶段,准备开庭。 吴艳华、关兴涛、都业成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 八月十二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十五分,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共二十五人进入法庭旁听。关兴涛和吴艳华夫妇的家人为他们请了律师做辩护。原定是十点开庭,拖到十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成,戴着手铐,穿着拖鞋,进入法庭,他们虽然都消瘦了,但精神还好。律师请求把当事人的手铐去掉,并让他们坐下,审判长张新乐并没有让法警去掉手铐,只是让三人坐下,然后分别询问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众亲属看到九个月未见的亲人站在了“被告席”上,难免有些心酸,都业成的老母亲不自觉地脱口而出:“我的好儿子!”却被法警立即制止并警告。接下来,公诉人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拼凑的一百多页的卷宗中,无非都是三人合法拥有的书籍、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 接下来审判长问吴艳华的律师有什么要问的吗,律师问吴艳华:“你修炼法轮功有组织吗?”吴艳华说:“没有组织,只是自己在家学炼,祛病健身,我没有犯罪,只是想做个好人。”审判长张新乐说:“你们总说做个好人,我们都在‘做好人’。”之后叫吴艳华出去。 审判长又分别叫关兴涛、都业成回答提问,律师又问了关兴涛相关问题,关兴涛平静地回答了律师的提问。都业成也回答了法官的提问,并提出了有异议的地方。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休庭,二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下午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进行法庭辩护。吴艳华的律师声音清晰、洪亮,首先他肯定吴艳华没有罪,然后逐一说明。 公诉人给吴艳华和都业成的量刑是5~6年,关兴涛的量刑是7~8年。当律师指出,在国外劫持飞机的也就判5年,公诉人打断律师。关兴涛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律师希望本案依法公正判决。 都业成没有请律师,他声音清晰洪亮的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是为做个好人,没有犯罪,自己平时开店,为了维持生活,有什么能力去破坏法律实施? 法庭自辩时,审判长张新乐习惯性地打断三人的陈述,所谓的自辩成了审判长的“一言堂”。审判长张新乐没有当庭宣判。 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吴艳华、关兴涛,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大庆市让区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犯罪预备”等罪名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七年六个月、八年,三人不服枉法诬判,上诉到大庆市中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中院审判长张丹,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 大庆市高新区法轮功学关兴涛被非法判刑八年,吴艳华七年六个月,都业成七年。上诉至大庆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大庆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末被非法关押到呼兰集训队迫害,监狱称不写“四书”不让家属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6289.html#19112523258
大庆市关兴涛、吴艳华、都业成等被劫入冤狱
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0810.html#2025223232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6761p.html#19126232647
大庆吴艳华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1058.html#198505229
黑龙江大庆市吴艳华、关兴涛、都业诚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张欣乐 电话13359596629
公诉人:封光 电话0459-5974201 13089060016
公诉人:丁宁 电话15904596306
均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
法官已换成 张丹 电话0459-6829128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邮编163453
法官:张欣乐13359596629
书记员:张雪0459-5509090-8309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邮编163453
公诉人:封光0459-5974201、13089060016
公诉人:丁宁159045963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看守所
大庆市公安局
:
冯海波
让胡路区法院
:
张新乐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
王海燕,
徐曼,
赵鹏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高新区公安分局
让胡路区检察院
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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