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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修

简介:
刘希修
(Liu,Xixiu),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济南铁路公安处莱芜东站派出所对莱芜法轮功学员刘希修、程西江、亓英俊、陈连美夫妇、尹峰、尹晓星兄妹俩、魏翠琴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刘希修、尹峰、尹晓星、魏翠琴当日回家,程西江、亓英俊、陈连美夫妇当天被送往济南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

程西江、陈连美、尹峰、刘希修已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被莱芜区检察院构陷至莱芜区法院。

案件至今未开庭审理。涉案家人反应,多次办理亲友辩护,被法院以出具“亲属证明”阻挠,或以公安要求的家人涉案,不准做辩护人拒绝,递交的相关材料不收、不看。办案的法官郝凡云几乎不露面,接待的总是书记员刘文业。打去的电话总是郝凡云的无人接,刘文业的不在办公室。(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非法对尹峰、程西江、陈连美、刘希修庭审,剥夺了有法轮功身份的当事人近亲属的亲友辩护权,拒绝了所有法轮功身份的旁听。法庭上,尹峰的辩护律师对尹峰的案件做了无罪辩护,过程中有理有据,驳的公诉人刘金国哑口无言。最后法庭以证据不吻合为由,改日再判。

济南市莱芜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当事人家人、没有律师在场和确认签字的情况下,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非法秘判尹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尹峰被非法判六年,勒索罚款一万元;程西江三年,罚款六千元;陈连美两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刘希修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款五千元。至今他们的家属未收到莱芜区法院的正式宣判书。参与审判相关人员:审判长 孟凡云、审判员 亓升、陪审员 张瑞亮、书记员 曹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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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0965.html#208252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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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6274p.html#1911262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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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莱芜区承办人:张卫 联系电话:0634—6235000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人员电话: 山东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 0531-85123070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 局长吴德生0531-85080161 9222-80001 政委王健0531-85080161 9222-80003 莱芜区公安局长:秦广涛 13906343859 副局长:赵峰 18615661577 政委:韩冰 17853171788 胡俊涛:19863487006 莱芜国保大队: 田庆贵 18963487382 身份证 370981196603120377 梁化生 18963487809 身份证 370919196705291910 秦立刚 19863487123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国保办公室 0634 - 5668066 东站派出所 所长高玉峰15006836696 郭靖17753158915、18663425723 办公室电话:0634-6243508、18663425723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芜东站派出所所长高玉峰15006836696
济南市铁路派出所
莱芜区法院
莱芜区检察院
莱芜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br>国保办公室 0634 - 5668066<p>莱芜区公安局长:秦广涛 13906343859 副局长:赵峰 18615661577<br>政委:韩冰 17853171788 胡俊涛:19863487006<br>莱芜国保大队:<br>田庆贵 18963487382 身份证 370981196603120377<br>梁化生 18963487809 身份证 370919196705291910<br>秦立刚 19863487123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9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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