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君
简介:
刘爱君(Liu,Aijun),
女 ,
63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上午,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君在太和区汤河子大集讲真相时,遭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蹲坑的便衣警察手机拍照、跟踪,其后刘爱君被绑架到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在女儿河派出所的协同下,抢走刘爱君随身携带的钥匙(至今未归还),强行入室抄家,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掠夺。 当日傍晚7点多,刘爱君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到家中。据悉,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已经在汤河子大集蹲坑月余,预谋绑架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称“有任务”。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把办理一年取保在家的法轮功学员刘爱君叫到检察院,欲对其非法起诉。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君被绑架,后被构陷到检察院,刘爱君始终坚持信仰,拒绝放弃。八月中旬,凌海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公安撤案。 刘爱君,女,现年63岁,一九九五年,她的丈夫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双目失明,食道切除,后来精神也不太正常了。沉重的负担使刘爱君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后来,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恢复了良好的身心状态,从而能够悉心照料丈夫,操持家务,一家人和和乐乐。刘爱君朴实、善良,对谁都好,在街坊邻居中,她的口碑非常好。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上午,刘爱君在锦州太和区汤河子大集讲法轮功真相时,遭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蹲坑的便衣警察手机拍照、跟踪,其后刘爱君被绑架到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在该派出所的协同下,抢走刘爱君随身携带的钥匙,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当日傍晚,刘爱君以取保候审一年的方式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把刘爱君叫去,欲对她非法起诉。 但是七月三十日,凌海市检察院电话告知刘爱君去凌海市检察院一趟。原来,自二零二零年七月末、八月份初起,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到了检察院和法院阶段,全部交由锦州市所辖的凌海市(县级市)统一处理。 八月三日上午,刘爱君见到了凌海检察院检察官周扬等俩人,他们劝说刘爱君写“不修炼的保证书”,称如果说不炼了就放人,否则就把案子递到法院,并恐吓说得判三年以下的刑期,并表示他们也没办法。随同一起前往的刘爱君的孩子当时给刘爱君很大的压力,但刘爱君选择了坚持信仰,拒绝放弃。 八月十二日,凌海市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将该案退回到了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 八月二十一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撤案。 但是,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片警田梦原声称还要非法行政拘留刘爱君,故撤案后,撤案通知书和解除取保通知书一直不给家属。 八月二十六日,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决定不拘留刘爱君。 至此,刘爱君被构陷一案,最终以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撤案划上了句号。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622名法轮功学员2020年被中共非法判刑
检察院不予起诉 锦州刘爱君被构陷案已撤案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9754.html#2072822586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刘爱君被绑架情况的更正与补充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君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女儿河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邮编:121005
电话:04165139243
所长:肖国强 13840637222
副所长:王志军、肇涛
警察:张德云13840671707,杜子全13841689558,刘欣伟,刘明昊,崔齐,郑硕,李一星,张明浩,张铁刚,白晶石;谭国仁13604965271,张中信13704160089,罗军,李柏春5138443;孙会军13020363302;黄静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8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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