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丛美
简介:
吴丛美(Wu,Congmei),
女 ,
七十多岁 ,
四川会理县法轮功学员。会理县农机厂职工家属,吴从美老太太修炼法轮功以前罹患胃病、眩晕症、类风湿、贫血等痼疾,呼吸、说话都困难,半身麻木,行动不便,多方治疗无效,浑身疼痛,生不如死,生活起居需要家人照护。一九九七年七月,她有幸走入法轮功修炼后,按“真、善、忍”的原则修炼,多种疾病不药而愈,身体逐渐康复,甚至能够给儿子媳妇一家煮饭,还带两个小孙儿(从出生至今读学前班);却因为坚持修炼与信仰,遭到八次非法关押,两次劳教,受到百般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吴从美多次遭受到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俞明刚等人非法绑架、关押、勒索钱财,并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一晚上,会理县国保大队恶警俞明刚等几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吴从美家,把她绑架到城北派出所,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炼功带。当晚恶警逼问她,要她交出上访的同修名单(她根本没有什么名单),并强迫她放弃修炼。因为他们没有达到罪恶目的,第二天就把吴从美非法关押到拘留所。他们多次要吴从美交出根本没有的同修名单,恶警俞明刚还威胁她的家人说:如果不交出名单就要判吴从美劳教一年。 吴从美的家属要求保释,恶警俞明刚看也没什么可捞的,私下向家属要了两个手机,又叫家人拿四千元保释金,家人写了“保证”但仍然非法关押她一个月后,才被放回家。回家后,恶警俞明刚和城北派出所姓代的几次到她家骚扰,姓代的还说,修炼法轮功影响了他的饭碗。二零零零年七月,恶警俞明刚、李永坤等三人,到她家,强行给她照像。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恶警非法绑架、关押期间,吴从美和大家到公安局要求释放法轮功学员,如不释放,要依法上访。没几天,俞明刚和任建华带了九个恶警闯入吴从美家,准备绑架她,她儿子质问他们:“凭什么拘留我妈?”俞明刚说:“你妈炼法轮功。”她儿子说:“炼法轮功的高级人物都多得很。”俞明刚说:“你妈要上访。”她儿子说:“我妈无钱怎么去?”俞明刚说:“她走路去。”最后逼她大儿子写了保证才没绑架她。 一年后,吴从美向国保大队要四千元保释金,他们只还了吴从美一千八百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因当地法轮功学员刘金凤、高丽被邪党法院枉判七年刑,吴从美到法院声援同修。二十八日,恶警普茂华、李永坤将吴从美骗到公安局,把她劫持到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二日十三日,吴从美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后回家,才知道公安局怕她年龄大了劳教所拒收,将她的年龄改小四岁。 二零零一年八月,吴从美在街上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标语,被恶警非法绑架到城南派出所,当晚四点又把她关押到拘留所,第二天转到看守所关押。恶警潘利平(现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狠狠的打了她一耳光,她被打倒在地,潘利平叫来犯人把她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戴上手铐。第二天恶警汤红叫两个犯人拉住吴从美的手,叫另一犯人用鞭子抽了她五鞭子。吴从美开始绝食反迫害,看守所怕出事,担当责任,汤红劝她吃饭,她坚决不吃。八天后,公安局副局长卢健荣等三人又来看守所劝她吃饭,她仍然不吃并说:“我修真善忍没错,你们把我迫害得行动困难,走不动,蹲不下。”四十天后,吴从美已经很虚弱了,才被老伴保外就医。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国保大队恶警李永坤又到吴从美家非法搜查,找出两张真相资料,又将她关押到拘留所,家人坚决要人后,第六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刘金凤、高丽,她俩被邪党院枉判七年半刑。吴从美说法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判刑,是不合法的,我们要起诉到联合国去。过了六天,二十八日早八点过,恶警普茂华、李永坤,将吴从美骗到公安局,利用不修炼了的魏雅萍来“转化”她,叫她放弃修炼。吴从美坚决不答应“转化”于是,在未通知家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当天就强行把她送往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在楠木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更残酷,吴从美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婆,一天只准上三次厕所,不准说话,长时间纹丝不动地坐小板凳,站军姿,一站十几个小时。大法弟子不配合,就被包夹犯人弄在地上拖着跑,衣裤被拖烂,鞋袜拖掉。犯人打后,狱警又拿警棒打,手被打肿,吃饭都端不起碗。有一次监狱放王刚诽谤大法的影碟洗脑,一个大法弟子喊“法轮大法好!”被吊在树上几个小时。 二零零二年十二日十三日,吴从美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回家后,才知道公安局怕她年龄大了劳教所拒收,于是将她的年龄改小了四岁。吴从美回娘家,公安局副局长卢健荣还打电话给她亲属,要他们把她看好。 二零零三年初的一天,国保大队恶警俞明刚又到吴从美家进行非法查抄,他们翻箱倒柜,见搜不到什么才走了。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国保大队的恶警伙同居委会李超坤等多次到吴从美家骚扰,叫家人把她看管好。社区主任李超坤还对她老伴说:只要不炼功,可以给她吃低保,并挑拨她家庭关系。到二零零四年底,迫害得她家庭破裂,弄得她无家可归。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因非法关押同修李清秀、卿洪秀,吴从美和同修们集体到县政法委讲真相要人,他们不但不放人,政法委书记李启元亲自带领武警,在县委门口把吴从美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吴从美在北大街讲真相,又被国保大队的恶警刘建平抢了真相资料。第二天她到公安局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刘建平、江峰良、温晓红一群恶警又闯进吴从美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讲法磁带、炼功磁带、真相数据等,恶警刘建平还用脚踢吴从美老人,并3次将老人推倒在地。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吴从美去鹿厂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邓会学绑架到乡政府,后被鹿广派出所非法审问并搜身,后被国保大队的恶警杨绍亮、刘建平等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他们对吴从美说:二零零六年关的不算,重新将吴从美劳教一年零三个月。这时吴从美才知道他们在二零零六年就非法判了她一年零三个月。在拘留所里吴从美被迫害的吃不下,起不了床,看她有性命之忧,家人又找国保大队,国保大队也怕担责任,叫家人写了“保证”。关了五十七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各级又有七、八人到吴从美家骚扰。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吴从美老人在家照顾孙儿,会理县一伙国保闯进她家,强行抄家,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七月十四日),并再次倾全力构陷她,拼凑国保过去枉法迫害吴从美的黑材料,上报会理县检察院,妄图再次加重迫害。吴从美绝食抗议迫害,已经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参与迫害吴从美老人的责任人是:会理县政法委李启元、新任公安局局长李令、六一零主任张思卫。 据悉,会理县公安局构陷吴从美老人的冤案材料,被会理县检察院打回会理县国保大队补充“侦查”,下星期一要送回检察院。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被会理县国保王紫发、庄明清警察绑架后,正面临会理县国保罗织黑材料报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的加重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吴从美的老伴聘请一位北京律师为吴从美老人做无罪辩护。律师到会理法院调吴从美的案卷阅览,法院刑一庭庭长邱云却说:“请示主管的副院长不同意阅卷。”律师当时就指出:“你们这是严重的违法。”并向会理县检察院控告会理法院剥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 十一月十六日,北京辩护律师做最后努力,再次到法院要求看吴从美的卷宗,仍被法院无理拒绝。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会理县法院对吴从美老人进行非法庭审,判吴从美三年徒刑。吴从美老人对此不服,依法上诉,已请另一位律师介入。 吴从美老人的律师以主审法官侵犯当事人和律师辩护权、不给律师提供吴从美的卷宗、不给吴从美的丈夫办旁听证,不许她的丈夫旁听、在本案中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为由,要求主审法官回避。主审法官邱云和另外两个法官只好休庭,去请示院长。院长不顾事实,强行驳回申请。律师依法当庭复议,再次要求主审法官回避,邱云等三法官只得再次休庭,院长又驳回复议。 据悉,检察院公诉人王方运念完起诉书后,法庭不出示所谓的“证据”,律师依法要求法院出示当事人的证据--原物原件,法庭不采纳,律师指出这是严重违法行为,有伪造之嫌。 参与非法庭审的会理县法院成员:院长杨鲁坡、副院长杨志荣、庭长邱云等法官。 县法院以各种手段企图阻挡吴从美上诉。吴从美上诉到凉山州中院后,家属为她请了律师辩护,可中院与县法院手段一样,竭力阻挡律师介入,不敢开庭审理,不敢让律师复印案卷,企图维持诬判。 为此,律师和家属对中院的违法行径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抗议,律师对会理县公、检、法、维稳办等相关人员对吴从美制造冤狱触犯刑法的行为进行了控告。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吴从美的律师到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一庭去复印吴从美的案卷,中院刑一庭法官王昌芹以吴从美的案子涉及政治为由非法剥夺辩护人复制案卷的权利,使律师无法履行辩护的职责。 王昌芹还在电话中多次表示本案不开庭审理,甚至在合议庭尚未确定、律师还未阅卷的情况下就限定律师提交书面意见。 三月二十七日见面时,王再次表示周一(三月二十五日)已请示院长,吴从美的案子不开庭,强迫律师要在三月二十九日前提交书面意见。律师说,法院开庭审案是法官基本的工作职责,在此之前已两次致函李俊院长,在凉山州中院为何这么艰难? 律师和家属到了凉山州检察院和中院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督促中院依法办事,结果中院相关人员还是坚持违法行为。 三月二十八日,律师向凉山州中院、凉山州检察院和凉山州政法委等部门递交了法律抗议书,强烈要求中院对吴从美作出无罪判决,并对会理县公、检、法、维稳办等相关人员对吴从美制造冤狱触犯刑法进行控告。 李祥自从二零一一年担任国保大队长以来,一直参与迫害当地大法弟子,特别在今年五、六月份,就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其中,六名被定劳教;吴从美老人被检察院非法起诉,企图加重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以来会理县610主任张勇、谌洪康、会理县国保大队长李祥、教导员王紫发、副大队长宁德祥、文达明、派出所等人胁迫社区、乡村干部在全县骚扰法轮功学员,其违法行为有:进行摄像、录音、照相、恐吓威胁、抢夺法轮功学员真相资料、撕毁门上对联。目前已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吴姓法轮功学员夫妇、 许世开一家、王元生夫妇、 何有国夫妇、刘桂芬、 周国顺、顾明聪、盛朝竹、郑琼 、蒋德元夫妇 、朱敏 、赵国伟一家、韩孟 、马凌仙 、谢兴禄夫妇、吴从美、刘子会、张莲杰、吴敦琼、董秀云、董秀琼、董秀明夫妇、付雅会、庄洪蓉。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会理国保警察宁德祥、温晓红一行八人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擅闯民宅,绑架独自在家的吴从美老太太。据目击者说:当时警察把七十多岁的吴从美拽倒在地致使她受伤。之后,将吴从美送至人民医院检查,却又欺骗家属说,吴从美的“身体好得很”。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吴从美时,她告诉律师:她的身体因受伤疼痛,难以入睡。自从吴老太太被非法关押,她八十多岁的老伴多次找公安国保、检察院要人,并一再告诉相关人员,吴从美是好人,她修炼法轮功没犯法,一个无权无钱又无力的老人,破坏了国家哪一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无人回答。但是,国保、检察院合伙将构陷吴从美的案卷送达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吴从美老人,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针对检察院公诉人王红梅的指控,依据《宪法》,指出吴从美修炼法轮功合法,并提出检方对当事人指控粘贴法轮功真相没有依据。一是,从监控录像,从正面、侧面、和背面都看不出是当事人;二是,录像上只有手,没有粘贴的内容,没有物证;三是,证人全是迫害法轮功的社区人员,依法加害人不利被害人之言词不能做为证人证词。因此,辩护律师提请法院尽速将当事人释回。下午五点半结束,庭长表示:择日宣布结果。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会理县国保警察宁德祥、温晓红一行8人,闯入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吴从美家,在没有家人的情况下,将其绑架。据目击者说:当时警察把七十多岁的吴从美拽倒在地上,使她受伤。后来将吴从美送至人民医院检查,却又欺骗她的家人说,吴从美的“身体好得很”。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吴从美时,她告诉律师:她的身体因受伤疼痛,难以入睡。后来经易昌桥检察院起诉,最后吴从美被非法判刑一年,关押在会理看守所,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放回家。相关责任人: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易昌桥。 二零二零年近两月来,会理县公安、派出所、社区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派出所警察还抢走法轮功学员吴丛美读的大法书《转法轮》。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会理县城北派出所所长领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吴从美家,把她家门口的对联给撕了,还叫她不要出去发资料。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坐小板凳;
毒打/殴打;
地上拖;
骚扰;
私闯民宅;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推、掰、撅;
谎诈;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1443p.html#209523296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03319.html#2042225114
举报四川省会理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易昌桥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5/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51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5927.html#181017222332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8269.html#1853122833
七十多岁的四川省会理县法轮功学员吴从美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4653.html#18426222637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487.html#177122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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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834):
公安局
赵 鹏 局长 13881581066
张祥斌 政 委 5622026-2802 18981552399
何 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5622026-2866 18981553080马 越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迫害法轮功)5622026-2803 13881563013 18981552516
(其妻:王梦霞18981592001 )
黄功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5622026-2805 18981552517
周若鹏:副局长
邬光洪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5622026-2837 18981552518
李永坤 政工监督室主任 5622026-2828 18981552319
秦 红 局党委委员、三项办主任 5622026-2806 18981552520
何继业 纪检监察室主任 5622026-2807 18981552655
刘 林 法制室主任 5622026-2829 18981552538
李 祥 国安大队长 5622026-2826 18981552663 13881533189
(其妻:刘丽萍13882458799, 其姐李丽 13881492325 二小退休教师)
王紫发 国保教导员 5622026-2825 18981552550 (其妻:杨玉芬县审计局职工,其子:王飞扬14岁)
宁德样 副队长 5648110 18981552667(其妻饶正佩 县移民局职工)
文达明
温晓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会理县公安局
:
李永昆,
刘剑平,
李超坤,
卢健荣,
李令,
王紫发,
温晓红
会理县看守所
会理县公安局
:
杨绍亮,
李启源
益门派出所
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潘利平,
任建华,
俞明刚,
文达明,
普茂华,
李祥,
汤红
会理县法院
:
邱云
会理县检察院
:
易昌桥
会理县司法局
:
杨鲁坡,
杨志荣
会理县国保大队
:
宁德祥
凉山州中级法院
:
王昌芹
会理县城北派出所
会理县维稳办(610)
:
张思卫,
张勇,
谌洪康
会理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朱益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7日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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