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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会月

简介:
董会月
(Dong,Huiyue), 女 , 22岁 ,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10:00左右,天津市宁河县大北涧沽镇中心沽村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恶人构陷,被大北涧沽镇派出所绑架、抄家。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王秀文、李春娟、高春平、董会月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份被绑架,宁河县公检法欲对她们非法审判。董会月取保候审,其他三人关押在县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已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由检察院移送起诉到县法院,可能十天后非法开庭。宁河县法院庭长韩振北,副庭长李长喜,检察院公诉人李菁华。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早晨,董会月被传唤至法院。法官李长喜强迫她写悔过书,并要求退掉律师,被董会月拒绝。董会月说:“法轮功好,炼法轮功无罪,律师是你们让请的,我请什么样的律师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法官李长喜随后把董会月扣押。后被公安局警察押送劫持到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早晨八点三十分,董会月的妈妈找到刑一庭副庭长李长喜,要求探视自己的女儿,李长喜把她支到庭长韩振北那里。韩振北对董会月的妈妈说:“你要见你女儿,首先得把你们的律师辞掉,然后还得看你怎么劝你女儿,看她认不认罪。”董会月妈妈说:“你们让请的律师,不能说辞掉就辞掉。”韩说:“即使你不辞掉,我也会找他的上级。”韩振北态度强硬,不断施压,最后董会月的妈妈也没见到女儿。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宁河县法院在中共邪党的操纵下,非法判处董会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大北镇派出所所长单宁伙同警察经常去家中骚扰,强迫她们去派出所问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逼迫放弃信仰抄家非法判刑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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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28476.html#1081802111
天津宁河县大北涧沽镇中心沽村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河县看守所
宁河县检察院
宁河镇派出所宁河派出所:69419165 : 韩振北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24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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