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凌晨,在机务段被马道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绑架后非法刑拘,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被移送到西昌市检察院,西昌市检察院杨军非法起诉李邦生(西检刑诉[二零零六]一八六号起诉书),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李邦生,李邦生被非法判缓刑(判三缓四)。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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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昌市检察院 : 杨军 西昌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