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虹
简介:
江虹(Jiang,Hong),
女 ,
53岁 ,
湖北公安县大法弟子。原公安县建筑公司职工,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健康。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七日,她去北京上访,在北京郊区梁山刚刚住下,由于房东告密,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在荆州地区驻北京办事处,她被捆绑在一根大圆柱上长达十五个小时,被蚊虫叮咬了一夜,警察对她拳打脚踢,没收现金四百多元,一块双狮表。 公安县警察夏东、敖红梅乘坐飞机到北京将她带回公安县,非法关入第二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公安县公安局罚款她单位六千多元现金,才放她回家。回家后,一直遭公安局监视。她给单位领导讲真象,被公安局在她的小商店里将她绑架进看守所,并非法抄走一部份大法书籍,她被关押一个多月才被释放。 出来后,她去公安局要回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恶警又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勒索家里一千多元现金。不久,她在南平镇讲真像时又被恶人举报,被公安局恶警廖学圣、杨良富非法抓捕,在看守所又被关押一段时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在石首市横沟镇讲真像时,被当地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非法关入石首市看守所一个星期,然后她被劫回公安看守所,她绝食九天,要求无条件释放。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她被恶警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九大队劳教一年。 劳教所犹大向她灌输一些邪悟的东西,被她拒绝。恶警见她不配合,便安排几个吸毒人员包夹江虹,只要看她一炼功,便拳打脚踢,一发现她背师父的法时,就用牙刷戮嘴。恶警队长龚珊秀并说:“打死人了,也算不了啥,3天就可以收拾。”有一次,恶警何××要她写对大法不敬的话,遭江她绝,于是六、七个警察一拥而上,用电棍击她全身,用拳头打她,江虹正告它们:“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才停止行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她被单独关在“西楼”,两个犹大,一个吸毒犯对她进行洗脑迫害。劳教所对“洗脑”失败后,就延期劳教,直到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才放江虹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她在赤壁讲真象,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没收现金三百五十元,一部手机,一本《转法轮》。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安县公安局将她劫持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一名狱警,二名吸毒犯包夹她,逼她写所谓的“决裂书”,江虹不答应,恶人十九天不让她睡觉,并逼她弯腰罚站,还在她后背放上盛水的盆子。她给恶警及包夹讲真象,她们不但不听,还打骂江虹。由于恶警及犯人的长期迫害,致使她的听力、视力受到严重的影响。目前不大声和江虹说话,她根本就听不见,不是很大的字,她根本就看不清,一个身体强健的人,被几年的残酷迫害,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直到二零零四年三月底才回家。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左右,湖北公安县恶警向小阳,袁丹强、杨建文及黑社会混混叶超一行四人非法闯进她家非法抄家,并连拉带拖将她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江虹因修炼法轮大法及向民众讲大法真象,已经七次遭到不法警察的非法抓捕关押。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绑架/劫持;
绑、扣;
勒索钱财;
恶人举报;
电刑 ;
其它酷刑;
单独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剥夺睡眠 ;
蹲水盆 ;
私闯民宅;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
非法罚款;
喂小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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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洋劳教所(沙洋农场)
:
何某
公安县公安局
:
杨良富,
向小阳 ,
袁丹强,
杨建文,
夏东,
敖红梅,
廖学圣
赤壁市公安局
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阳光劳教所)
:
龚珊秀
荆州地区驻北京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15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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