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梅
简介:
孙玉梅(Sun,Yumei),
女 ,
33岁 ,
林源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上,孙玉梅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刘艳芹、张建新被不明真相的坏人举报,被警察绑架到铁人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长代金生对她们大打出手。第二天,她们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迫害。 几天后,警察范春明协同其他警察采用冷水浇身、烟头熏鼻、手铐紧扣勒手脖等邪恶手段,逼迫孙玉梅说出资料来源,致使孙玉梅手脖被勒出一道道血痕,并几次出现生命垂危,之后,孙玉梅被判了三年徒刑。在迫害期间,铁人分局向孙玉梅家人索取保外就医费用15000元。十一月十三日,孙玉梅因去照身份证照又被恶人绑架。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孙玉梅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胡柏娟、肖滨华,在大庆林源镇大五村发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并组织多名村民围堵绑架,后由林源镇公安分局张承海、赵波强行绑架回林源镇公安分局。 当日十点至十一点,由林源分局政委刘天伟、副局长邢建国指挥,出动多名警察对这三名学员家里进行非法抢劫。孙玉梅家的2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2个MP3、所有大法书籍及部份真相数据等被全部抢走。当晚恶警对三人进行了非法审讯,隔日送大庆第一看守所。孙玉梅因体检不合格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大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胡柏娟与北京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合法辩护,把大同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李俊刚和张冠华驳斥的理屈词穷,张冠华一次次叫嚣“反对”,还一次次向所谓的审判长提出“律师也是炼法轮功的”,阻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六月二十六日,法院非法判刑孙玉梅三年六个月。八月二十八日,孙玉梅在女儿家被大同区法院闫国志带人绑架,直接劫持进哈尔滨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大庆林源派出所警察闯入孙玉梅家,不由分说将孙玉梅和她不修炼的丈夫一同绑架到林源派出所,询问起诉江泽民之事。警察强迫孙玉梅和丈夫签字,按手印,派出所所长亲自带人,把孙玉梅和她丈夫一起劫往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 孙玉梅因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林源派出所所长又再次将孙玉梅拉去龙南医院检查身体后,再次拉回拘留所,欲强行拘留。拘留所所长根据相关法规,抵制了林源派出所所长这种违法行为,并亲自签字拒收孙玉梅。派出所不得已,才把孙玉梅和她丈夫放回家。 黑龙江大庆市林源地区大法弟子孙玉梅被林源派出所绑架,后被绑架到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孙玉梅已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当天晚上6点多,被“取保候审”,由其孩子接回家中。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上午,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林源第四中心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林源大法弟子孙玉梅的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今天上午9点20分,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地区法轮功学员孙玉梅在自家楼下不远处(市场东门)被大庆市公安局分局大同区第四中心派出所警察刘敬波(电话13394651877,8603678525)、吴军廷绑架。拎的兜里装有真相小册子,并被翻出,之后人被带到派出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3285.html#2041233831
黑龙江大庆市林源地区大法弟子孙玉梅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8491.html#17521234321
黑龙江省大庆林源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2013年下半年大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大庆市公检法制造冤狱 胡柏娟和孙玉梅上诉
大庆胡柏娟、孙玉梅、肖滨华被警察绑架
大庆市铁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哈尔滨、大庆大法弟子近期遭迫害概况
923罪恶未了 大庆恶警再谋绑架 作茧自缚
要求立即释放大法弟子孙玉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林源公安分局
局政委刘天伟 13339396003
治安一队队长张善海 13351697999
刑警一队队长王成祥 13394651807
张承海13394651867
张春波 13394651876
吴军廷 13394651884
大同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 邮编:163515
阮之华 检察长 13359590095 0459-6170095
李俊刚 公诉科长 13359590706 0459-6170706 0459-6272823
大同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法院 邮编163515
丁国钰 院长 15331903888 0459-6169567
王文祥 副院长 15303693016 0459-6170198
闫国志 刑事庭庭长 15303693017 0459-6170177 0459-6271910何铁流 刑事庭审判员 15303693018 0459-6170603 0459-617707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看守所
大庆市610办公室
:
刘天伟
萨尔图区铁人公安分局
:
代金生,
范春明
大同公安分局
林源派出所
井下作业分公司井下综合配液厂
:
邢建国
林源镇公安分局
:
张承海,
赵波,
吴军廷
林源镇大五村
:
卢洪亮
大同区检察院
:
闫国志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3日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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