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兰芳与儿子宋继勇,在大同遭阳泉市公安恶警绑架,据报道一度转至阳泉市劳教所迫害。王兰芳遭阳泉市矿区法院非法判十一年,儿子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看守所期间,儿子遭受了酷刑折磨,被打的头破血流,指甲插竹签,还用烟头烫胳膊,现在头上胳膊上仍有伤,戴着八十斤的脚镣十个半月,直到去了监狱才卸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其它酷刑; 十指插钢针或牙签; 烧烫; 手铐/脚镣;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陽泉市王蘭芳遭枉判十一年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阳泉市看守所 阳泉市公安局 阳泉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25日 09:23