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秀红(佟秀玲)
简介:
佟秀红(佟秀玲)(Tong,Xiuhong),
女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点左右,鞠世淼驾车,搭载孙忠琴、佟秀红,到凤城市大兴镇三组给村民送明慧新年台历、年画、福字和真相期刊等资料,被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宋传刚、大兴镇政府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等人,伙同当地警察绑架。鞠世淼遭恶人殴打,眼镜被打碎。鞠世淼的私人轿车、身上的银行卡等物品,及车上的真相资料被恶人劫走。 傍晚,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多个警察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处非法抄家,劫走学员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等许多私人物品。当时在鞠世淼住所的法轮功学员周春玲也遭警察绑架。 当夜,孙忠琴、佟秀红、周春玲被秘密关押到丹东看守所,鞠世淼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周春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后释放。据了解,中共中央“巡视组”驻辽宁“督办组”直接插手迫害。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近日(二零二零年五月)被丹东振安区检察院构陷到丹东振安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检察官助理王聪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起诉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走路都很吃力。法庭不让家属旁听,律师据理力争,审判长同意可以进两人。下午一点开始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审判长没有采纳。律师要求除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械具,被法官拒绝。律师要求验证资料,也被公诉人拒绝。 律师说:“不论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不是犯罪,真、善、忍有罪吗?《吉祥宝宝》有罪吗?《天赐洪福》有罪吗?为什么不把资料拿出来给我们看看,验证一下?” 鞠世淼说:“大法比我生命还珍贵,大法资料更是我十万分珍惜的,信仰无罪,拥有大法资料无罪。” 非法庭审一直到晚上七点多休庭。鞠世淼被转送到宽甸看守所非法关押,孙忠琴、佟秀红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参与非法庭审的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检察院人员:主审官郭忠仁, 审判员宫莹,公诉人王宇、王聪。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佟秀红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再次对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向法轮功学员家属施压,逼迫学员辞退董律师,但董律师和杨律师仍顶着压力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做出非法判决: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孙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佟秀红被非法判刑十一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 目前,佟秀红已被释放回家,鞠世淼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孙忠芹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鞠世淼和孙忠芹已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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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96878.html#1912921432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大兴镇
地址:凤城市大兴镇佟家村七组198号 邮编:118111
宋传刚 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 办公电话:0415-8662438
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 大兴镇工作人员
曾凡庆(非法证人) 家庭住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大兴镇安乐村三组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0 区号:0415
检察长:于彦琳
党支部书记:陈丽
刑事检察部:陶霞、徐晓明
检察官:朱晓波、邹虹霞、王宇
检察官助理:王聪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 区号:0415
党组书记、院长:宋丹
刑事审判庭:郭忠仁(主审官,办公电话:0415-2277335 手机:13358781609)、王柯丁、仲伟民
法官助理:宫莹(办公电话0415-2277353)
陪审员:孔舒悦、孙晓宇、吴君、于蔚蔚、解鑫洋、毕克玉
公诉人:王宇 王聪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邮编:118100
大队长:韩宏建 办公:0415-8120732 手机:13941594567 住宅:0415-8140567
副队长:陈斌 手机:18242404999
教导员:刘鹏霄 手机:13604952645 住宅:0415-8669988
徐景春 警察 手机:13942582033 办公:0415-8120732
李双田 警察 手机:13700184364 办公:0415-8120732
焦束文 警察 手机:13941532756
辽宁省凤城市大兴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佟家村大兴街198号 邮编:118111
值班电话:0415-8661007
刘志远 所长 手机:13941538765
吴大海 副所长 13591520909 住宅:0415-8129655
赵明哲 凤城看守所所长 手机:13704952133
张庆义 凤城看守所警察 手机:13700152226 住宅:0415-8144638
张龙 凤凰城派出所所长 手机:13942525725
翟硕 凤凰城分局警察(办案人)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城分局:
办案人:姜涛:1594252433;冯某:18342590110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邮编:118100
大队长:韩宏建 办公:0415-8120732 手机:13941594567 住宅:0415-8140567
副队长:陈斌 手机:18242404999
教导员:刘鹏霄 手机:13604952645 住宅:0415-8669988
徐景春 警察 手机:13942582033 办公:0415-8120732
李双田 警察 手机:13700184364 办公:0415-8120732
焦束文 警察 手机:13941532756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区号:0415
检察长:李琦 手机: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 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 孙科长 办公电话:6276618
公诉科 朱科长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陶霞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徐晓明 办公电话:6276697
立案庭 62766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凤城市公安局
丹东市看守所
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振安区检察院
汤池看守所(丹东看守所)
丹东振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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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忠仁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9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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