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葵花
简介:
闫葵花(Yan,Kuihua),
女 ,
57岁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闫爱芹与闫葵花是亲姐妹,相伴做着证实法的事,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后,临淄区凤凰镇派出所调其监控实施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九点,淄博临淄区凤凰镇派出所所长李建民、王春昌着便装带8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闫葵花家中将其绑架并抄家,全程录像、照像。闫葵花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在家侍候90多岁卧床不能自理的老母亲,警察当着老母亲的面将她绑架到临淄区凤凰镇派出所,并强行搜身、取指纹、取脚印、抽血、照像。闫葵花被带入审讯室锁到椅子上非法审讯一天,最后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非法拘留十五天。尔后家人作保,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九点,淄博临淄区凤凰镇派出所4、5个警察着便装,到闫爱芹工作单位王庄煤矿职工食堂将其绑架全程录像、照像,闫爱芹当时就被单位辞退。然后到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东安村抄家,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光盘、周刊、手机等。 闫爱芹被绑架到临淄区凤凰镇派出所,强行搜身、取指纹、取脚印、抽血、照像。后被带入审讯室锁到椅子上非法审讯一天。最后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非法拘留十五天。尔后家人作保,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一早,淄博市临淄区国安大队头子,王姓男,伙同临淄区公安分局孙娄派出所(可能是所长)王庆涛,将两名户籍在孙娄派出所的姐妹大法弟子闫爱芹(近60岁)、闫葵花(57岁)绑架到医院,做了全面体检,即刻送到淄博市张店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闫爱芹和妹妹法轮功学员闫葵花(临淄区稷下街道办闫家村人,今年57岁,)同一时间被绑架,闫葵花是在家被绑架的,参与者临淄区公安分局孙娄派出所王庆涛,临淄区国保大队王东方还有两名工作人员共4人。因闫葵花体检不合格,她被张店拘留所拒收,当晚被送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3点半,山东淄博临淄区孙娄派出所王庆涛、唐元港、王东方等,再一次绑架了临淄区稷下街道办闫家村57岁女法轮功学员闫葵花。当时闫葵花正在她大姐的超市旁边的改衣点工作。 后开车带她到临淄区稷下街道办闫家村闫葵花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及周刊等物品。趁不法人员在出前门,闫葵花立即在里面插上大门,免被不法人员带走。 唐元港借来梯子,上到房顶,王庆涛用石头砸烂铁门,又砸烂房门的锁,强行绑架大法弟子闫葵花到孙娄派出所,并非法审讯。期间闫葵花不断的给他们讲真相,正念抵制邪恶。晚上六点半,他们开警车把闫葵花送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的一天,淄博临淄区稷下街道办闫家村女大法弟子闫葵花,58岁,被叫去临淄区检察院一趟。工作人员询问闫葵花何时得法炼功、年龄等等,也是填在他们提前在电脑上制作好的模板上。闫葵花当天回家。七月下旬,在临淄区检察院做笔录时的工作人员是张硕、史爱莲。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号上午八点,闫葵花被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和孙娄派出所所长王庆涛、警察唐元港等绑架,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月中旬,闫葵花被非法判刑2年,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 视频判决时,闫葵花女士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并给法院工作人员讲了真相,提出要上诉。家人给她联系了北京的人权律师,当时疫情期间,看守所未让律师见闫葵花,由于疫情,此事就搁置起来了。家人说,近期要与律师联系上诉之事。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徐静(音)的电话:0533-5280152.此人与闫葵花的儿子联系。至今家人也未能见到闫葵花,衣服也送不进去,只能打钱给她。看守所人员说凑够人数送监狱。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闫葵花上诉的二审在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律师也未说是上午或下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抽血;
坐/锁在铁椅子上;
非法审讯;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淄博市闫葵花面临淄博市中级法院被二审开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7169.html#23225224123
传播大法真相-山东淄博市闫葵花被枉判两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2055.html#221118223131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轮功学员闫葵花被迫害信息补充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7498.html#22812215838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04.html#22814234055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4543.html#21128224324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3769.html#21111820206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3717.html#211116224830
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法轮功学员闫爱芹被非法关押十天 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0108.html#21826225739
山东淄博临淄区闫葵花、闫爱芹姐妹被凤凰镇派出所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一审判决是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地址不详)
淄川区法院审判长:赵成刚。审判员:徐静(0533-5280152)。陪审员:孙立泳。
法官助理:王子莹。书记员:张媛媛。检察官:于汝鑫。检察官助理:郑莹。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孙娄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20号
邮政编码:255400
电话:0533-7311454
王庆涛17805336076
淄博市张店拘留所,电话0533-2137130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吴桂玲(女)13969395166(单位电话0533-2139701、0533-6672489)
指导员:曲光明 13953316161、(单位电话0533-2137171)
中队长:王东方(积极参与迫害者)17805335687、13515337999
临淄区公安分局电话:0533-7181557
指挥中心:0533-7184504 0533-2189190
调研员付建凯:0533-2139677 宅电:0533-7212578、13905337378
国保大队:大队长吴桂玲0533-2139701、13969395166
教导员曲光明0533-2137171、13953316161 副大队长于茂昌0533-2139419、13805330667
610主任马士虎5337211811
中队长:李健强电话:17805335696,13805337026,
车昌生:15666702760 一队指导员:王丽荣13953316098
队员王荣:15966950922 徐东夫:13964302277
一中队于志洁:139533167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临淄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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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方
淄博市看守所
临淄区检察院
张店区付家看守所
淄博市中级法院
孙娄派出所
临淄区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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