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娟
简介:
李秀娟(Li,Xiujuan),
女 ,
49岁 ,
山西省临猗县闫家庄乡闫家庄法轮功学员。山西省临猗县法轮功学员李秀娟,近段时间,受到临猗县610、国保多次骚扰。因李秀娟去西安儿子家,恶警竟然伙同西安李秀娟儿子所在地派出所到她儿子家进行骚扰,因李秀娟已离开,没有见到,遂指使村干部频繁到她家查看人在不在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闫家庄村法轮功学员李秀娟在家中遭五、六个临猗县公安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流离失所数月的临猗县闫家庄乡闫家庄村法轮功学员李秀娟,在运城市盐湖区租住的房屋内,被临猗县国保大队恶警伙同运城市恶警撬门入室绑架,并抢走其3部手机和一些现金。 临猗县国保警察以王翠霞、李秀娟、韩桂珍三人之间兑换和使用过真相币,王翠霞还给过别人真相资料等构陷,将所谓案件移交万荣县检察院诬诉,万荣县及运城市法院继续给她们罗织罪名,再添一宗冤案。期间,临猗县国保原建青、万荣县法院法官薛印端还多次剥夺阻止王翠霞与律师正常会见。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山西省万荣县法院对三名临猗县女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运城市十三县法轮功的案子都由万荣县检察院法院非法审理),她们是王翠霞(48岁)、李秀娟(49岁)、韩桂珍(68岁),并且法院执法犯法,竟然阻止王翠霞的律师会见王翠霞。开庭后,没有宣判,说是延期宣判。 二零二一年八月,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对三名临猗县籍法轮功学员一审以莫须有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之罪名诬判:王翠霞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元;李秀娟,判二缓三,勒索罚金三千元;韩桂珍,判一缓二,勒索罚金两千元。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山西运城市盐湖区610办主任孟稳红被查
山西临猗县法轮功学员王翠霞被枉判八年入狱
山西省万荣县法院欲对三名临猗县女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17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03962.html#20416231132
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3450.html#2045233527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1)-393729.html#19923234755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万荣法院 薛印端 13633592282
薛聪宇
万荣县政法委:张卫红18295904949
屈红民 13935960248
临猗县610:王世俊15386722886
临猗县国保:原建青15333046866
张润来15333046861
和志军 18035990555
李全洲 15333046865
荆晓娟 17703593566
武建民 15333062210
董斌强 15333046869
郭威志 19935636106
临猗县公安局 王勤胜 15333046111
北辛乡党委书记:杜国成 13935529356
北辛乡派出所所长:王义民 1533046710
荆旺锁 15333046970
北辛乡义堂村书记:薛起家 15835395344
北辛乡义堂村长:赵军 13934868388
运城市政法委书记 邓雁平
运城市610主任 张海燕 13068019719
运城市国保大队:大队长 王治伟(音)
副大队长 郭铁山15343598644 139348703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西女子监狱
临猗县公安局
临猗县六一零
万荣县法院
万荣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日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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