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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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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辉

简介:
王旭辉
(Wang,Xuhui),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深夜北京海淀区西三旗刘紫璇、叶琳琳、江珊、王旭辉非法抄家。

刘紫璇、叶琳琳在海淀检察院经两次退卷、三次延期后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底被起诉至海淀山后法院,近期可能开庭。

迫害类型: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海淀区法轮功学员刘紫璇、叶琳琳、江珊、王旭辉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赵福利,身份证号110227197112260615,男、出生日期1971年12月26日 西三旗派出所警察,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小区6楼门301号,联系方式010—62930790,手机号13910289571。通过自家安装摄像头拍摄影像、收集小区内散发的真相资料为依据向西三旗派出所报案。 西三旗派出所参与案件人员信息 罗曦,男,13501351066,海淀区西三旗花园里15号。 陈迁,男,18901298952,知本时代社区建材7路27号207。 刘双,女,18911512456,海淀区小营西路30号院4号楼166号。 张玉振,男,13910766229,海淀区永泰庄北路40号4—1104号。 其它信息不详。刘政隆、谷志勇、李亚坤、于战友、滕立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后法院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法官:谭轶城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7日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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