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
简介:
李春艳(Li,Chunyan),
女 ,
31岁 ,
辽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凌钢质监部职工。李财、曹淑珍夫妇、大女婿韩立国、大女儿李春玲、三女婿侯延双、三女儿李春霞、小女儿李春艳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春(大概三、四月份),凌源钢铁公司指使凌钢公安处办洗脑班,专门针对凌源钢铁公司修炼法轮功的职工。她被单位领导迫使,去参加这个为期一周的洗脑班。当时是由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主讲,主要是重复江泽民操控媒体给法轮功造的谣。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的干警孙国臣,李国江非法闯入她家,在没有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开始抄家,然后把她绑架,关押在凌源市第三监狱拘留所,在这期间进行非法审讯,罚站,不让睡觉。凌钢公安处又到学校恐吓孩子,想从孩子嘴里搜集诬告她的证据。经历一个月后转入凌源市看守所迫害。 几乎与她同时被抓的还有她的大姐夫韩立国,大姐李春玲,三姐夫侯延双,她的三姐被迫流离失所。她的父母、公婆、丈夫、孩子遭受了极大的打击,大姐家她十八岁的外甥女韩雪,三姐家她十二岁的外甥侯毅,形同孤儿。她九岁的女儿本来学习成绩优秀,自从她被非法绑架后,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学习成绩退步,变成中等生。 李春艳在凌源市看守所遭虐待,吃的都是带沙子的饭,菜汤里都是发霉的干菜,里面还有草棍、泥土和虫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饭,就要花高价买看守所干警吃剩下的饭菜。 李春艳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它几位法轮功学员,一共八个人,被凌源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凌源法院的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她三年。她们八个人共同提出上诉,又被朝阳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凌源法院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她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她的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押到凌源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直接把判决书塞到手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她的大姐夫韩立国被非法枉判六年,大姐李春玲被非法枉判四年,三姐夫侯延双被非法枉判十四年重刑,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书记员:郭艳茹。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阳中级法院在凌源开庭,说是开庭,却并没有法庭讯问、辩护等法律程序,还是直接宣判,仍然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李春艳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它几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凌源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益荣开除,使她们的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群体灭绝政策。同时凌钢多次在大喇叭中通报她们几位原来在凌钢上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种消息,给她们的名誉造成很大损失。 她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小队迫害,在这里她遭到非人的待遇,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宏每天强迫劳动十五~十六个小时,有的时候都经常干一宿,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起来,手痛、各个关节都痛,牙齿在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超负荷奴工劳动中脱落。足足有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都在糊纸盒,信封,药盒。小队长张某利用家人亲情让她转化,拿一个「不危害社会的东西」让她签字(作为法轮功学员,她本来就没有危害过社会),后来又在别的法轮功学员那里造谣,说她转化了,用以瓦解其它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意志,给她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她被释放回家,学习成绩下滑的女儿,这才开始安心学习,成绩上升。 她的母亲因为两个女儿,两个女婿被非法判刑,一个女儿流离失所,两个外孙无依无靠,整天以泪洗面,原来,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遭此打击后,一下子变的郁郁寡欢,特别她得知了她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更是深受打击,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综合症、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终含冤离世。 二零零九年春,她惦念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双,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鼓励他相信师父,相信大法,这封信被沈阳第一监狱截住并拆看,他们联系凌源市公安局,凌源市公安局派人来找她,因为当时不在,找到了她丈夫牛益华,勒索两万元,不给的话,竟然威胁要抓她丈夫,她丈夫只好如数给了钱。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她与她的三姐李春侠在宁城向民众讲真相。被宁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着非法判刑。在家人的奔走下,宁城公安局勒索她和三姐李春侠每人两万元保证金。她哥哥去宁城公安局交保证金,交给收款人四万元,收款人却在两张收据上各写了一万八千元。收款人说:「我找你钱吧!」她哥哥心知肚明,为了让姐姐妹妹早日脱离囹圄,只好「知趣」的说:「不用找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她的三姐夫侯延双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她的老父亲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小女儿李春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交保证金;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罚站;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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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家庭的遭遇:三人冤死,四人陷狱(图)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遭迫害综述(1)
侯延双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生命危急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大法弟子王健被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野蛮摧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钢铁公司(凌源钢铁集团)
:
高益荣,
孙国臣,
李国江
凌源市看守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李红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凌源市法院
:
薄超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12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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