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辉
简介:
王旭辉(Wang,Xuhui),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深夜北京海淀区西三旗刘紫璇、叶琳琳、江珊、王旭辉非法抄家。刘紫璇、叶琳琳在海淀检察院经两次退卷、三次延期后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底被起诉至海淀山后法院,近期可能开庭。
迫害类型: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海淀区法轮功学员刘紫璇、叶琳琳、江珊、王旭辉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赵福利,身份证号110227197112260615,男、出生日期1971年12月26日
西三旗派出所警察,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小区6楼门301号,联系方式010—62930790,手机号13910289571。通过自家安装摄像头拍摄影像、收集小区内散发的真相资料为依据向西三旗派出所报案。
西三旗派出所参与案件人员信息
罗曦,男,13501351066,海淀区西三旗花园里15号。
陈迁,男,18901298952,知本时代社区建材7路27号207。
刘双,女,18911512456,海淀区小营西路30号院4号楼166号。
张玉振,男,13910766229,海淀区永泰庄北路40号4—1104号。
其它信息不详。刘政隆、谷志勇、李亚坤、于战友、滕立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后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7日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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