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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华

简介:
张元华
(Zhang,Yuanhua), 女 , 49岁 , 四川省泸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罗林容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被抓。三天后被泸州纳溪“610”、国安大队、棉花坡乡政府人员押回泸州,关入纳溪区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罗林容被看守所的孔姓医生用手铐铐了11天。看守所恶警张金会用警棍等打林光华、王会珍、张元华等7名大法学员。罗林容被转关在流河招待所“610洗脑班”,头目张勇威胁要灌食、打迷魂药。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董国珍、周明英、张元华、刘忠芬、帅先芳、宋平(男)驱车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场,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然后带到合江九支镇派出所审问。张元华在合江县五通赶集,却被合江县五通派出所和国保人员绑架抄家关押看守所三十七天,合江县国保为获取他们构陷所需的所谓口供,一天半没给饭吃,没给水喝,一宿没睡,污言秽语谩骂,她出现头晕心慌心悸,全身发软,她的身体出现不良状况;关在泸州看守所十多天后,一身浮肿,肚子肿胀,吃东西乏味,全身骨头发烧发热,发麻,抽风,便秘,用开塞露打都不管用;有一次国保来提讯,她全身抽筋萎缩,双手从手铐中滑脱,瘫倒在地。警察王中和他们见状扬长而去。看守所狱警看到这种情况很气愤地质问,谁是办案人?太不象话,太不负责任了。于是找外劳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背回监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的当天下午至晚上,合江国保出动大批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他们的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拿到合江作为迫害的证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下午,董国珍、高贤英两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被监视居住放回,宋平被关押合江看守所,其余的被非法关押到泸州纳溪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晚上,周明英、张元华、刘忠芬、帅先芳、宋平五名法轮功学员先后释放回家。(国保向其家属敲诈一万元后,才将他们以取保放回。)

从二零一七年八月到二零一八年三月,部份已回家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受到骚扰。合江公安与当地派出所频繁上门要法轮功学员一次次的签字,还传唤到合江公安局、检察院询问、签字。

二零一八年三月,张元华、周明英两次被传讯到合江检察院,得知国保警察已将她们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九日,合江法院通知张元华、邹明英到法院领取起诉书、三份告知书。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四川泸州合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庭审。法院限制,只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六人旁听,而庭内二十来个旁听席则由不明身份的人占据。两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合法。法官宣布择日再审。七月上旬,张元华、邹明英被取保回家。合江县国保警察日前向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施压,逼迫两人写“三书一得”(“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及“心得体会”),说写了就可以轻判。对此,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作出书面回应,详细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劝参与迫害者停止罪恶,并将书面回应递交合江县法院及相关部门。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泸州合江法院诬判张元华、高贤英、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庭审与判决中,把合法的法轮功资料作为所谓“罪证”,并以资料的数量作为非法量刑的依据,制造冤案。一审中,张元华(48岁)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高贤英(76岁)被诬判七年,勒索罚金七千;邹明英(53岁)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提起上诉。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当晚,合江国保办案警察任志伟,九支镇的一个女警,棉花坡派出所的警察闯进张元华家里,张元华刚分娩的女儿当时在场。这伙人不报姓名,不出示证件,没有任何合法的搜查手续,非法抄家,劫掠私人财物;强掳张元华,并谎骗家属说是到棉花坡派出所去签个字,盖个手印,就回来。当时抓人的时候,楼下还有十来个不明身份的人把守。连哄带骗加恐吓,把人掳走后直到晚上都没回来。女儿打电话询问合江国保办案人王中和,才知张元华被绑架,非法关进了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区看守所内,对张元华、高贤英、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二审开庭。这次开庭违反庭审程序,是阻绝民众旁听的假开庭。法庭只准三个家属、一名公民辩护人进入。与在合江县法院一审一样旁听证只发给当事人的家属一家一人,通往看守所大门的马路上,红标桩的警戒线横在马路中间;马路两旁站着全副武装的特警;合江县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国保办案警察任志伟等出现在庭外,曾参与一审庭外非法拦截民众旁听的合江县街道办、社区人员也被胁迫从百多里远的县城来到看守所大门外。二十多辆小车停在大路两旁,几十名便衣、各区、县街道办、社区人员云集警戒线附近盘查,拦截,不准民众旁听。

二审庭审开始,律师依法申请法官、合议庭、公诉人、书记员回避,爰法庭人员均系中共党员,持无神论世界观,而当事人为修炼人,系信神礼佛的有神论者。无神论者无宗教信仰的相关知识,无以权充审判者的角色;不明确二审人员是否参与过一审相关事宜。本案中院二审人员倘参与并涉及一审法院的判决,对明知无罪者构陷冤判,涉嫌徇私枉法;若本案二审人员带有预设立场之偏见再审此案,无以秉公处断。二审法院插手一审判决的司法违失判例在泸州地区司空见惯,辩护律师出示左证,如,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泸州市中级法院对泸县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易群仁四年冤案二审,泸县法院法庭一审未独立行使审判权,违法向上级法院请示,并按照二审法院审判委员会意见下判。中共司法上下级法院合伙构陷,恣意违法干预司法独立乱象严重。对高贤英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的一审判决,如二审合议庭人员已受中院审委会支持一审判决的指示,或表达与默认对一审错误判决的支持,再审此案,形同过场,理当回避。合议庭休庭十多分钟后,审判长宣布,驳回回避申请,继续开庭。

两位律师辩护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张元华的女儿作为公民辩护人出庭为母亲辩护。公诉人检察官钱光润,多次语无伦次,逻辑混乱的发牢骚,凡关注该案庭审情况的家属、众多的亲朋好友、民众都惊愕无语。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定罪判刑的铁律。被控方提出让法庭出示定罪定性的法律依据合情合理,理所应当。公诉人构陷法轮功学员,将合法修炼法轮功与合法的讲真相活动,诬告为“破坏法律实施”。侵害法轮功学员行使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意图隐蔽中共丧尽天良,灭绝人伦,残酷迫害法轮功,对善良的修炼民众实施群体灭绝的事实真相;一些公检法人员对公民基本人权进行违法打压,邪恶的党文化思维逻辑在法庭上荒谬的演绎,让人觉得这个检察官的理智有问题;检察官代表国家对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民众进行非法起诉,显然这个国家也有问题。当天下午两点不到,三辆特警车从看守所开出,庭审结束。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张元华被秘密劫持到了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张元华的家人等待看守所发出与非法判刑的张元华见面的通知。哪知得到的是龙泉监狱打来的电话,通知人已到了监狱。狱方还还打探张元华的家人对法轮功的态度。

同时被非法判刑的高贤英、邹明英是否已被劫持到监狱,目前情况不详。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毒打/殴打威胁/恐吓非法关押非法拘留绑架/劫持迫害亲属抄家非法审判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非法判刑非法罚款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私闯民宅谎诈看管/蹲坑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审讯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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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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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六一零” : 张勇
泸州国安大队
泸州某区看守所 : 孔某张金会
棉花坡派出所 : 李富全曾二王富秀
棉花坡镇竹林村支部 : 郭某
纳溪看守所
合江县看守所
合江公安局局长:吕刚<br>[合江县国保大队]<br>大队长:王利东,副队长:王中和<br>教导员:任志伟 : 任志伟刘淇王中和任伟
合江县检察院 : 王彦凯习海平
泸州市中级法院电话0830-3190567<br>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br>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br>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br>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br>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br>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br>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br>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br>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br>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br>孙帅0830-3109613<br>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br>二庭邹波0830-3129024<br>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br>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br>未成年庭长余琦0830-3109101<br>民事一庭长刘剑0830-3193962<br>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br>知识产权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br>赔偿委员会曾令敏0830-3102492<br>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br>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br>环境资源审判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br>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br>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 雷刚
合江县法院 : 姚玉林
泸州市检察院 : 钱光润
纳溪区安富桥看守所
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洪路200号。邮编:610109<br>龙泉女子监狱电话 +86 028-84898091(监区长 钟(音)主管迫害) +86 028 -84897512
九支镇派出所
合江县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7日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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