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笑川〈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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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杨笑川〈晓川〉(Yang,Xiaochuan),
男 ,
45岁 ,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金川公司三冶炼厂职工(三冶炼),辽宁省新民市人。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杨笑川及父母杨海、郑凤珠一家三口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大法后,他们因坚持做好人、讲真话经历了一般人无法想象的魔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开始污蔑法轮大法,杨笑川与其父母经过冷静的思考之后,与金昌市几十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金昌市政府上访,第二天,三冶炼厂书记王维英(女)找杨笑川谈话,并以开除工作威胁,不准杨笑川修炼法轮功,并要他上交大法书籍。七月二十七日,金川公司公安处警察王吉、王旭军对杨笑川的父(杨海)、母(郑凤珠)强行抄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杨笑川和母亲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赵月琴、付桂琴一起进京上访。回来后,杨笑川被三冶炼厂下岗(失业)。镍都实业公司的王秋娥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到金川公司洗脑班。 四个多月之后,又把杨笑川、李波、马跃芬、张永龙、刘正和另一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马志刚强行送到金川公司戒烟所。每天强行劳动,到煤场卸煤四个月。之后因李波、杨笑川绝食六天,戒烟所才把他们放回家。从洗脑班到戒烟所,共强行迫害258天。 从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甘肃金川集团公安处在公司消防队(后转到公司戒烟所)办洗脑班。曾先后非法关押杨笑川等18名大法弟子。他们中大部份后来均被非法劳教或判刑。马跃芬、杨笑川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劳教后二人被金川集团非法开除。责任单位:金昌市公安局110. 消防队参与迫害人员主要有: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李永军、副书记邓少军,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韩忠玉、杨慧国、冀庆新等。动力厂厂长李九鹤、书记吴国龙、保卫科长徐万才、恶警邢富强等。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晚十点左右,金昌市国安局贾军、李福寿等六人(五男一女),强行闯入杨笑川家,其中两人把杨笑川按在沙发上,另外四人如强盗般翻箱倒柜近两个小时,并将杨笑川绑架到国安局轮流审讯,非法关押近12小时,于二月九日中午十二点才将其放回。二月八日晚同一时间,国安局六、七个人,也去了杨笑川父母家,以同样强盗的方式搜查。 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杨笑川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金川公司公安处戴宝吉、金昌市110警察杨某某、还有一不知姓名的年轻警察从单位绑架。先搜查了其家,然后绑架到110审讯室。当天下午,110警察李新华、杨某某、胡某某对杨笑川进行了非人的折磨,把杨笑川的双手背铐在床头上,然后抓住他的双脚用力拉抻,同时脱掉杨笑川的鞋袜,挠他的脚心,一遍又一遍重复这样的折磨。 过了大概十几天,公安处戴宝吉、邢富强、臧庭柱等人又把杨笑川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马跃芬从看守所拉到公安处。把杨笑川大字形铐在一间审讯室的墙上,折磨一阵子之后,又把他和马跃芬送回看守所。 三个月后,杨笑川和另外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分两辆车送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劳教所),马跃芬和杨笑川被送到三大队(俗称驴队,指干活非常苦)。 杨笑川和马跃芬被送到三大队已经是下午了4、5点了。这时三大队的大队长连进才、教导员徐某某安排了几名犯人,几名犯人对杨笑川和马跃芬进行了非人的折磨,对他们二人拳打脚踢,多次把他们打倒在地,还强迫他们二人用脑门对顶一根两头磨尖了的筷子、隔一定的距离强迫脑袋往墙上撞。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恶党实施了“春雷行动”,平安台劳教所各大队积极响应恶党号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立创、杨笑川、董学洲遭到三大队大队长邓得生、教导员徐万军(后任六大队大队长,后被撤职)、中队长连进财、管教韩喜明(现任六大队十六中队指导员)等恶人挑选了六名身强力壮的吸毒人员,对三名大法弟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杨笑川曾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二零零四年二月第一劳教所成立法轮功专管队(六大队十六中队),对大法弟子进行集中管理与迫害。集中到一起的都是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最邪恶之徒,有的因此升了官。表面看,集中以后环境好像较之以前文明和宽松了,恶警也宣称“实行文明管理,半天出工半天学习。”实际上,打着文明的幌子,背地里却实行高压强制的封闭式管理,用尽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进一步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多,金昌市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出动大量恶警,由恶警李新华带队分别对大法弟子杨笑川、姚芙蓉家进行包围、搜捕,整个楼四周、楼上楼下、车内都是恶警。杨笑川、姚芙蓉智慧走脱。杨晓川,韦风玲流离失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杨笑川在大连连云港流离失所期间被旅顺分局警察绑架,十月中旬被永昌县警察押回关入永昌县看守所。 永昌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半对法轮功学员杨笑川一案开庭,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依法为杨笑川做无罪辩护时,频频遭到打断。律师当庭质问邓永花:为甚么不打断公诉人的发言,而经常打断律师的发言。邓永花竟说:辩护词太冗长,要简短发言。 这个所谓的庭审持续约一个半小时,最后邓永花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杨笑川被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杨笑川的父母杨海和郑凤珠从一九九九年开始,遭受了金昌市金川公司公安处、国安局、三冶炼保卫处(后改综治办)、110一次又一次的骚扰、抄家、威胁和对杨笑川一次又一次的迫害后,其父母杨海和郑凤珠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二零零二年,其父杨海开始吐血,母亲脑部疼痛。二零一四年在杨笑川被非法判刑之后,其父杨海吐血越来越严重,其母郑凤珠记忆力越来越差。 二零一七年,其母郑凤珠患老年痴呆。二零一八年七月,其父杨海还没等到儿子出狱就含冤离世。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杨笑川出狱回家时,他已经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家徒四壁。他父亲杨海还没等到儿子出狱就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含冤离世。母亲已严重老年痴呆,不能离人,需要全天照顾。他只能靠母亲每月1200多元的微薄工资照顾母亲,维持他和母亲的生活。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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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人员:
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显明、张鹤新
永昌县法院刑一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儒、张万龙、徐茂
第一劳教所机构设置如下:
大队长:许万君
教导员:罗少华
副大队长:王绪兴
中队长:边云生
指导员:韩喜明
专干:李文辉
分队长:温和、何玉荣、胡小军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连进财
甘肃省公安厅一处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徐万军,
邓得生,
韩喜明
金川集团公司消防队洗脑班
金川集团公司
:
李永军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强,
杨惠国
金昌市610
永昌县法院
:
邓永花
金川区公安分局
:
李新华,
尚克武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吴国龙,
李九鹤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
:
邓少军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韩钟玉,
冀庆新
金昌市公安局
武威路派出所
:
徐万才
旅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7日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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