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慧
简介:
张丽慧(Zhang,Lihui),
女 ,
54岁 ,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甘肃省农科院职工。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晚,兰州市公安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丽慧家中非法搜查,理由是她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参加了一次法轮功学员的交流会。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一日张丽慧去北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四月十五日被接回当地,被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以所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十四天(四月十六至三十日)。 在这期间,刘家堡派出所的警察张权威,到她家说叫她去派出所问话,到派出所后,她就被非法拘留了。关在铁栏杆围起来的房间里,是关过吸毒犯的房间,很脏,前两天不许出去大小便,让在墙角的塑料桶里大小便,让吃饭也在这间房子里,没有床,让从家里带来铺盖,直接睡在水泥地上。在张丽慧被关押期间,兰州市公安局伙同刘家堡派出所警察到她家搜家。 被拘留的第一天,派出所所长黄启华冲进来,气急败坏的骂张丽慧不该去北京上访。在这之前,黄启华到她单位逼迫她,让她保证不要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她拒绝了。拘留书上盖着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局长李友悟的印章。 张丽慧回单位上班后,农科院院长冯应新在单位成立转化小组转化她,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三天两头让转化小组人员找她谈话,转化她。张丽慧顶着巨大的压力坚持要修炼法轮大法。七月十四日,她被冯应新叫到办公室,让她看已经预先拟定好了的“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的文件,并最后谈话,让她放弃修炼大法,如若不愿放弃,就要按照文件处分内容执行。张丽慧依然不愿意放弃修炼大法,结果被处分。 因张丽慧单位派人从北京接她,来去共花费2955.60元,为扣回这部份钱,二零零零年四至六月份三个月没给她发一分钱工资,七月份只发645.20元,后来四至六月份每月补发生活费220元,二零零零年八至十二月份每月仅发350元生活费,二零零一年一至十月份每月发388元生活费。给她张丽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 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张丽慧的工资由原来的助理研究员四级降至助理研究员一级,二零零一年一月、二零零三年一月两次没有给她调工资,共少五级工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丽慧再次进京上访,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拳打脚踢、电棍打头、扔上警车,周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以同样的方式扔上警车,有的衣服被撕破,有的被打出鼻血。 后来,她被转移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看守所强行采集手指印、照相过程中,她不愿配合,她被警察骗至一间房中,几个恶警一拥而上,对她拳打脚踢,撕她的头发,把她双臂扭背到后面,打脸、用拳打胸、踢腿、口吐污言秽语。 几天后,张丽慧被转移至辽宁省锦州车站,当时据警察说,同时被转移的法轮功学员有五百人,其中一百人被转移至鞍山市看守所,张丽慧也在其中。 张丽慧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关押50人,第二看守所关押50人),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条件释放,恶警们冲进号室狠狠地打她的脸,给她带上背铐,用脚踢其他学员,吓的一起关押的犯人发抖。 过了几天,一帮恶警冲进号室,将她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拽到楼道,拳打脚踢,捏鼻子打脸,然后用很粗的木棒用绳子捆绑在楼梯扶手上,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强行打点滴。有个恶警还用穿在脚上的鞋在一位学员嘴上轻轻的踢来踢去,法轮功学员们穿的衣服很单薄,没有穿外衣,当时零下二十七度,天气很冷,几个小时后,才放回房间。 几天后,和张丽慧一起被关押在同一号室的几个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拽到楼道里,由非医务人员(恶警)强制灌食,楼道里发出痛苦的、惨烈的叫声,有的学员被灌的口鼻流血,张丽慧也被野蛮灌食,几个恶警强行把她压在椅子上,把管子塞在她的食道里,故意恶作剧般来回抽动,让她痛苦不堪,发出惨烈的叫声,恶警还嘲讽她。灌完食后,她被拉回号室,被戴上脚镣手铐,脚镣、手铐套在一起,走路得弯着腰,蜷缩着腿。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张丽慧被接回当地,当天晚上,被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恶警直接送至兰州市第一(西果园)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至七月十六日,张丽慧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当时,队长有三人:田庆萍、张玲玲、孙晓玲。 在这六个月里,恶警怂恿吸毒犯人迫害她,吸毒犯人党美琴多次怂恿其他犯人对她拳打脚踢、罚站(有时被强迫站在矮床板下直不起腰伸不直腿)、强迫磕大阪瓜子、坐土飞机、用鞋底打臀部,腰眼被点穴后,躺下起不来,起来躺不下,痛苦不堪。 一天,法轮功学员路菊芳被喊让收拾行李,其他法轮功学员问要送到哪里去,管院的吸毒犯人王香莲恶狠狠的说:送劳教。张丽慧和其他学员一起抗议对学员的迫害,高喊“法轮大法好”。一个男恶警(好象说是看守所所长还是副所长)带着一个男犯人冲进院子,给她戴上脚镣手铐(拧死固定在一起,走路得弯着腰蜷缩着腿),戴手铐时,那男犯人狠狠的拧死脚镣手铐,用力很猛,一瞬间把她的手指折的她痛的大叫。她被戴脚镣手铐长达九天九夜的折磨,洗脸、梳头、大小便时只能靠别人帮助,手肿的似馒头,疼痛难入睡,左手腕溃烂,后留下褐色伤痕,几年后才褪去。 后来,依据她承认在天安门广场喊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她判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她被转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关押在七大队三中队,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释放回家。当时,七大队大队长是戴文琴,教导员是敬雪凤,七大队三中队的队长有李晓静、高天丽、刘生。 在劳教所被关押的近四个月里,张丽慧遭受了不许睡觉、罚站、不许上厕所、罚走步、超体力劳动(致使她右手大拇指相对的手腕处肿起核桃大的包,疼痛难忍)、强迫看批判、诋毁法轮功的录像、漫画,答谩骂法轮功的题,不许随便上厕所(定时上厕所),由一名吸毒犯人如影随形般的监视一切行动(上厕所也跟着),吃饭前要唱“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否则不给打饭。 食堂苍蝇乱飞,卫生差,她得了痢疾,拉脓和血,一天到晚拉数次,导致肌肉拉伤,一段时间大小便不能自控,痛苦难忍。由于不许随便上厕所,每天早晨起床后,都要忍着腹部剧痛的折磨,直至允许上厕所后才得以解脱,这样近三个月时间痢疾才得以康复。 她被关押的近一年时间里,她的孩子才十一岁,她丈夫工作忙经常在外出差,孩子只能让亲朋好友照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张丽慧回原单位甘肃省农科院上班。她原在单位机关人事处工作,这时让她去院属的研究所土肥所上班,象她这样从机关调至研究所工作的人在单位属首例,其他人员都是提拔到研究所里当领导,所以实质是把她“下放”到了研究所。 二零零六年七月工资改革以后,因张丽慧曾被劳教降四级工资,被处分降三级工资,至今一直少七级工资。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张丽慧两次去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区办证大厅办理出国护照,工作人员不给她办理,好象说她是“法轮功报备人员”,遮遮掩掩的,还不想让当事人知道为什么不给办护照,让她去找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她去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派出所问情况,要求允许办理护照时,第一次去时,派出所的所长吴某某骗她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地方报备的,第二次她去指出是银滩路派出所报备的时,吴某某说报备情况是保密的,意思是不让当事人知道的。 当张丽慧说没做过坏事,她原来身体不好,炼功后身体好了,所长吴某某恐吓她说:“你是不是又想进去了”(意思是被关押起来),她希望吴某某给她取消报备时,吴某某说:你又不是我家亲戚。吴某某还很不客气的说他不欢迎她,让她走,后来,进来一个好象是副所长的人把她拽出了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中共所谓“敲门行动”期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银滩路派出所警察周喜福(警号016828)给她打电话,询问她起诉江泽民的事,让她去派出所一趟,被她拒绝了。 大约六月三十日,周喜福带着另外一名警察到她家骚扰,违法执法,她去上班不在家。 同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周喜福带着一名姓刘的男警察(胸前警号 WZ3208)和一名女警察(胸前警号WZ3215),到她单位办公室骚扰,违法执法,女警察趁她不注意时,用手机给她偷拍照片,她给他们讲了许多劝善的话,希望他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那样对他们自己不好,因为迫害好人就等于迫害自己。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午,银滩路派出所警察(胸前警号 WZ3208)给张丽慧打电话,说社区警察负责人换了新人,想要见她,她告诉警察,他们是在执法犯法,她不会见他们的,劝他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因为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戴背铐;
吹凉风;
摧残性灌食;
手铐/脚镣;
非法劳教;
剥夺睡眠;
罚站;
不准上厕所;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慧被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看守所)
兰州市公安局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朝阳看守所
鞍山市看守所
刘家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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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华
银滩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28日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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