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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国媛

简介:
季国媛
(Ji,Guoyuan), 女 , 57岁 , 季国媛,女,五十七岁左右,系山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正科级干部,一九九六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九七~九八年度曾获山西省委办公厅机关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文明职工标兵荣誉称号。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在向民众讲清大法真相时,季国媛被太原市公交公安分局恶警非法拘捕。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6个月的时间里,同修及家人并通过律师多次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并向人大、政法和信访部门反映绑架和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季国媛在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等一切权利的严酷恶劣的环境中,在没有纸张和笔墨、每天24小时都处于被严密监控的艰难情况下,在看守所里用得之不易的圆珠笔芯在卫生纸上写了题为“法正乾坤、除尽邪恶,让千古奇冤昭雪天下”的辩护词。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在非法开庭当天,季国媛在法庭上讲真相、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做了无罪陈述。她把这篇庭审辩护词带到法庭上当庭宣读,使在场的许多世人包括公、检、法、司人员和律师明白了真相,使这次开庭现场变成法轮功学员证实大法,揭露和控诉江泽民及其帮凶罪恶的正念之场。无罪陈述完毕,季国媛把这篇辩护词亲手递交给审判长。法院在场的所有审判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立即展开,集体围看,并说:“这是审判江泽民呢!我们敢看不敢念……”
法轮功学员在邪恶表现最猖獗、处境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在自身遭受迫害与承受被迫害的最痛苦的时候,不顾个人安危,依然还在讲着真相、救度着众生,所表现出来的慈悲、善良、纯正与大忍之心使在场的人深受感动。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太原市中级法院和山西省高级法院三级法院均作出无罪结论,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迎泽区检察院撤销起诉。但因省、市“610”违法、违宪,在季国媛被太原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年零四个月后,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仍非法劳教她三年。
季国媛二零零四年劳教期满后,再因讲真相遭抓捕,虽正念闯出,但流离失所、失联至今。

迫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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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6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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