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威)(微)
王威
|
简介:
王薇(威)(微)(Wang,Wei(wei)(wei)),
女 ,
67岁 ,
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晚,王威被苏家屯区分局国保、临湖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抄家,警察抢劫走王威家中的二千元现金。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国保警察诱骗签字,成为“证人”,王威零口供零签字,构陷案由国保队长宋政和等人一手谋划,当地公检法合谋制造冤案,王威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枉判一年,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整个过程公安机关未向家属出具任何手续(没有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公检法部门没有向家属作任何通知,秘密开庭未通知家属,也没有判决书。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王威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刚走出来就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解放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真相传单。警察诱骗王威女儿签字,她女儿说,上一次就因为我乱签字才导致我妈被判刑的。金姓警察狡辩说:我拿我这身衣服担保,你家有啥我写啥,我肯定不会乱写。王威女儿再次被欺骗和胁迫签了字。当时因疫情原因,加之王威被检查出心梗病症,被看守所拒收,不法警察不死心,仍一次次往里送,送不进去就拉回派出所关押二、三天,然后再往看守所送,最后实在送不进去了才改为非法监视居住,放王威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早上7点多,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王威、赵喜兰、本溪刘被沈阳市苏家屯区国保大队指使解放派出所警察从家中被绑架,后送医院体检。王威由于体检不合格,第二天晚上她被放回家,仍被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中午十一点左右,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宋政和伙同解放派出所、大沟派出所警察以二零二零年四月的“案子”没结案为由将王威从家中绑架。面对不法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王威不予配合,这伙警察再一次对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实施暴力,将她绑架、强行体检、测核酸。警察将王威双手背铐,四个警察上来按住她,用手使劲扯她的嘴,把她嘴角扯破,鲜血直流……王威被不法警察迫害的上不来气、头昏脑胀,当时体检就被查出心梗,家属接王威回家时非常气愤。王威被迫害的脸部疼痛,心脏难受,很长时间都未恢复。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八点多钟,王威准备去市场买菜,刚走到自家楼下,就被蹲坑的恶警宋政和及解放派出所几个警察非法劫持、绑架。警察全都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王威抵制迫害、不予配合,宋政和等几个恶警强行将王威抬起来走,抬拽过程中王威手臂被警察拽青。在派出所里,警察对王威大吼大叫的所谓“审讯”,王威不配合,零口供零签字。 当天三个警察(二个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在王威未在现场的情况下,非法闯入王威家中进行非法搜查、拍照,恐吓家属,王威家中一个小葫芦被警察抢劫走。至今,办案单位未向家属出具任何相关法律手续,家属到派出所要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及扣押清单,办案警察拒绝出具,还说扣押清单是内部的,不能给家属,手续都在检察院了。 王威被送入看守所当天体检被查出轻微脑梗、血压高达二百多,在完全不符合羁押条件的情况下,不法警察非法伪造体检报告,强行将她投入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违法接收。关押期间,王威身体出现严重病症,一次突然晕倒被送医院抢救。然而办案单位、看守所却从未通知过家属。 家属请律师会见时听闻此事,马上联系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赫梦瑶,说明情况,要求变更对王威的强制措施。而检察官赫梦摇的助理说要和看守所核实情况。家属再打电话询问时,检察官的回复却是:看守所和办案单位都说不知道王威晕倒的事,并让家属找到当时知道王威晕倒这件事的人员告诉检察院,核实是真的才能做变更。此后家属多次给检察院打电话竟无人接听,故意回避家属。 如果检察院办案人员真的是依法办案,就不会在无任何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对王威作出批捕决定;如果检察官真正为当事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就不会以此种漠然的态度欺瞒和敷衍家属。很明显,检察官渎职、不作为的表现就是要与公安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妄图对王威进一步构陷迫害。 在王威七月十二日再遭绑架关押后,她女儿王晓晨四处奔走,呼吁无罪释放自己的母亲,二个多月来,她走遍了区、市相关部门:苏家屯区公安局信访、苏家屯区信访、苏家屯区人大常委会、苏家屯区政府、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中兴派出所、苏家屯区中兴街道,如家社区、解放社区;还有沈阳市公安局信访、辽宁省公安厅信访,辽宁省监察委信访、沈阳市检察院信访、浑南区检察院信访、浑南区政府等部门。但是当她反映完情况后,没人给解决,也无任何结果。 她到苏家屯区公安局信访四、五次,接待人员回复家属的说辞是:信访调解不了这个事儿,因为是国保大队那边办的案,现在是侦察阶段,而且案子已经批捕了,调解不了。苏家屯政府信访人员说:你这个事儿还得找分局国保大队。沈阳市信访回复说;你回去吧,当事人的案子归国保大队管,我们信访管不了这个事儿。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王晓晨来到辽宁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她对接待人员说: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二零二零年的所谓“案子”直到现在才要结案?公安违法抓人,我母亲年龄大了,被迫害得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经不起这么没完没了的摧残;另外,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接待人员答应打电话沟通一下,让家属回家等电话。 第二天,九月十三日,王晓晨又来到苏家屯公安分局信访,工作人员说: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省里来电话了,你母亲这个事儿,现在已经批捕了,要没批捕的话还可以给你要回来,现在已经批捕了,没法放人,已经到检察院了。 王晓晨为营救母亲四处奔走,身心的疲惫与劳累并未让她感到艰难与痛苦,然而面对各个国家政府机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的互相推诿、渎职及不作为的表现却令她感到心灰意冷、极其失望和痛心。 王威老人如今再陷囹圄,再次面临司法迫害,令她的众亲友们既愤慨又担忧。家属将依法对参与迫害者提起控告,追究相关人员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 王微、赵喜兰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 王微、赵喜兰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浑南区法院。将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浑南法院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威、赵喜兰在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二楼十六法庭分别遭到非法庭审。王威和赵喜兰二人被构陷成所谓的同案,但是当天却被法官安排分案审理。 浑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赫梦瑶,检察官助理:孟思宇。 浑南区法院法官:郝小丽。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获知,王威被非法判刑四年,赵喜兰被非法判刑一年。王威已经提起上诉。 王威本人在一月十日才接到非法判决书,她立即提起上诉。王威在上诉书中指出:一审庭审程序严重违法,如一审法官滥用职权,自行决定公诉人和自己不需要回避,践踏刑事诉讼法,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违反法定程序,未对本案的所谓构陷证据进行当庭质证等。而且一审罔顾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 王威的家属已对制造这起冤案的公检法人员提起控告,要求相关部门对于这些公检法人员的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依法无条件释放王威,返还王威的合法私人财物。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王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浑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威提起上诉。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上诉案在沈阳中法受理。 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二审法官姜辉等三人组成的合议庭对王威进行视频提审,问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证据?王威明确表示: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自己是修炼人,就是在做一个好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讲真相时被法官强行打断。 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亲友辩护人到二审法院递交手续申请阅卷和会见时,遭到法官助理金梁的有意刁难;查看光盘证据也被要求自带设备。法官助理金梁还反复多次向亲友辩护人催要辩护意见。 二审法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妄图书面审理本案草草结案。亲友辩护人已向二审法院递交了《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要求二审法官依法公开审理王威上诉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抄家;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2205.html#25331201444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威、赵喜兰遭诬判 王威已上诉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威、赵喜兰被非法判刑
沈阳公检法全程制造冤案-违法庭审王威、赵喜兰
沈阳市六旬妇女王威、赵喜兰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王微、赵喜兰将被非法开庭
沈阳老太王威被非法关押三月-在看守所晕倒抢救
沈阳法轮功学员王微和赵喜兰被构陷批捕
辽宁沈阳市王薇、赵喜兰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王薇、赵喜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造化看守所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六旬老太王威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同日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4357.html#2042523333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院长:王志文
副院长:吴冬、高铁军、白云良、陈青、樊志军
巡视员:孙佳宁、田爱群
政治部主任:高鹏
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书庭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波、巴红岩
刑三庭:电话:024-22763756
刑三庭庭长:温晓霞 电话:024—22763166
刑三庭副庭长:姜辉 电话:024-66763733
法官助理:金梁 电话:024-22763731
书记员:付迪 024-22763026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查询:12309-08
电话:024-84826706
案卷管理中心:024-26209419
检察长:刘宏立024-26209575、13840082626
第一检察部主任:赵丹
承办检察官:赫梦瑶 024-26209515、15009885280
检察官助理:孟思宇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024-84829750
院长:王文艳
审判长:郝小丽024-84829140、84829044、84829859
陪审员:杜娇、万亚州
书记员:陈信达
相关信息: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查询:12309—08
电话:024-84826706
案卷管理中心:024-26209419
检察长:刘宏立 (多次参与迫害)
副检察长:陈宇辉、张遂志、崔月玲
政治部主任:陈东晨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赵宏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雪峰、张秀华
第一检察部:主任:赵丹、宋淑玲、刘扬
承办检察官:赫梦瑶 电话:024-26209515 (多次参与迫害)
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 邮编110101
咨询电话:024-89820716
信访电话:024-89821110
024-89821110、024-89832148、024-31488510
国保大队
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苏家屯国保队长:张忠余 13609836668
教导员:韩平 13504972023
国保副大队长:宋政和:13504972023、13940019795 (多次参与迫害)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解放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北街11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115 024-89801110
监督电话:024-89820706
所 长:邓万峰 警号114369 电话:024-89820706
原教导员:金自波(2020年参与迫害)
2020年参与迫害的警察:金成军 16519756286 李宏男、张宏伟
办案警察:
副所长:郑佳乐 警号108498 电话:024-89801110
民 警:王 强 警号115153 电话:024-89801110
民 警:曹庆淼 警号114424 电话:024-89801110
教导员:王泽龙 警号108357
副所长,李晓雨 警号114810
副所长,路博文 警号116538
案件办理队:
汤皓嵓 警号 114059 、张其斌 警号114131、吕成龙 警号114202、
杨彦林 警号 113946、、王欢 警号114978
社区警务队:
杜莹女 警号114325、杜向阳 警号114303、赵宏志 警号114267、
崔岩警 警号113942、张杨警 警号114394、赵天任 警号114359、
吕忠伟 警号114278、佟玉超 警号114212、姜维昊 警号114034
综合指挥室:
陶姿同 警号114073、谢琦 警号114042、范桂娇 警号111910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临湖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瑰香街32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420110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大沟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百百灵路26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511110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湖西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百合一街11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20110
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128222、024-89814612
局长:范艳玲
书记:陈建友
沈阳市苏家屯区信访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丽花街13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430
局长:刘丽姝
副局长:马文林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
地址: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2520
区长:李逸群
副区长:郑毅、雷雨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大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枫杨路114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170
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家俊、孟令山、刘红丽、徐晨
主要负责人:侯晓东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法委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573、024-89812835
书记:杨明 电话:139040050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苏家屯区公安分局
:
宋正和
造化看守所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苏家屯区法院
浑南区法院(东陵区法院)
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
苏家屯区湖西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5日 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