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清华
简介:
闫清华(Yan,Qi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上午,丁国晨和妻子闫清华同时被绑架,他办的辅导班和家同时被非法抄查,其妻闫清华被取保候审回家。 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丁国晨的妻子给丁国晨的课后辅导班的学生家长打电话,告诉他们丁国晨被绑架的实情时,孩子们得知他们的数学辅导老师被警察抓走了,都大吃一惊,觉得这么好的老师怎么会被抓起来呢?孩子们都哭了,其中一个家长说:“小伟在家哭呢,他妈叫他换课后班时,他说:‘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老师了!我不想去别的课后班,我只认丁老师!’”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闫清华到先进派出所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她丈夫丁国晨(已被金州检察院批捕,在里面绝食了27天),并给在场警察讲真相,被李姓队长拽着头发推来推去,李姓队长还叫嚣说:“你来一次我记你一次,你的孩子满18周岁,我就抓你的孩子!”闫清华说:“别碰我,你还敢动手!”闫清华回家梳头发现头发被拽下来一把一把的。 大连金州检察院通知法轮功学员闫清华、丁国晨因补充材料延期(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四月二十四日),这次没有逼迫签字,但是问到开庭能不能到场。 大连金州法轮功学员丁国晨、闫清华被构陷至法院。 丈夫丁国晨在金州区看守所被迫害得意识丧失、双耳失聪才被放回家。之后身体有所恢复,仍双耳失聪。近日来,丁国晨和妻子闫清华一同被构陷到金州区法院。金州区法院欲非法庭审,由于丁国晨夫妇不配合他们的违法行径,金州先进派出所警察和法院人员经常到家骚扰。金州先进派出所警察警察段时兴负责法轮功学员丁国晨、闫清华的案子。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丁国晨、闫清华夫妇,收到金州区法院的判决书,丁国晨被诬判二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闫清华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此时的丁国晨因迫害后脑出血,已有近一个月昏迷未醒。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丁国晨和闫清华夫妇在家里收到金州区法院的判决书。丁国晨被诬判两年,罚金五千元,闫清华被诬判三年六个月,罚金八千元。 之后金州区法院还来了三个人亲自到丁国晨家了解情况,闫清华指着插着鼻管昏迷不醒的丁国晨说“人被迫害成这样了,你们自己看看吧!医院的高额医药费我们也承担不起,只能在家里照顾了。”法院的人看到实际情况,就说“那你就在家好好照顾吧!” 由于支付丁国晨在医院期间的医疗费,已经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积蓄,其中还有一大部分医疗费是亲朋好友帮助支付的。妻子闫清华只能在家里全力照顾丁国晨,一家人生活已经陷入了困境。 二零二二零四月三十日,年仅五十一岁的丁国晨含冤离世。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大连地区仍被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61人,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的有9人。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的大连法轮功学员:43人 他们是 张霞、徐桂兰、张静、王淑芳、文英、盛杰、战淑华、来桂芳、吕春钰、徐桂莲、于守芬、刘仁平、张翠、徐强、周海燕、胡志琴、范永梅、何永琴、闫清华、张春凤、周艳波、徐明华、马岩、刘晓红、李新平、傅丽华、王芝清、于春梅、丛霞、孙中丽、刘中华、徐黎明、李春梅、谭华丽、王玉和、宋晓美、张桂敏、王瑞萍、郭佩璐、宋学存、徐彦霞、陈跃荣、张丽萍。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威胁/恐吓;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70名大连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看守所
大连法轮功学员丁国晨被迫害离世
辽宁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杨耀威的罪恶簿
大连丁国晨仍昏迷未醒-与妻子同被非法判刑
大连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孙桂芳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大连市周艳波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6113.html#20513225833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闫清华、丁国晨的情况
辽宁省大连市先进派出所警察迫害闫清华近况
辽宁省大连丁国晨被绑架 学生说再找不到这样的好老师了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非法判刑的人员:
审判长是孙思敏
陪审员:孙金光
陪审员:刘安喜
书记员:郝冰
审判日期: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金州区先进派出所:
李姓队长,警号是207217
警察段时兴15566407548(负责丁国晨、闫清华的案子)
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卢文福、高鑫、张金龙
大连市金州区法院:仇文敏、姚立虹、徐厅长、王助理
邮编:0411-1161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州区法院
金州区先进派出所
金州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29日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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