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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正群

简介:
苟正群
(Gou,Zhengqun), 四川省泸州市特兴镇法轮功学员,家住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特兴镇。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晚八点,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法轮功学员苟正群,在兆雅镇,给一个小学生讲真相,被兆雅派出所警察绑架,据说非法拘留十五天。

15天后,泸县拘留所说苟正群被转关到位于纳溪区的泸州市纳溪区看守所去了。(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泸县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法轮功学员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苟正琼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亲朋好友到庭,法院直接宣布:本案实行不公开审理(拿疫情作借口)。

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带上合法证件,被法院阻挡在庭外,有家属被告知不能入庭旁听的理由为:此次是秘密庭审,网上都查不到信息,网上都不公布的。家属见大厅警务室可以看到庭审录像,请求站在那里看看,都被阻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非法庭审中,罗太会、雷焕英的两名律师,有理有据的说明当事人信仰无罪,言论自由;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重申信仰无罪,言论自由,要求当庭释放。

邓万英、苟正琼没有聘请律师,是由法院指定的律师。这两位律师与当事人一次面也没见过。庭审前,有当事人的家属在一旁听到,男的律师从来没接触过法轮功被构陷的案子,女的律师连卷宗都没仔细看过。当事人是什么思想状态,他们根本就不清楚。而他们就按邪党的意图来辩护,充当第二公诉人。在法庭上说什么两位当事人是炮灰,是受蒙蔽的,受诱惑的等等,对她们进行打击,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

公诉人明知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两高院的“解释”不代表法律,刑法300条与法轮功没有关系,可还是按以前故意错用法律搞司法诈骗的老套路行事,目的是要让法轮功学员认罪,将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定罪,投进冤狱。此案公诉人是泸县检察院的缪雯。

当日非法庭审,据说在法庭内旁听席处,有一个球状的、360度的全方位录像设备,估计各级相关部门,各级头目都能直击庭审现场。这个法庭完全是信息化的法庭。庭审从上午十一点开始,中途休息一个半小时,下午继续到五点结束。

律师辩护顺利,程序基本正常。至于为什么要重审,目前还不清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市至少仍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身陷冤狱
泸州市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再次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8910.html#20711235516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7419.html#2067224329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1875.html#1982404957
四川省泸州市特兴镇法轮功学员苟正群被非法拘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涉案人员 泸县国保办案人员 石跃彬(音)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 廖雯 泸县法院审判长 郑利平 参与本案的责任人: 泸县法院法官:郭新锐 郑利平,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缪雯 泸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石跃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纳溪看守所
泸县法院
泸县兆雅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4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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