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
简介:
王丽华(Wang,Lihua),
女 ,
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华与南开区法轮功学员武秀娥二人在北辰区王庄菜市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一大姐举报。二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分别从各自家中被五个警察破门而入,绑架到瑞景派出所,同时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真相币、手机等私人物品。她们二人于当晚十二点左右回到家中。王丽华被要求缴纳1000元钱取保候审。 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华,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病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是公认的好人。二零二零年七月底,王丽华接到警察通知说她的案子已经到北辰区法院。 一、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员,共五人,到王丽华家非法搜查,说是有人举报。从其家中非法抄走大法书,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电脑等物品。随后将她带到瑞景派出所,进行了非法笔录,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说你先回,周一再来派出所。 二月十七日上午十点,王丽华到瑞景派出所,要求退还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并给刘磊讲真相,小刘拿一张取保候审的单子让她签字,还要她再拿一千元押金,王丽华没有配合这无理的要求。 半个月后,取保候审的单子转至王丽华户籍所在地的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让王丽华去取单子,并让其不许出河北省,外出必须得告诉他们。王丽华没拿单子,也没有签字。 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三十左右,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人非法闯入王丽华家,将她带到派出所。北辰分局预审科刘桂德对王丽华进行了非法审问。 二、被构陷至检察院、法院 七月二日上午九点左右,瑞景派出所刘磊等警察三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女检察官和另一男检察官对她非法审问。 七月十日,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二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检察官拿着认罪的单子说:给你定有罪,你签字,认罪就减刑。王丽华没有签字,并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我不能签字,签了字就成为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这是为你们好。 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王丽华始终心怀善念,慈悲讲述法轮功真相。同时不配合非法要求,笔录均没有签字。当办案人员诋毁法轮功时,王丽华说:“你们可以看看,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另外,《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令》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因此,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和讲大法真相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等人都遭了恶报。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我们告诉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在救人。你们也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度过劫难。 七月底,警察刘磊通知王丽华去北辰法院说案子已经到法院。北辰法院张法官(女)将起诉书交予王丽华,上面写着欲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其进行起诉。 天津市北辰区法院欲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对法轮功学员王丽华进行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九月,王丽华被天津市北辰区法院非法冤判一年,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现在她被关押到天津市女子监狱。之后她进行上诉,第二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维持冤判,约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初,她被转至天津市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抄家;
交保证金;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判刑-王丽华现被转至天津女子监狱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2082.html#20920231246
天津善良妇女王丽华被构陷至北辰区法院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华、武秀娥被绑架到北辰区瑞景派出所
相关单位及个人:
瑞景派出所电话:022-26646104
参与迫害单位电话及责任人电话
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
北辰区瑞景街龙泉道2788号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46104
警察:刘磊
电话:13642102042
天津市北辰区佳荣里派出所
北辰区佳荣里街佳宁道菜市场旁 佳园新里
地址:北辰区辰昌路佳宁道10号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46570
所长:郭洪亮,
指导员:郭玉江,
副所长:周岳,
汪警察电话:13512232681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
邮政编码:300400
值班室电话:022-26390505
北辰分局预审科 刘桂德022—26829887
北辰分局局长 张健:022--26392185
政委 景久祥:022—26817793 13602150538
副局长 邵元亮:13920806608
副局长 苏正维:022—26821212 13902068153
副局长 孙建平:022—26825252 13920858555
副局长 王洪良 15022123388
副局长 田少龙 13820736688
政治处主任 方贵舫:022—86811023 13752000708
政法委副书记 郭海洪:13802126835
综治办主任 米洪健:13820002997
国保大队队长 候庆利:13820552759
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硕:13920966110
国保科科长 王存勇:13920780868、138020288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
邮编:300400
电话:02226825427 02226391081 02226393017
02286812000 02226813018
公诉处电话:02226390042,02286818199
领导信息
局长 李金祺;
副局长:刘娟 13920860571
王勇 13752009637
张锦友 13820973718
检察长 李卫东 13821569992
副检察长 李作明 13752009619
副检察长 张忠利 13752009634
纪检组长 张来法 13752009659
政治处主任 董广军 13802181879 13802181795
副检察长 杨安 13752009620
天津市北辰区法院
地址: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向东200米
电话:02286818199,02286881892,0228681995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辰区法院
瑞景派出所
天津市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8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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