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华
简介:
赵淑华(Zhao,Shuhua),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丹东市四道沟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国保队长唐殿良、丹东振兴区国保队长王海斌、丹东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保队长麦振龙、四道沟派出所王海涛等十几个警察,又闯入法轮功学员殷文香家中,将正在家中做客的辛红、赵淑华绑架,并抄走殷文香家的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四千元等物品。辛红、赵淑华俩人也分别被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等物品。 辛红的姐姐辛波得知辛红被绑架,晚上6点多,到妹妹家中探望,正赶上警察去抄家,警察把辛波也绑架到四道沟派出所,辛波也被抄家。 目前(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殷文香、辛波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辛红和赵淑华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回家。辛波、殷文香被丹东振安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辽宁省丹东头道派出所警察以赵淑华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理由,出动多个警察绑架了赵淑华,并非法抄家,赵淑华于当天被非法取保候审,才回到家中。 丹东头道派出所打电话给赵淑华,让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到派出所。赵淑华到派出所后,副所长王永峰、岳博文、尉书宝等人为达到将她送交检察院的目的,用恐吓及威逼手段,让她在构陷她的所谓的口供上签字。她坚决不签,他们说不签,就送看守所,赵淑华告诉他们送看守所,对你们不好,大法弟子没有罪,迫害大法弟子的帐将来都要记在你们身上。 赵淑华于当天下午三点回到家中,但派出所人员扬言二十日九点还要来派出所。赵淑华没去,他们十点多又打电话告诉下午一点半到振安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赵淑华接到丹东头道派出所办案人岳博文电话,让下午1点半到派出所,赵淑华说:「昨天我已经去了,该说的话我都和你们说了,还让去干甚么?」岳博文说:「检察院下午过来,让你也来一趟。」赵淑华抱着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心态,就于下午去了头道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5点多,家人接到派出所警察电话,才知赵淑华被非法扣押。 赵淑华母亲因赵淑华被绑架,现旧病复发,不能自理,当天晚上家人到头道派出所要求放人。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邹红霞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二次打电话给赵淑华让九月一日上午到检察院一趟,赵淑华刚到检察院大门口,就被邹红霞堵住,用车将她带到了丹东振安区法院。 一个30多岁的男法官告诉赵淑华:「将要在九月二十一日前开庭审理你的案子,具体时间法院会发短信通知你。」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淑华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中午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得知主审法官是刑庭庭长郭忠仁办公电话 2277353,手机 13358781609。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对杨庆波及赵淑华进行非法庭审,杨庆波被非法判刑九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赵淑华被非法判缓,监外执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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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0782.html#208202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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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头道派出所办案人岳博文电话:13804171751。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75-4号 邮编:118000
陈强 所长 2142110
吕传琦指导员13942540044
警察王永峰15942545281
郭子龙副所长 2142110
姚鑫政副所长 电话13654152088
杨琳 副所长 2142110
警察张书文13942520957
警察吕妍(女)13941569831
警察曲德春13694158649(
警察王永峰15942545281
警察宋岩 13841562117
警察谷天阳13194155979
警察徐福来 电话:13841518505
警察邵国臣
警察俞冬婷
警察戴高乐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区号:0415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市看守所
丹东市公安局
:
唐殿良
东港市汤池派出所
:
王海滨
振安区检察院
商务边防派出所(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
:
麦振龙
丹东振安区法院
:
郭忠仁
丹东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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