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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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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秋珍

简介:
朱秋珍
(Zhu,Qiuzhen), 女 , 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魔头为一己之私开始迫害法轮功,村领导受上级“六一零”的指示,经常到她家骚扰,恐吓、逼迫她丈夫放弃修炼,还勒索罚款五百元。她丈夫精神长期处于紧张、恐惧状态,又没有了学法炼功的环境,导致旧病复发不久离开人世。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派出所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朱秋珍的家中,问她是否炼法轮功,朱秋珍没有配合他们。警察将她从家中绑架、抄家、刑拘。

朱秋珍的丈夫病逝十来年了,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老婆婆。朱秋珍多年来靠打短工维持着一家四口人的生活。本来生活艰辛再造无辜关押真是雪上加霜。几天前,老婆婆带着两个孩子去派出所要儿媳妇,警察说:“知道你们家困难,那得看她(朱秋珍)的态度”。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朱秋珍被宁河区法院枉判八个月。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朱秋珍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芦台镇法轮功学员翟焕如、韩淑云、岳东梅、朱秋真、都受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的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抄家非法判刑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39.html#2071423279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天津市宁河区一群善良人在二零一九年遭迫害
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朱秋珍遭非法刑拘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天津市宁河区检察院:天津市宁河区法院 天津宁河区法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69591337 院长:于盛乐 手机18522678089 主管副院长:庞海顺 宅69582856 13602136658 王树伦 办69591966 宅69593620 手机 1822225366 18920297853 13512005588 李贺永 办69561350 宅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李卓领 办69561345 宅69592290 手机13302021333 蔡骏清 办69119868 宅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审判长汪卫军18920799998办69561332 家电69597986 审判员李洪文 13820810822办02269561329 刑庭庭长 曹铁办69561327 手机18920297187 13002213376 李长喜 办69222988 宅 69569383手机15922278661 靳加伏 办69561332 手机18920473120 宁河区检察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邮编301500 电话:(022)69591258 公诉人:潘雪 院长 :肖荣会 13802109115 公诉科副科长:朱德增13920856876 公诉科 李菁华:13752719369 公诉科副科长:李晓媛 13820852207 张振英 13212087216 甄玉光 13820322158 杨玲 13132059728 牛会明 13920592292 王蓬 13821626132 政法委 宁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边均兴 13802132768 宁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俊江 15822115508 宁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维明 13132190888 宁河区防范办副主任:崔 军 13820784559 公安局宁河分局 局长:赵刚 政委苗立勇13001388555 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 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 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 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国保支队: 支队长杨志强18920145001、13612001155住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幸福花园13-3-301, 政委张增宝1390201318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河镇派出所宁河派出所:69419165
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区号:022):<br>于盛乐18522678089<br>王树伦69591966宅69593620、1822225366、18920297853、13512005588<br>李贺永69561350宅69566998、13821532888
宁河镇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17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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