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永红
简介:
柳永红(Liu,Yonghong),
男 ,
30岁左右 ,
平凉市庄浪县朱店镇毛柳村人,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在甘肃农业大学上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毕业后被分配到庄浪县韩店中学任教。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柳永红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广场被十多名警察包围,拳打脚踢,塞进警车,在警车里警察扯着柳永红的头发,拿警棍打打倒在地,眼镜被打飞了,一警察一脚把眼镜踩碎了,又用大头皮鞋在身上踏了几脚。随后送到前门派出所。柳永红被押送到北京市郊区的红旗镇派出所,所长见面就破口大骂,不让他们过好年,天天加班加点的,说是上访造成的,逼迫说出家庭住址,柳永红说为了不影响单位,不能告诉家庭住址,警察破口大骂说:那我们就把你送到新疆的沙漠戈壁滩去,让你这一辈子都出不来,你不说出姓名,我们就给你编个号,把你送到医院,拿出你的心肝肺,然后再把你扔到臭水沟喂狗去。柳永红回了一句:“你们怎么能这样无法无天呢!”所长暴跳如雷,一口气打了柳永红四十几个耳光,打得眼冒金星。警察整夜把柳永红铐在铁椅子上,厕所都不许上。第二天,押送到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天。 后来庄浪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王发卷、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和其妻子(非公安人员)、韩店中学校长吴瑛,前来驻京办押送柳永红回县,四人的路费后来都从柳永红工资里面扣除,包括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和他妻子到北京游玩、购物的花费都由柳永红承担,而柳永红当时每月的工资才六百多元。 到庄浪县后把柳永红劫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八天。回到家后,未婚妻因为怕受牵连也与柳永红分手。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二日晚,柳永红和法轮功学员李振乾、李宗乾三人又被绑架、关押进看守所,狱警要求脱得一丝不挂检查身体,三九寒天,凛柳永红光着身子站了半个多小时,冻得浑身打颤。 号室里一共关押了十几个人,挤在一块儿睡觉翻身都很困难。一天两个酸馒头,吃的饭是从菜市场捡的扔掉的烂菜叶煮的烂菜汤,还有水煮洋芋汤,吃完后碗底有一层泥渣,这样猪狗食不如的饭菜每天还要收取伙食费五元。 看守所的狱警私下来指使刑事犯暗中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如有谁在号室中炼功、宣传法轮功要及时汇报,其中有一刑事犯丁从娃,因贩卖假币被刑事拘留,柳永红把自己买来的方便面给他吃,他却受狱警李福平的指使,背后告发柳永红抄写了法轮功师父经文。狱警李福平把柳永红叫到管教室,查问此事,之后用橡胶棍狠狠地打柳永红。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视滚动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加深毒害世人。当时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大家都没有被疯狂迫害吓倒。这使庄浪县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县委副书记李克和及县“610”人员等很恼火。他们叫来武警中队,到看守所给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军训,从早晨九点钟一直军训到下午四、五点钟,每天军训时间长达七、八个小时,军训期间,伙食减了,军训时武警找各种理由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很多坚定的学员被砸背铐,一铐就是一整夜,厕所都不让上,对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狱警采取强行灌食的方法进行折磨,看守所充满了恐怖的气氛。 二零零一年四月柳永红取保候审,释放时每人交了三千元保证金。庄浪县公安局的领导说一年以后退还保证金,但直至现在还没有退还。回到家中才知道,在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二日,柳永红这次被非法拘留的那天,家来了七、八个警察,把家里翻得一团糟,警察大声呵斥我哥嫂,侄子和侄女当时才八、九岁,被吓得钻到厨房的案板下面。 回家后,哥嫂担心求放弃修炼,柳永红拒绝了。他们就把叔父、婶娘、大哥五人请来逼迫柳永红放弃修炼,像这样的“批斗会”大大小小有过十多回了。那段时间,柳永红和同样修炼大法的关红平结为夫妻。没有钱也没办喜宴,只在单位的宿舍门上贴了一副婚联,全校只有一位老师到宿舍给恭喜。县“610”的头目听说柳永红和关红平结婚了,马上指使韩店镇书记杨晓(已患肝癌去世)和韩店镇镇长朱鲜玲到学校了解情况,朱鲜玲没有好声气的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柳永红理直气壮的回答:“炼!” 柳永红和妻子俩便给他们讲“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可他俩就是不听,一看劝不了,就去了校长办公室。后来校长吴瑛借喝醉酒到宿舍来挖苦讽刺柳永红夫妻俩。 结婚前,学校就派专人监视柳永红的一举一动,每逢节假日便找借口把柳永红留在学校不让回家,扣发工资,一分钱也不给,因为校长吴瑛说从北京押送回家的九千一百元路费是从学校教导处借的,应该从工资里面扣除。在二零零一年的暑假放学,学校没有给一分钱的生活费,只领了二十七元的监考费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柳永红刚从看守所出来就到学校去上班,期间学校配合县“610”、政法委、韩店派出所经常骚扰,叫写所谓的“三书”等等。在柳永红回校一个月左右,县政法委的程仰科、王祥、史效敏等到学校来检查柳永红的“思想情况”,他们到宿舍,搜走了柳永红的小本《精進要旨》和手抄的法轮功师父的经文,之后把柳永红绑架到副校长王志勤的办公室,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当着程仰科、王祥、王志勤、高旭红(副校长)的面,在柳永红的脸上打了两拳,眼镜被打飞了,打得眼冒金星,眼前发黑。 结婚后的一天晚上柳永红和妻子出去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史效敏和韩店中学副校长高旭红,一天中午突然破门而入,把房间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抢走了一本《转法轮》书籍和其他大法书籍,史效敏和王发卷还把柳永红夫妻俩人绑架到韩店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一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放回学校。第二天史效敏、王发卷、张宏武把柳永红夫妻俩直接绑架到看守所。 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到三十五天左右,妻子开始有了妊娠反应,每天呕吐,食水不进。后来去中医院检查妻子已经怀孕了,就这样妻子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十天就回家了。她被非法判二年劳教,后来因为怀孕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进行监外执行。 柳永红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史效敏两次提审都用暴力恐吓柳永红,用拳头击打胸部,这次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七十一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柳永红被非法送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妻子一大早就来到了看守所的院中等着,而负责押送的国保大队长李伟不让柳永红和妻子正面接触。这次押送去劳教所的人是庄浪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拉九和李伟。 在看守所那种非打即骂的环境下,在那种猪狗食不如的生活下,在丈夫被非法劳教的精神打击下,结婚才三十八天的妻子却要承受着这样无情的摧残,后来妻子没有保住小孩,流产了。 柳永红被非法押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五大队一中队,五大队一中队的指导员李振刚指使刑事犯监视法轮功学员,每个法轮功学员由两名包夹昼夜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法轮功学员见面互相打招呼,更不许说话,法轮功学员没有包夹的许可是连厕所都不能上,否则便会招来毒打。 柳永红刚到劳教所,每天早晨洗拖把拖地,洗拖把用手洗,用手捏,洗完拖把,双手冻得发紫,没有知觉,还要把地板拖干净,拖完之后又要用手将拖把洗干净。每天还要出去干十个小时以上的活,中午也不让休息,而且伙食也很差,经常吃不饱。 每天晚上要进行所谓学习,进行洗脑。大概两个月之后,指导员李振刚找柳永红谈话,要求放弃修炼,写所谓的“三书”, 柳永红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一天下午指导员李振刚把柳永红叫到办公室打二十几个耳光,打得眼冒金星,头昏脑胀,然后叫了俩个刑事犯把柳永红关到禁闭室,用手铐铐在铁架子床下,在床下站不起坐不下,稍微一用劲手铐就扣到肉里去了,指导员李振刚吩咐包夹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并且说如果不听话,可以随便打骂,只要不出人命就行!从晚上八点钟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柳永红我被铐在床底下。第二天松开手铐后。胳膊从后面伸不到前面来,两腿也肿了,路都不会走,是两名包夹扶着去了一趟厕所。 二零零三年七月,柳永红妻舅前来探視,因三舅拒绝诽谤大法故被李振刚拒绝会见;一次亲属给邮寄了一百元也没有收到。 在劳教所,什么脏活累活重活都要法轮功学员去做,每天劳动的时间很长,回到监室还被牢头狱霸和包夹欺侮,找各种理由谩骂侮辱,大队指导员李振刚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零零四年二月,甘肃省第一劳教所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六大队十六中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集中迫害,半天劳动,半天洗脑,逼迫放弃信仰,写所谓“四书”,要完成“610”下达的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六大队十六中队集中了各大队最恶毒狱警,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另外,劳教所不定期的检查身体,每次都要抽很多血,进行血型配对,后来才知道在为器官移植做数据库!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柳永红结束非法劳教的日子。 柳永红工资卡办于二零零二年的后半年,一直到九月回单位上班时,在柳永红再三的强烈要求下才把工资卡还给柳永红,四张工资卡上的钱全部被王志勤指使学校会计王三德领完,只剩下二百多元的充卡费,而且韩店中学校长王志勤还扣发我四个月工资作为从平安台劳教所接回家路费。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四年九月柳永红就没有拿到一分钱。 柳永红从劳教所回家后便去韩店中学要求上班,王志勤推诿说现在住房紧张,让在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来上班。到九月份开学后,王志勤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安排工作,不给房子,柳永红被非法劳教前曾住的宿舍已经被其他老师住了,王志勤指使总务主任梁德军把柳永红的铺盖、锅碗瓢盆扔在学校的储藏室中。后来在柳永红强烈的要求下,王志勤才把学校储藏粉笔、拖把、笤帚的大约有十五平方米用竹席和树枝搭建成的储藏室给柳永红当教师宿舍,一个月后才给安排了七年级的地理课程。在仇恨的教育下,学生见柳永红很仇视,学校同事见面都不打招呼,都不正眼瞧。 在柳永红劳教回家四个月后,王志勤指使学校会计王三德把柳永红的工资折上的好几万元全部领完(柳永红的工资折自从办理后就被王志勤非法持有,四个工资折上共计只剩一、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一天,王志勤要在学校办诽谤法轮功的展板,毒害当地的民众和广大师生,柳永红听到此消息后去了他的办公室劝他不要这样做,这对学生、学生家长和老师都不好,他听完之后大发雷霆,暴跳如雷,拍着桌子大声嚷道:“这是共产党办的学校,没有展板,如果有展板我一定办诽谤大法的展览。”第二天他竟然指使某班班主任李朝阳安排本班学生,在升血旗的仪式上诵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加深对师生的毒害;之后他又向教育局长史启明打小报告说柳永红顽固不化,宣扬法轮功,他管不了,借机把柳永红调到比韩店中学偏远的郑河中学,而当时柳永红的孩子才八个月左右。后来柳永红当面质问王志勤,非法劳教期间两年半的工资和被解教后的四个月的工资哪里去了?他恬不知耻的说:“我吃着喝了,你能把我怎样?”一副流氓无赖的嘴脸。 学校教师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都与法轮功挂钩,有关部门规定凡是炼法轮功的教师职称不准晋升,不能评选优秀良好,柳永红参加工作十八年了,至今还是中学二级教师,与同等条件的同事相比,每月的工资比他们少一千元左右,每年少收入一万多元,所以家中经济非常拮据。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柳永红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十六年来一直过着被非法关押、遭受歧视及经济迫害的日子。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下午,县国保大队的田文杰、李福平和韩店派出所二警察等四人到郑河中学,把郑河中学法轮功学员柳永红叫去,问柳永红还炼不炼法轮功,柳永红妻子关红平还炼不炼法轮功?当柳永红说自己劳教期间工资被克扣,因坚持修炼不给晋升职称,工资报酬低等问题时,国保人员说你与法轮功脱离了就可以晋升职称等歪理。此前几天,柳永红三次接到朱店派出所一警察打来电话,要柳永红妻子关红平(户口在朱店镇毛柳村)到朱店派出所来一趟,被柳永红回绝。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在中共两会开幕日的早上,庄浪县国保办公室自称姓李的人,分别给郑河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柳永红、朱店镇法轮功学员杨文渊、南湖镇寺门村法轮功学员白新喜打电话,说:上班着吗?随便问问。 二零二零年九月下旬,庄浪县郑河中学校长找郑河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刘永红谈话,要求柳永红放弃修炼法轮功,并要柳永红在谈话笔录上签字,被柳永红拒绝。 十月二十二日,庄浪县教育局纪检委的陈副书记,教育局办公室的石乔副主任(电话:18993357928)、教育局安稳办的干事王斌三人到庄浪县郑河中学,要求郑河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柳永红写出所谓“三书”,被柳永红严肃拒绝。 他们和柳永红谈话长达6个小时左右,一起谈话的人员还有郑河中学校长温旭峰(电话:13519339698)、副校长卢平(电话:13830399261)、政教主任史晓光(电话:15825850152)。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下午三点左右,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政法委伙同省、市政法委一行四人,和庄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柳金平共计十六人左右,一起在庄浪县南城社区对法轮功学员柳永红进行所谓“谈话”。省政法委张姓调研员声称只是前来看看,没有其他意图。谈话期间,张姓调研员强调让柳永红以孩子学业、前途为主,想以此劝说柳永红放弃修炼,柳永红严词拒绝,并给他们讲了真相。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郑河中学校长温旭峰(手机号:13519339698)和政教主任史晓光(手机号:15825850152)把法轮功学员柳永红骗到南城社区,市政法委副书记朱永刚、普通刑事警察梁涛,教育局安稳办副主任董双泰(手机号:15352053060),庄浪县政法委副主任李景峰(手机号:13993367787),郑河中学副校长卢平(手机号:13830399261)郑河中学总务主任靳健丰(手机号:13830325337),城管派出所所长田文杰,庄浪县人社局的相关领导,朱店镇司法所张姓所长等共及16人,限制柳永红的人身自由,强迫她在打印好的“三书”上签字,不签字就不要其离开南城社区。庄浪县政法委副主任李景峰说:如果不签字就扣发工资,还要停职去兰州法制学习进行培训学习,什么时候转化签字了就什么时候罢休。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上午10点左右,庄浪县政法委副书记李景峰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柳永红,要求协助他们转化其妻子关红平(法轮功学员),被柳永红严词拒绝,李景峰便要挟说如果你妻子不签字转化,你的工资就会被扣发。当日下午4点左右,南城社区来了几个人敲门让关红平出来签个字,被关红平拒绝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庄浪县郑河乡派出所两个警察来到郑河中学,在郑河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柳永红的宿舍周围的几个教师宿舍转了转。最后,来到柳永红的宿舍,在宿舍内照了像,说什么是检查安全。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关禁闭;
戴背铐;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毒打/殴打;
铐在某处上;
不准上厕所;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监视/跟踪;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军训;
非法罚款;
骚扰;
威胁/恐吓;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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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城管派出所所长田文杰:13919513000
朱店镇司法所张姓所长:13629332888
第一劳教所机构设置如下:
大队长:许万君
教导员:罗少华
副大队长:王绪兴
中队长:边云生
指导员:韩喜明
专干:李文辉
分队长:温和、何玉荣、胡小军
庄浪县国保大队办公室: 0933 596754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房山看守所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边云生,
李振刚,
何玉荣,
温和,
罗少华,
许万君
前门派出所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李文辉,
韩喜明
庄浪县公安局
:
李伟,
田文杰,
朱拉九
庄浪县六一零办公室
:
程仰科
庄浪县县委会
:
李克和
甘肃省政法委
庄浪县看守所
:
赵玉珠,
张德祥,
丁从娃,
李复平
韩店派出所
:
史效敏
岳堡乡派出所
:
王祥
庄浪县政法委
庄浪县国保
:
张宏武,
王发卷
韩店镇
:
朱鲜玲,
杨晓
韩店中学
:
李朝阳,
吴瑛,
高旭红,
王三德
红旗镇派出所
庄浪县教育局
平凉市政法委
庄浪县郑河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8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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