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西安市“610”为了达到抹黑法轮功的目的,操控西安市检察院故意构陷法轮功学员杨恒青的大儿子、西安科技大学机电厂厂长杨昭俊。西安市检察院无视客观事实和专家意见强行起诉,西安市中级法院却用虚假证据支持定罪,于2008年8月以集体贪污五十一万元的罪名(因为杨昭俊不承认有罪而从重)判处杨昭俊有期徒刑10年。这是一桩典型的株连法轮功学员家人的迫害案例。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EF%BC%881%EF%BC%89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安市检察院 西安市中级法院 西安市610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3日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