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新忠
莫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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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莫新忠(Mo,Xinzhong),
男 ,
55岁 ,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赵庄镇莫庄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晚莫新忠和妻子在女儿蛋糕店被山东省高唐县姜店派出所绑架,其妻子出现病业,已住院。 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 山东高唐县公安、国保大队和姜店派出所到山东夏津县,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搜查和绑架了大法弟子莫新忠,抢走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和现金两万多,莫新忠被非法关押在姜店两天后,被送高唐公安局,二月十二号,办理取保候审回家。 山东省夏津县莫庄村法轮功学员莫新忠和被关押在高唐县姜店派出所的茌平县的乌守文夫妇已回家。(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高唐县公安局警察打电话,让第二天8点到公安局,否则拘传。莫新中没有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山东省夏津县法轮功学员莫新忠被高唐县公安局绑架。 莫新忠现在(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聊城市高唐县看守所。主要责任人华兴刚妄图非法罗列罪名把案子移交检察院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莫新忠。 夏津县法轮功学员莫新忠被非法关押在高唐看守所。案子已到东阿检察院,检察院会见了法轮功学员莫新忠,说他要是认罪就判4年,要是不认罪就是7年以上。(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德州市夏津县大法弟子莫新忠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在聊城市东阿县法院被非法开庭。东阿县检察院公诉人张敏与法官荣垂功在法庭上威胁、恐吓莫新忠要他认罪。莫新忠几乎无法说话自辩,下午近五点才开完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东阿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检察院公诉人张敏建议量刑五年半。最后在高唐县政法委、610 、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下,东阿县法院对莫新忠非法判刑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律师收到判决书,莫新忠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2万元。判决书日期是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莫新忠不服,提起上诉到聊城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聊城中级法院将莫新忠迫害案件发回东阿县法院重审。要说明的是,聊城中级法院发回东阿法院重审,是让东阿法院假借法律之名走过场中,将开庭程序的表现上显得合法化,体现出所谓“公正”,企图以此来迷惑世人。并不是聊城中级法院在主持法律的公正,纠正东阿县法院在一审中的非法判决结果。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聊城市东阿法院第三次非法开庭。审判长改换为赵丽艳(女,40岁左右),公诉人还是张敏、沈建。还是通过视频,莫新忠在德州高唐县看守所,法官、公诉人、律师在法庭,双方通过大屏幕对话。 法官赵丽艳与一审的法官荣垂功一样,第一个问题就是逼问莫新忠,你认不认罪,莫新忠说不认,我没罪。庭审中,检察院公诉人张敏、法官赵丽艳一直打断莫新忠说话,不给莫新忠说话的机会。大约到中午十二点多庭审结束,莫新忠被非法判刑七年。 莫新忠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高唐县看守所。非法判决书的日期是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面对非法判刑七年,莫新忠委托律师上诉到聊城中级法院。目前得知聊城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夏津县法轮功学员莫新忠被冤判七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4070.html#211125222822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0817.html#21914224521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0053.html#21825231216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8847.html#21728234956
山东省夏津县大法弟子莫新忠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聊城市高唐县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6591.html#2163234115
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0098.html#2128223742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19565.html#2124221949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1365.html#20217231149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01300.html#20216222655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1145.html#2021222330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1145.html#2021222330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1101p.html#20211215254
相关单位及个人:
聊城高唐县公安局部份手机号码:
高唐县县公安局新任局长,岳宗恩,手机,13906358821
高唐县县公安局分管公安国保大队副局长刘洪柱,手机,13806353317
高唐县县公安局现任国保大队长,赵景海,手机, 13963573063、17606356236,
、0635-3958016(宅电),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窦芳路,手机,13906353995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涛,手机,13963503166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巍,手机,13563509709
周巍的丈夫,刘新路,高唐县恒丰银行行长,手机,13508923456,工作电话:0635-2967088,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红春,手机,13963542756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郭廷伟,手机,13863523999,
高唐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华兴刚,手机,13706350899(迫害莫新忠的主要负责人)
高唐县县公安局前国保大队长,刘冬,手机,13606353930,0635-3888956(宅电)
刘冬的妈妈,手机, 135635737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聊城市中级法院
高唐县公安局
高唐县“六一零”
高唐县政法委
高唐县看守所
姜店派出所
东阿县检察院
东阿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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